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
公司各機構需要增加人員時,先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主管領導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招聘。
員工招聘采取內部選聘和對外招聘兩種方式
1、內部選聘:從公司內部員工中選拔聘用所需人員。
2、對外招聘:對外招聘采用媒體廣告、人才中介機構、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等
途徑進行。應聘人員填寫《招聘登記表》,甄選資料,確定測試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復試;結合聘用部門對復試人員進行復試及專業測試,并做出結論性評價;復核應聘者相關證件,對應聘者進行背景調查,由權限領導進行核決。
二、試用期
新進員工須經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試用,試用前簽訂試用合同。錄用員工正式上崗,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 個月。
三、轉正
員工從人力資源部門領取轉正申請單,填寫《轉正申請單》,由主管上級具體簽署意見并與人力資源部門協調,由人力資源部門呈公司總經理核準。
四、考勤、加班及請假管理辦法
工作制度:
1、遵守國家的法紀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正確處理分工與協作關系。
3、服從上級指揮,有不同意見應當面或書面陳述,并提出相應的措施。一經上級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4、準時上下班,對所負責的工作保證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上班時間不得接待私人來訪,不得擅離職守。
6、下班后、節假日期間或有特殊、緊急需要,服從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周一至周五:
早 8:00---12:00 工作 下午 14:00---18:00 工作
考勤規定:
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或簽到制度,不可遲到、早退、曠工。
考勤管理:
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四次。不具備打卡條件的部門,實行簽到(退)制度,時間及
規則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應填寫《員工外勤單》。
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及處罰
1、遲于規定時間3 分鐘內上班為遲到。遲到一次處 10 元罰金。
2、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因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即為早退。 早退一次扣發當日
3、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核準,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發三日工資。連續曠工三
日以上者,公司可視情節辭退員工。
加班辦法:
對于員工加班可按下列標準支付薪資,或按加班時間進行 1:1 倒休,倒休后不再支付加班
費用。
國家法定假:
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
加班薪資支付標準:
國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資;
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資;
平常日加班按 150%支付薪資。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可視為加班: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和效率下,確實完不成工作任務;
員工加班時間在 1 小時(含)以上的。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
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加班不予補償:
1、未辦理相關手續,或辦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
2、員工出差加班及已給予定期固定補償的加班。
請假管理辦法: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下,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
但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進行銷假。
假期類別:
公司員工給假分為扣薪假和帶薪假兩大類:
1、帶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
各類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1、每周公休假: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各部門可根據情況采取輪休制。
2、法定節日假: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它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
規定。
3、婚假: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給假3 天;如屬晚婚(男滿25 歲,女滿23 歲),給
假 15 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產假:在集團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憑證明給假
90 天;
已婚女員工妊娠期內流產,一次給假7--30 天;員工之配偶分娩,給假3 天。
5、喪假
(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喪亡給假5 天;
(2 )員工兄弟、姐妹喪亡給假2 天。
6、工傷假:按勞動合同及實際情況給予。
7、年休假:年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時,提前一周提出申請。
公司正式員工工作 1―3 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 天;
工作3―6 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 天;
工作6 年以上,每年年休假 10 天。
8、事假:每次最長不超過5 天,年累計不得超過 10 天。
以事假計。
假期工資: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喪假不扣工資;
2、30日以內的產假及工傷假,不扣工資;30日(含)以上的產假及工傷假,假期只發
50 基本工資。
3、事假期間扣發全部工資。
請假核準權限:
1、主管級(含)以下員工請假:
1 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1―3 天(含)由副總經理核準;3―5 天(含)、5 天以
上由總經理核準。
2、正副經理級員工請假
1 天以內由總經理核準,1―3 天(含)由其主管副總經理;3 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3、正副總經理級員工請假
1 天以上由總
經理核準。
五、考核
考核目的和意義
為完善公司管理機制,科學評價員工和部門工作,對上一階段工作做出總結,激勵員工繼續
努力進取的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部門考核和員工考核結果是評價與指導部門和員工工作的基本依據,也是計算所屬員工年度
績效薪資或獎金的依據。
考核的分類、實施辦法、評分標準:
本辦法包括部門考核和員工個人績效考核兩部分。
部門績效考核是公司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和部門職責、部門考核項目進行,部門考核每年兩次:
年中 1 次,7 月份進行;年終 1 次,次年元月一次。
基本程序為:
1、制定公司年度工作目標;
2、根據公司工作目標分解為各部門的工作目標,同時制定部門
工作目標責任書;
3、修訂部門職責說明書、部門考核表,確定部門職責和部門考
核項目表;
4、根據部門目標責任書、部門職責書、部門考核表進行考核。
成立由公司領導、職能部門主管組成的集團績效考評組,各部門由主管領導負責,按規定格
式寫出部門工作總結,報考評組審核。各部門工作由其第一負責人總結,不得由他人代寫。
由考評組對各部門工作總結的內容進行審查,落實其真實性、完整性。由考評組對各部門進
行考評,根據部門目標責任書、部門職責書、部門考核表進行評分部門考核實行百分制,主
要項目及分數比重一般參考下表,各部門的具體項目和分數比重可根據情況有所不同。
考核項目分數比重
工作目標完成 60 分
部門管理15 分
部門職能發揮 10 分
部門員工教育培養 10 分
重大工作成績 5 分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對考評組評分進行匯總,計算平均分為部門考評得分。將各部門分數匯總
后,報總經理審批。
部門評分標準:
部門考核得分評價級別 描述
90 分(含)以上 優秀圓滿完成工作目標、部門管理出色
80 分(含)― 90 分 良好 完成工作目標、部門運作穩定高效
60 分(含)―80 分達標基本完成工作目標、部門運作正常
60 分以下未達標 不能完成工作目標、工作存在問題
員工績效考核是根據員工工作目標書、崗位職責表和考核項目表進行考核,員工考核每年兩
次:年中一次,時間為六月份;年終一次,時間 12 月份。
基本程序為:
1、根據部門工作目標確定員工的工作目標書;
2、修訂員工崗位職責表,確定員工考核項目表;
3、根據員工的工作目標書、崗位職責表、考核項目表對員工進行考核。
員工考核分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進行,二者的基本考核項目如下:
考核項目一般員工分數比重 管理人員分數比重
工作業績50 分40 分
工作態度25 分30 分
工作能力25 分30 分
員工的考勤和獎懲列入員工特別考核項目,考核得分計入員工最終考核成績,計分見下表:
獎懲項目加分標準 扣分標準 &nbs
p;備注
出
勤 事假---1 分/1 天
病假---0.5 分/1 天
曠工---3 分/1 天
獎金(罰款) 1 分/獎勵1 分/處罰50 元
記功(過) 5 分/記功 1 次 5 分/記過 1 次
記大功(過) 10 分/大功 1 次10 分/大過 1 次
晉(降)職級處分 15 分/晉職級 1 次15 分/降職級 1 次 指獎懲處置
撤(免)職---20 分/次
開除---30 分
授予先進或模范30 分/次 ---
注:因加減分使考核總分超過 100 分或低于0 分的,據實計分。
考核前,員工個人應根據工作目標書、崗位職責表、考核項目表進行工作總結,寫出述職報
告。主要內容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和自我評價;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不足和經驗總結;
(三)下期工作中需要改進或幫助的項目;
(四)自我完善的計劃。
由人力資源部向集團各部門通知考評時間并發放考評表;員工與其上級領導提前進行考評準
備;直接上級安排對員工進行面對面述職考評,評分比重為總評分的 60%。由員工上級的
