施工現場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一、各種機械各種設備、設施都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
二、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使用人員的安全教育,并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無證人員操作。
四、認真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三定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安全及協同作業人員的安全。
五、指定專人對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定期檢查,以保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六、各種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違反安全技術規程和可能引發事故的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七、使用場所和停放場所應設有標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看管。
八、停用和檢修機具、設備、設施時,必須專人看護、禁電、防止操作失誤引發事故。
九、機械設備、設施作業場所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操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十、現場設備、設施必須登記,做好帳。
十一、安裝就位長時間停用后使用等,必須進行安全性能檢查試驗,經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狀況、保護、性能符合設計標準、要求,結論肯定手續齊全。
十二、租賃機械設備、設施必須狀況好,防護齊全,性能態正常,交接手續齊全。
十三、各種防護設施檢查驗收,引用標準正確、有計算、結論肯定、驗收部門人員手續齊并作到及時,使用過程中經常和定期復查。
十四、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及各項規定要求的按章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