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會由燒結廠廠長任主任,燒結廠副廠長及廠長助理、工會主席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車間及職能科室的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三)審定燒結廠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四)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五)組織安全大檢查。
(六)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七)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