上級參考第三步的考評結果,對員工進行書面考評,評分比重為總評分的 40% 。根據兩級 兩級領導的考評單交于被考評員工本人。企管與人力資源部根據特別考核項目對員工考核進
行加減分,填制員工考核匯總表,報公司總經理進行核決。
員工考核評價標準:
員工考核得分員工評價級別 描述
90 分(含)以上 優秀優秀 工作出色,無可挑剔
80 分(含)―90 分 良好 令人滿意,不負眾望
70 分(含)―80 分較好工作稱職,令人安心
60 分(含)―70 分較差有問題,需要注意
60 分以下很差危險,勉強維持
六、人事檔案管理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公司人事檔案可為三類保管,一為在職員工檔案;二為離職員工檔案;三為儲備員工檔案。
七、解聘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實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長期發展的;
3、不能接受企業文化,不適應公司管理模式的。
對中止試用的人員,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八、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1、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
工作者;
2、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
公司辭退員工應于三日前告知員工,并于當日進行工作交接。
1、由所在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
2、由人力資源部門對其進行考查,將考查結果報主管上級核準;
3、由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并將交接手續轉人力資源部門。
九、崗位調整
因公司需要,進行崗位調整時,由人力資源部下發《崗位調整表》,由當事人與原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同時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
十、離職
第2篇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方面,每一個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為了維護企業正常的運營,設立嚴格的人事規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規模還不是很大,小企業可以選擇通過一些比較簡單的規章制度進行人事管理。
如何將規章制度的協商、公示程序,變得簡單易行。
開會形式
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體員工開會,向大家介紹規章制度內容,一方面可以作為協商、討論的形式,另一方面,對于討論后的內容,開會也是一種公示形式。必要的是,會議紀要應當明確此兩項內容,并且有明確的步驟流程,并且讓全體參會員工簽字。
直接簽字
簽字內容同樣包含兩個層次內容:一是,員工簽字表示同意公司執行怎樣的規章制度,二是,員工確認公司已就相關規章制度進行了公示程序,員工已了解相關內容。
為了表明員工簽字所涉的規章制度與公司執行的規章制度之間的關聯性,建議,直接在規章制度末頁設置專門的員工簽字頁,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檔。
上述兩種方式操作起來,各有優劣。對于開會形式所產生的規章制度,要約束制度生效后新進的員工,則可以采用第二種簽字形式,讓新進員工直接簽字以確認其對規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曉即可,無須重新履行開會形式。
另有一點,如果規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協商、公示程序,而非簡單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終解釋權”,已不再是一種免責的有效告知內容。
(1)規章制度的常見性錯誤:
一是對違紀的處罰如警告、記過、開除等規定不明確,違紀行為和處罰之間沒有對應關系,太過籠統,難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是規章制度過于復雜化,內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確。這樣對企業來講,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據規章制度中不利于企業的部分作出裁決和判決,從而使企業面臨不利的境地;
四是規章制度制訂后,無法證明已向員工告知。如制度未經員工簽收,公布因時間長而取消張貼,但又無法證明其已盡告知義務,或者是新來的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未在企業已頒行生效的規章制度上簽字等情況,勞動者可以辯稱其未知規章制度的內容,等等。
(2)確保規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發布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對企業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進行了界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一規定其中的具體要求就包括內部規章本身內容的合法性,制定規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據此,
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內容必須符合《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法律適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業規章,不能出現廠規大于國法的情況。企業在制訂和修正管理制度時,要注意與國家法律法規的銜接,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例如,在人員定崗與班次安排時,要考慮國家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在推行結構工資制度時,要考慮工資含量定額與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福利待遇之間的關聯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慮國家勞動合同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等規定;還要考慮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國家鼓勵職業培訓制度等等。
第二,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制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企業的其他規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圍內征求勞動主管部門、企業職能部門和工會三方意見,以便集思廣益、共同協商、尋找平衡,企業只有遵守有關法律,按程序辦事,才能受到勞動法保護。
第三,必須要明確告知職工。不能出現暗箱操作,沒有進行公示告知的情況。對規章制度應采取適當的方式使職工周知,才能對職工產生效力,如下發文件、發放員工手冊和在企業報刊、局域網、公告欄、宣傳畫廊上公布等,但企業應當保留公示或讓員工閱讀的證據,以證明員工“已經知道規章內容”。筆者建議,用人單位可采取將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在勞動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地閱讀了所有合同條款和公司規章制度,對其中無任何異議并自愿遵守”的說明。這樣做的好處是將勞動合同和規章制度一并結合起來簽字,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以后參照執行,就有了企業內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實用性和合法性的結合。
在實踐中,企業往往因“企”制宜,根據自身情況,考察內部各個部門、崗位的職責,訂立出一套完整細密的規范,使得企業內部管理事項事事都能有規范可依。但有時這種規范往往只考慮了企業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出現了這種情況:在沒有爭議發生的日常管理中,這類規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爭議發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實體內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就出現了不被認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導致了企業依據這種不合法的規范,做出的對員工的處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對于規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發揮作用,其制定內容必須既反映了企業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規定。實踐中需要兩方面的配合,一是企業通過對自身的情況認識,提出想要達到的勞動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勞動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將企業的這種要求轉化為法律上認可的形式和內容,將事實和法律嚴密地結合起來,這樣的規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業正常運行的作用。
第3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培訓制度規定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之培訓制度
6.培訓制度
為陶冶員工品德和情操,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率,建立學習型組織,使員工在知識、技能、理念等方面能夠適應及配合公司業務的高速成長,最終實現公司的整體戰略目標,從而使員工個人與組織共同進步,公司為員工提供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培訓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6.1.培訓分類
6.1.1 崗前培訓
新進人員實施上崗前培訓,由人事行政部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簡介、發展歷史及發展前景;
2)企業精神、企業文化及企業理念;
3)公務禮儀、行為準則及員工守則;
4)公司規章制度及相關人事管理制度的講解;
5)特殊崗位的人員進行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說明;
6)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7)職業生涯規劃及職業生涯設計;
8)其它培訓內容。
6.1.2 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又分層級培訓和職能培訓:
6.1.2.1 層級培訓分:
