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醫院藥品衛生管理制度
第二醫院藥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規范本醫院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防止藥品污染變質,保證所經營藥品的質量。
二、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三、適用范圍:本醫院環境衛生質量管理。
四、責任:辦公室、銷售部門、倉儲部門對本制度的事實負責。
五、內容:
1、營業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1.1、營業場所應寬敞明亮、整潔衛生;
1.2、藥品包裝應無塵、清潔衛生;
1.3、資料樣品等陳列整齊、合理;
1.4、禁煙標志的場所嚴禁吸煙;
1.5、拆零藥品的工具、包袋應清潔衛生。
2、倉庫的環境衛生管理:
2.1、辦公生活區應與儲存作業區保持一定距離,或采取必要的隔離措施,不能對儲存作業區造成不良影響或污染,以確保藥品的質量;
2.2、庫區地面平整,無積水和雜草,無污染源,渠道暢通,定期進行滅鼠滅蟲活動,做好環境綠化工作;
2.3、庫房區墻壁和頂棚應光潔、平整、不積塵、不落灰,地面應光滑、無縫隙,門窗結構嚴密,并采取防蟲、防鼠、防塵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設施,保證藥品不受損害。
2.4、庫房、倉間墻壁、頂棚、地面應光潔平整,定期強掃,保持環境衛生和藥品衛生。
2.5、驗收養護室應整潔明亮,配備有溫濕度監測調控設備,符合藥品驗收的衛生要求;
2.6、中藥飲片分裝用具和質量養護檢查用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3、各單位的衛生工作應定期檢查,詳細記錄,獎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