1)高級管理人員培訓:
目的:
提高從全局觀點對公司的戰略、目標、方針及發展進行創造性的規劃、決策、控制的能力,提高組織的活力和績效。
方式:
側重于觀念、理念的培訓,主要采用高級研習班、研討會、報告會、企業間交流、熱點案例研究討論等形式,也可以進行在職高等學歷教育和mba教育,或有計劃地選送出外考察、業務進修等。
內容:
a、公司內部自身環境和國內、國際形勢的介紹;
b、經營理念的探討;
c、公司發展戰略研究;
d、對策研究;
e、組織設計與組織發展研究;
f、人力資源規劃與控制;
g、控制和影響;
h、公司現代管理技術;
i、個人能力和修養的提升;
j、公司社會責任探討;
k、資本運營。
2)中層管理人員培訓
目的:
開發本職工作能力,使其具備善于公司形勢的認識和發展觀點,提高他們善于業務的決策能力、計劃能力,使他們深刻理解現代經營管理的體系和經營活動中人的行為,提高他們對人的判斷和評價能力,以及與人的溝通交流能力。
方式:
采用中高級管理培訓班、研討會、在職高等學歷教育和mba教育。
內容:
a、目標設定、政策制定、進程編排、程序制定、預算編排、組織結構體系的健全;
b、有效授權、領導、激勵、指導和培養下屬現代綜合管理技術;
c、可行性研究、全面質量管理、個人職業生涯規劃、項目和政策管理、組織績效、測量;
d、工作績效突破和改善、人際關系和公共關系學、如何從團隊中獲得意見和建議管理不同類型的下屬;
e、工作協調和部門間協作、有效的沖突管理、領導方式、危機處理。
3)初級人員培訓
目的:提高員工的素質和工作能力,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方式:安排專業技能培訓、計算機操作培訓、公文寫作培訓、法律法規培訓等。
內容:
a、工作標準化;
b、人際關系和工作方法;
c、業務知識與工作技能;
d、團隊合作精神的發揮;
e、敬業樂業教育;
f、工作目標的設定;
g、專業技術培訓。
6.1.2.2 職能培訓分:
人事行政人員培訓、物業管理人員培訓、財務人員培訓。
1)人事行政人員培訓:人力資源、行政、財務等業務知識的培訓。如人力資源培訓:招聘、薪酬福利管理、績效評估培訓、勞動爭議處理、人力資源規劃、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分析與職位描述等。
2)物業管理人員的培訓:物業法規條例的熟知、物業的接管驗收、裝修管理、房屋的日常養護、房屋附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物業區域的清潔管理、物業環境的綠化養護及管理、物業治安管理、物業的消防管理、物業區域的車輛道路管理、物業區域的郵電通信服務。
3)財務人員培訓:財務方面法律、法規的熟知、稅收知識、工作流程、如何合理避稅而不逃稅、企業成本的財務控制。
6.2.培訓協議
公司選送參加學歷深造、培訓或考察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以保障公司培養員工所付出的代價。
第4篇 物業公司人事人員錄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員錄用)
一、員工配置
員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編制范圍內,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層:各單位增加人員,須提前半個月填寫《人力資源申請表》(見附表qr-001r),人力資源部(以相關部門確定的人員編制為依據)填寫意見后交主管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2、作業層:對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報《人力資源申請表》,對5人以下或急需人員,各單位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告需增人數及工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配置。對因工作需要招聘臨時工的,由各管理處(分公司)負責招聘,但須填報《招用臨時勞務工審批表》(見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體檢表格,經體檢合格后錄用。
3、對將入伙管理處,根據會審通過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員。
二、員工來源
1、借調:指原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主要是中建總公司系統各單位的職工),經與原單位協商進行借調。通過借調的方式錄用的員工,合同期一般為兩年。(從2000年起公司原則上不再接受借調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
2、聘用:指各類招聘員工(包括接納公開招聘、有關人員推薦或定點機構選送等),經面試、考核合格后錄用。合同期為一年。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接收學生:指計劃內接收國內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由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2)、公開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紹:根據招聘條件在相應的報紙、
網絡上刊登招聘廣告,或通過政府認可、信譽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經
面試、考核合格后錄用,合同期一般為一年。
(3)、定點組織選送:指操作層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選定勞務輸送機構并同對方簽訂勞務用工合同。
(4)、推薦:公司內任何員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人才,但不可干預錄用或工作分配。推薦人在進行推薦時須將推薦對象的個人簡歷、學歷及資歷證明等資料交人力資源部審閱。經人力資源部初審合格后通知面試,經考核合格后錄用。
3、有關費用
(1)、借調費:最高限額為8000元/年,其次為6000元、4000元。具體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其任職職務、職稱、學歷、工作經歷等審定,總經理批準執行;工作須滿一年后付借調費;于每年年初統一支付。
(2)、報到路費:凡招收的計劃內本科畢業生和借調人員,按其家庭所在地或畢業院校至公司直達火車硬臥報銷。其他人員見工費用均由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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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員工性質
無論何種來源的人員,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統稱為公司員工。
四、聘用標準
1、管理人員標準:
(1)、年齡:男士不超過四十五周歲,女士不超過四十周歲,高級職稱人員可適當放寬。聘用離退休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2)、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無肝炎、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態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夠熟練處理本崗位的各項工作。
(5)、學歷職稱要求: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須為本科以上學歷。
2、維修工標準:
(1)、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體健康。
(2)、學歷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
(3)、專業水平:必須有三年以上本專業工作經驗。
(4)、特種工(電工、電梯工)標準:須持深圳市勞動局簽發或轉審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普通維修工(水工、泥工、空調工等)必須通過公司的應知應會考核。
3、護衛員標準:
(1)、年齡:18-25 周歲之間。
(2)、身體狀況: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學歷:具高中(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
(4)、有較強的觀察、記憶、分析和辨別能力,有責任心。
4、應聘人員的見工時間安排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薦:應聘人必須由本公司在職人員或相關人士所推薦,推薦人須先遞交應聘人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到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初審合格后通知面試。(本公司員工須轉正后方可推薦)。
2、面試負責人在對應聘者的儀表、資歷、表達能力、應聘動機及專業水平等進行測評后,填寫《見工登記表》(見附表qr-002r),面試
負責人在面試評估欄填寫測評結果。人力資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根據體檢情況決定是否進入錄用程序。
3、錄用:經面試考核和體檢合格后,擇優錄用。被錄用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和畢業證及職稱證的復印件、證件驗證書、體檢表、一寸標準照一張,擔保書(見附表qr-004r)。經人力資源部驗證無誤后開具任職通知單,被錄用者憑人力資源部的《任職通知單》(見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職單位報到。
4、擔保:任何被錄用員工都須辦理擔保手續,且擔保人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或具有深圳戶口、有穩定職業和獨立經濟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員工須在報到時辦妥擔保手續。擔保人須認真閱讀《推薦人須知》(見附表qr-003r),親筆簽字后擔保即時生效。
5、試用:新錄用員工均實行三個月試用期。
(1)、新員工試用期薪金標準:月基薪均為80%;月獎金三個月內為50%、第3-6個月為獎金標準的80%(第一個月獎金標準:管理層為100元,作業層50元)。
(2)、新員工試用期滿的前一星期,由單位填寫《轉正審批表》(見附表qr-009r)報人力資源部。管理層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考核,作業層員工由各單位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或辭退,并由其所在單位將人力資源部開具的《轉正通知單》(見附表qr-010r)或《延期轉正通知單》(見附表qr-011r)轉交給員工本人。延長試用期間的基薪與獎金標準與試用期相同。延長試用期后經考核仍不合格者辭退。
6、續約:從簽訂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滿一年的員工,人力資源部根據《續約考核審批表》(見附表qr-012r)對其工作能力、表現、業績等進行考核,并做出續約或終止合同的決定,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本人。(《終止合同通知單》見附表qr-013r)。
7、解約:對違反公
司規章制度被辭退或轉正、續約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員工,應辦理離職手續。辦理離職結算手續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層員工解約:
a、辭退:由人力資源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畢并經主管、有關部門簽字后,持《員工離職會簽單》(見附表qr-014r)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員工離職結算單》見附表qr-015r)。
b、辭職:提前一個月向管理處或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后持會簽單結算。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作業層員工解約:
a、辭退:各管理處、子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資源部說明辭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資源部《終止合同通知單》后,交接工作完畢后持《員工離職會簽單》辦理離職結算手續。
b、辭職:須提前十五天向管理處或子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并將工作交接完畢持會簽單方可結算,否則視曠工處理。
(3)、凡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解聘人員本公司不再錄用。
六、人員調配
1、職務任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由中國海外興業有限公司發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總、人事經理、財務經理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報中國海外興業有限公司批準并發文任免。
(3)、部門正副經理、助理經理,管理處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經理以上職務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由公司發文任免,報中國海外興業有限公司備案。
2、人員調動
(1)、公司范圍內各單位的人員調動,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調動通知單》(見附表qr-o16r)辦理交接手續。
(2)、公司各單位副經理及以上職務員工調動,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人力資源部發文執行。
(3)、接到《調動通知單》的管理處(分公司)和員工須在指定時間內辦理交接、履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抗命。
3、調換工種
第5篇 廣告傳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廣告傳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員工招聘原則
1、公開、公正原則。
公開、公正的原則是保證引進人才質量的前提條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做到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要求公開,考核和評價標準公正。
2、平等、競爭原則
擇業面前人人平等,必須杜絕因為地域、民族、單位、學派等不同而帶來的歧視現象。考核過程中引入競爭機制,原則上每個崗位應有三人以上的應聘者。
3、回避原則
公司允許員工向公司推薦人才(親屬除外),但應遵循回避原則,面試考核人員不應與應聘人有特殊關系。如果遇有同學、朋友等來應聘,面試考核人員應主動回避。保證被推薦人和其他應聘者在同等標準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則
招聘考核人員必須注意自身言行,嚴守公司機密。在招聘過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關資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員還應為應聘者嚴格保密,不準將應聘者情況隨意透露給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門
人事經理為招聘工作的負責人,辦公室為公司聘工作的職能部門。
(三)招聘申請
1、公司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工作需要及人員使用狀況,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報辦公室。
2、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匯總情況,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批準。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經理組織招聘組負責對人員進行篩選,至少由二人組成。
2、初選:辦公室對應聘材料通覽后,挑選基本條件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3、面試:由人事經理組織評審委員對所有參與面試人員進行初步考核,填寫面試記錄表。考核其基本素質、品質等。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個人修養、工作責任心及敬業精神、工作穩定性、工作環境的適應性、分析判斷能力等。
4、復試:由部門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對初步考核合格者進行復試。
5、實習:由辦公室安排所有復試合格人員按專業分別到各業務部門進行1―2周的實習,實習結束后,實習人員提交實習報告,辦公室征求該部門各位成員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評估報告,兩份報告交總經理和辦公室作為是否錄用的參考,并由辦公室向其原所在單位、院校了解情況。
6、錄用:綜合考慮用人部門的考核結果等,經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簽字批準后,對合格者發送錄用通知單。
(五) 錄用
1、發出錄用通知。
2、應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到指定醫院體檢。如查出有嚴重疾病,取消錄用資格。
3、應聘人被錄用,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5天內不能正常報到,可取消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
(六)試用及正式錄用
1、新進員工攜錄用通知書和其它人事檔案材料等到辦公室報到,按辦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門報到,開始一至六個月的試用期,簽定勞動合同。特聘人員經總經理審批可不實行試用期。
2、員工試用期滿,由本人提交轉正申請,經用人部門負責人審查并簽署具體意見后送辦公室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批。簽定正式的勞動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視員工崗位職務等因素而定,一般員工為一年一簽、管理人員可三年一簽。所有勞動合同須經公司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離退休人員和在其他單位享有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員工可不辦(理)。
(七)勞動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對有關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因本人業務、技術水平等原因,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要求;
(2)員工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因勞動合同趨于屆滿;
(4)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提出辭職;
(5)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于離職前30日書面提出并簽收確認。
3、員工辭職時,應向其所在部門提交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和人事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開始辦(理)辭職手續。
4、離職人員應在一周內交還所有公司物品,結清帳務,辦好工作交接手續:
(1)向所在部門就自己的工作近況、詳細客戶檔案(包括國外、國內客戶)、所有業務情況、接手的所有單證和財務票據、公司紙質方案文件和電腦內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書面的交接清單,由離職人員、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員和部門經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單上簽名確認。
(2)辭職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帶走屬于公司的任何東西,包括員工手冊、工作筆記、公司的文件資料書籍等,還有公司發放的其它辦公用品:如電腦、通訊工具、計算器、名片等,以及辦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門等的鑰匙。所有公司物品交辦公室簽收。
(3)財務部門負責清點離職人員的所有財務款項,離職人員必須還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條(1)到(3)以后,結算離職人員應得的工資款項,出具結算證明。
(4)所有交接清單和證明等必須附在離職申請表后面作為離職手續齊全的憑證。
5、涉密崗位員工辭職,必須作出書面承諾,保證不對外泄露公司技術秘密及商業機密。
6、人事經理審核其離職手續齊全后,正式允許其離開,并結算離職人員應得的工資款項。
7、員工不按規定離職或辦(理)離職手續的,視為員工違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公司的損失,賠償金額參照合同條款執行。
(八)外聘人員
1、外聘人員與公司不發生任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均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員均需填寫登記表由其本人簽字確認,由辦公室存檔。外聘人員對其自身行為、安全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公司顧問、藝術顧問、獨立董事等由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負責聘請。
3、其他外聘人員按公司業務分工由各部門報請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批準,由辦公室負責辦(理)工作合作關系手續。
第6篇 x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人才招聘錄用
第一條 招聘原則
(一)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崗位需求進行。
(二)招聘錄用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人才,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一)具備以下情況均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被公司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未滿16周歲;
(3)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4)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條 錄用程序
(一)各項目服務中心根據本單位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配合行政人事部進行招聘。
(二)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2)核對并遞交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核對并遞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張;
(5)持本人的煙臺市工商銀行卡;
(6)員工每年的繳納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財務繳納60元飯卡及工牌押金,我們為您辦理員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請到財務繳納100元宿舍押金,我們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 入職管理
第一條 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員工根據崗位設置不同的試用期
保潔員試用期為3天,3天之后經考核合格辦理入職手續,試用期工作時間計入工資,3天之內離職者不計工資;
其它崗位員工原則上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雇傭關系。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后可轉為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二)試用期滿后轉正程序
新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服務中心項目經理、行政人事部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依次進行評價,根據公司工資標準填寫轉正意見并擬定轉正工資,報總經理審批。
第二條 員工入職接待
(一)新員工報到時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接待,并全力幫助解決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難。
(二)新員工報到后,行政人事部幫助辦理飯卡及工牌,部門協助為員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職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干凈整潔,按公司的規定著裝,佩戴工牌,試用期未發放工裝人員根據部門要求盡量規范著裝。
(四)新員工進入部門以后,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老員工盡量采取一帶一的方式對新員工進行幫帶,引導員工盡快熟悉工作區域,了解工作職責,進入工作角色。
第三條 物業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允許抽煙、吃零食、看報紙、上網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允許崗前崗上飲酒,打架等,一旦發現將給予辭退處理。
(二)員工應本著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循環利用使用過的單面紙打印或復印。單面紙的內容必須為一般性的文件或資料,對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環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物業公司信譽的行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五)嚴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內部員工、業務單位、客戶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三、培訓及考核
第一條 培訓目的
(一)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新員工入職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
(二)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公司簡介、公司組織結構介紹、人事制度、勞動紀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條 在崗培訓
(一)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訓內容包括部門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標準,并結合實際工作案例進行,注重業務能力、技術掌握等。
第四條 管理人員培訓
(一)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牽頭,培訓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營銷理論、財務知識等。
第五條 培訓考核資料
(一)培訓考核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或獎懲的依據。
第六條 考核的類型
(一)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和年終考核。
(二)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及獎懲的依據。
第七條 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年終考核。
(二)試用轉正考核:由部門負責人、部門員工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行政人事部,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
(三)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報行政人事部總評,由物業總經理審批。
(四)考核內容包括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物業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條 薪酬框架
(一)物業公司建立了以崗位工資及補貼相結合的薪酬制度。
(二)實行同崗同酬的原則,按公司制定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做到同崗同酬,嚴禁不遵照崗位工資隨意調整工資。
第二條 試用期管理
(一)員工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參照崗位工資標準,執行崗位工資;考核不合格,根據情況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第四條 其他
(一)對于工作單位調動、崗位調動或職務變動人員的工資,由物業公司根據新的工作崗位或調整后職務的工資標準重新確定工資。
(二)外聘人員工資原則上按照招聘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五、 勞動合同及勞動保險管理
第一條 合同種類
(一)合同分為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在籍合同三種。
第二條 簽訂范圍
(一)勞動合同簽訂范圍:外聘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重點崗位人員以及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員工。
(二)集體合同簽訂范圍:普通崗位員工。
(三)在籍合同簽訂范圍:在籍人
員。
第三條 簽訂日期
(一)簽訂日期:員工入職1個月內簽訂合同,并蓋本單位行政章。
第四條 注意事項
(一)勞動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員工簽訂。
(二)合同內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須在更改處加蓋單位領導的印章。
(三)員工簽完合同后,須于落款處簽字摁手印,公司領導審核后,簽字或蓋章表示同意。
第五條 合同檔案管理
(一)合同簽訂完畢后,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及電子版索引報總公司辦公室。集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六條 合同期限屆滿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以書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 保密協議
(一)外聘師傅、重點崗位技術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條 公司保險
(一)公司保險類別分為社會勞動保險、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條 社會勞動保險
(一)繳納社保的范圍及條件
(1)對檔案由公司代理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試用期合格且與公司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者可申請繳納社會保險。
(2)對工作滿2年的重點崗位、技術骨干及其它普通員工,年齡在40歲以下,且與公司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根據個人意愿,可申請繳納社會保險。
(二)申報程序
(1)符合條件的員工到行政人事部領取繳納社會保險申請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經所在部門及本服務中心物業領導批準后,報總公司審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員工申請表后,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員工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逐級審批后報總公司辦公室。
(3)審批批復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員通知員工按要求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同時辦理社保手冊(單位保管)及醫療保險證、醫療ic卡(個人保管)。
第十條 安全互助基金
(一)員工每年需繳納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員工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的補助。
六、崗位調動管理
第一條 調動類型與程序
(一)調動分為平行調動(各項目之間)、晉升、降職。
(二)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將終止合同。
(三)任何調動必須由物業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規定程序進行,個人不得私自調整工作崗位。
第二條 平行調動
(一)平行調動:職位級別、薪酬不變的情況下的工作變動。
(二)平行調動發生情況:
(1)部門工作量增減。
(2)新項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5)崗位輪換。
(6)其它原因。
第三條 晉升
(一)晉升: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二)晉升的條件:
(1)員工在原崗位表現優秀。
(2)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3)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三)晉升可通過自薦或直接領導推薦,經總經理審批實施。
第四條 降職
(一)降職: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二)降職的條件: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由于組織結構調整,職位被取消,目前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三)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四)降職應當從嚴掌握,員工有權對降職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七、離職管理
第一條 終止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條 離職手續辦理
(一)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行政人事部遞交離職申請,公司確定離職時間后,向行政人事部領取離職審批單并填寫。
(二)歸還飯卡,公司收回《員工手冊》、個人的工裝及工具等。
(三)歸還財務借款,所經辦業務設計的資料(公文、圖書、技術資料等)。
(四)工作交接應由本人親自辦理,如有特殊原因經核準方可指定他人代為辦理,工作交接須填寫工作交接單,交接雙方,重點崗位須有監交人,簽字確認方可辦理離職。
第7篇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的部分,每一個公司如何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如何聘用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呢應該制定怎樣詳細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8篇 某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 管理原則:
'嚴格的管理'是向廣大業戶提供滿意服務和公司獲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強有力的保證。為此,公司制訂出內部管理的原則,以保障正常的運作秩序。
本公司在內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以下之十大原則:
一、統一指揮原則:各級員工都必須執行公司總經理的決策,接收公司總經理的統一領導。
二、層級管理原則:每一級員工在工作中必須聽從直接上級指揮或上級授權人員的命令,各級管理人員只對直接下級擁有指揮權。
三、分工負責原則:每一個員工按照分工對自己分擔的業務工作負全面的責任。
四、責、權、利連帶原則:每一個員工的責任、權限、利益三方面連帶生效。
五、命令服從原則:每一個員工必須執行其直接上級的命令。
六、督導工作原則:各部門及人員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權監督部門或人員的督查和指導,對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時采取糾正措施進行改進。
七、民主參與原則:每一個員工對本部門及公司經營與管理均享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八、友好協作原則:在不影響本部門正常運作前提下,各部門有盡可能為其他部門提供協作的責任。
九、特殊授權原則:任何情況下,每一個員工都必須接受本公司授權人員的指揮。
十、獎優懲劣原則:每一個員工的功績都將受到獎勵,其過失也將受到應有的懲處。
第二節:員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員工的主要原則是依據應聘者是否適合應聘崗位職務的素質和培養潛質,并以該職位人員應具有的實務知識和操作技能作為考核準則,'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申請人首先必須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經面試、培訓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請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報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規模招聘:如組建新的服務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規模較大、人數較多時,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制定完整、細致的招聘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平時增補員工:
1、由用人部門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請表的內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應聘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關人員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筆試及現場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試評議。
(五)初步合格后,應向招聘人員講解、出示有關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等有關規定。
(六)通知應聘人員按期到公司報到,參加培訓和崗前學習。
二、員工入職 :
(一)被招聘的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到公司報到。
(二)報到時,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個人資料。
(三)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其內容(地址電話、婚姻狀況、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應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若一經發現屬虛報或偽報,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試用期
(一)凡新入職本公司的員工,一般須經3個月的試用。若員工所在部門總經理(主任)認為有必要時,也可將試用期酌情延長(但延長期不超過3個月);表現優秀、業績突出者,報請公司批準,將試用期酌情縮短。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倘若不稱職或觸及了公司的有關規定,公司有權隨時將其辭退。
(三)試用期滿后,員工經所在部門考核,確認其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由部門填具《員工轉正申請表》,經公司批準,員工將轉為正式聘用工;不勝任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辭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三大基本原則以及根據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工資分配管理中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確定。
(二)員工薪金按照崗位類別和職位高低,并依據公司的薪金管理辦法確定。
(三)員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制度和規定的情況下方能領取薪金。
(四)對違反工作制度和紀律的行為,將采取薪金罰扣機制
(五)員工薪金發放按月進行,當月工資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適逢節假日,公司可視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時間不超過一周。
(六)員工在職因為工作調動和崗位晉升,薪金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將按規定進行調整。
五、膳食
公司職工食堂向當班員工提供中、晚兩餐,其中護衛員包吃兩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裝及配發用品、工具
(一)員工工作服裝由公司統一制作或購買,員工需交納一定比例的服裝押金及按比例個人交納一部分,具體標準由公司統一規定。
(二)員工工作期間必須按規定著裝,員工未按規定使用造成服裝損壞的應當賠償。
(三)員工離職時,應將所配發的服裝上繳,并事先清洗干凈,上繳時公司將收取整理和消毒費用。
(四)公司所配發的用品、工具,員工簽字認領,個人保管好,造成遺失和損壞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應將配發的用品、工具清點好一并上繳公司。
六、工作時間及節假日
(一)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公司的具體規定執行。
(二)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元旦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春節3天,共10天法定節假日,當與工作時間和內容要求沖突時,應執行管公司規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點,員工應當服從公司安排。
六、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正式調入公司的員工,需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為1年。
(三)在合同期內所發生的勞動糾紛,均按合同有關條文處理。
第三節 職務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為賢、量材而用'的原則,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對各級主管以上職務的任免由部門負責人研究提出,經總經理簽發職務任免令生效,工資隨職務變動。
第四節 崗位變動及晉升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的崗位,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調動其管轄內員工時報公司核準后方可調遷。
三、公司跨部門調動員工由總經理批準簽發調動令。
四、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按指定時間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及時到新崗位工作。
五、員工工作表現優異、成績突出者可申請晉升,填寫《崗位晉升申請》后,由部門組織審查合格報公司領導批復后,可按公司規定晉升晉級。
第五節 員工離職
一、 被招聘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辭職,必須提前7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如在轉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如員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夠的時間后沒辦妥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合同期內,如屬本公司之原因辭退員工,則提前1個月通知本人并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四、凡辭職或辭退之員工必須在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后再領取工資。
五、若本公司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裕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會提前1個月通知并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第六節 請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請休假制度
(一)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室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請休假歸來后,應及時到相關部門進行銷假,否則按延休假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一)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由部門主管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物業總經理審批;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業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報服務中心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
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補辦病假手續。
(三)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行政人事部核準后,報物業總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喪假3天
(四)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婚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辦證)者增加優待獎35天。
(五)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主管或物業總經理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部門主管審查后,報請物業總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一)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事假不得連續超過5天,當年請事假不得超過10天,否則公司可視情予以辭退處理。
(二)病、傷假:3天內發放全額工資,3天以上不發放工資,病、傷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當年病、傷假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可視情予以辭退處理。
(三)員工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當年累計休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工齡不滿3年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滿3年而不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70%的標準支付;滿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資80%的標準支付。
(二)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工資、獎金照發。
第七節 培訓
每一個員工從入職之日開始,就必須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訓,以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公司也將根據各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訓內容,幫助員工提高業務知識、專業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訓遵守以下規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參加各類培訓班和專業進修。參加培訓或進修的內容,原則上要與本人從事的專業相關,以業余時間為主,不能影響本職工作。
二、因業務需要,要求參加各類培訓或進修的,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外培審批表,公司領導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三、經公司領導同意,參加培訓(進修)的公司員工,其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據員工的服務態度和工作成績,簽訂培訓合同,待獲得相關培訓證書后交公司報銷培訓費用,對違反培訓合同的培訓人員,公司有權收回相關培訓證書,并按規定要求員工進行賠償。
第八節 考核
為了及時地掌握每個員工的動態,公正、合理地評價員工,從而為員工的獎勵、晉級、調整、遷升提供客觀依據,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為試用期及年終考核。
一、試用期考核
聘用員工試用期滿由試用部門負責考核。如試用部門認為必要延長時間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員工表現事實情節,報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延長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如試用部門認為可予轉正,應附轉正申請表、定級審批表,報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
二、年終考核
(一)年終考核于每年12月底舉行,考核年度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人員不參加考核:
(三)公司年終考核將相關知識筆試與評議和技能測試及有關平時的工作表現結合起來對員工的德、績、能、勤分細目考評,以各細目分數評出等級;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辭退。
第九節 獎懲制度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創造性并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應有的懲處,公司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即:'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小過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務中心行政獎罰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與此配合補充實施。
一、獎勵
(一)獎勵條件:
1、有功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2、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4、在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著效益的;
5、為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7、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8、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9、見義勇為,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情況;
(二)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記功;
3、晉升工資或晉級;
4、通令嘉獎;
5、授予榮譽稱號。
6、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直接上級將事跡書面報告和《獎懲記錄表》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經公司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二、處罰
(一)過失種類: 員工過失分甲、乙、丙三類,觸犯其中任何一條都要給予相應的處罰。
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甲類過失:
(1)上班遲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時間會客聊天或長時間占用電話的;
(3)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4)不按規定著裝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為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乙類過失:
(1)代人打卡或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的;
(2)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尚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3)當值時擅自離崗、睡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種物品占為己有或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的;
(5)涂改或偽造醫生證明書、各類工作記錄表格的; ;
(6)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語言的;
(8)服務態度差,遭業戶合理投訴的;
(9)一切有礙生產安全和公共秩序行為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丙類過失:
(1)連續礦工2天以上或1年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的;
(2)貪污、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4)損壞設備、工具造成經濟損失的;
(5)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或公開拒絕執行上級命令的;
(6)服務態度差,當年累計被客戶投訴3次以上或損害客戶利益的;
(7)公司發生緊急情況時不參與救護或逃離現場的;
(8)參與打架斗毆、尋釁鬧事,造成人員傷亡的;
(9)其他嚴重違犯公司規定的。
(10)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處罰方式:
1、口頭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領導發出;
2、書面警告:員工如有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的行為,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記錄表》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物業總經理簽署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員工從收到'警告通知書'后1年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經所在部門領導提出,物業總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可取消書面警告處分。
4、降級、撤職、罰款:員工違規,有所在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獎懲記錄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在給予其他各項處分的同時,可一并給予降級、撤職或一次性罰款處分,也可單獨給予這類處分并要求作書面檢查。
5、辭退或開除:員工受書面警告處分后再次出現同類過失,公司有權立即給予其辭退處分;對觸犯丙類過失者,給予開除處理。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記錄表》,經公司行政人事部對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無理取鬧、糾纏或惡意報復,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員工,公司將其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6、員工如觸犯國家法令法規,除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制裁外,公司有權隨時予以辭退,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員工錄用: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會,采取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一) 個人資料
1、 入職公司時,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上崗證、指定醫院的體檢報告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張,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2、 當員工的以下個人信息發生變更或補充時,應及時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報表》,遞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證員工的相關權益不受影響:規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3、 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二) 入職報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的職能部門,員工報到時,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1、 辦理報到登記手,填寫《員工履歷表》,領取《員工手冊》、考勤卡等;
2、 進行職前培訓;
3、 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介紹部門職能、人員情況、工作職責、工作要求、部門相關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場所、領取辦公用品等。
(三) 試用與轉正通常情況下,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確因情況特殊也可可能延長至六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員工表現突出,經考核后,可縮短試用期。這段時間是員工與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此期間,如果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同樣,如果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會解除與員工的試用關系,而不作任何補償。試用期滿前15天,員工須填寫《試用期員工自鑒報告》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對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意見,并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評核表》,報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員工發放《轉正通知》,并辦理相關手。至此,員工就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了。但是,同時應注意,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5天(含五天),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事假超過15天,原則上,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招聘臨時勞務工,簽訂《勞務協議》或《借用協議》,臨時勞務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參照有關政策法規,由雙方協議商定。《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在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員工簽約時,必須仔細閱讀其內容。
二、 體格檢查員工必須經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能被錄用,體檢費由本人承擔。此外,公司將根據工作崗位,指定醫院要求復檢,若發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原工作的疾病時,公司將調換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 工作時間公司實行的工時制度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及經營狀況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規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體安排上班和休息時間,員工應從工作需要,按部門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四、 薪金福利
(一) 薪酬公司實行保密的崗位工資制:
1、 員工薪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和福利津貼和加班工資組成,并按實際崗位級差確定。
2、 員工的薪計發以考勤卡及《考勤匯總表》為依據。薪按月計發,每月發放一次,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 薪酬的計算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計發。
4、 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實行薪保密制度,對于薪情況外泄的或相互打聽薪酬而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公司將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5、 每月薪發放時: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時將工資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以憑存折到銀行領取;或由公司將員工工資條密封后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交員工本人。
6、 薪資調整有以下任一情況,員工的薪資會作相應的調整:
(1) 、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社會綜合物價指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
(2) 、經過考核,員工的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績效超出或未達到公司的要求;
⑶ 、員工職務發生變動;
(4) 、公司負責人直接決定。
7、 薪資結算
(1) 、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工資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如果在非試用期期間離職的,按轉正后薪資標準結算;
(2) 、試用期內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及試用期福利待遇。如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后,薪資按轉正后標準計發,但試用期間月發工資與轉正后月發工資之間的差額不予補發。
(二) 福利所有在職員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帶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五、 員工關系
一、調配與勞動關系
(一) 調職、提升: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和員工的品行、能力、工作業績及潛質等綜合表現和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動或提升至其他崗位。晉升的員工在接受新職位后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合格稱職者才被正式委任,并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員工晉升、降職、調動時薪的確定:經公司考核后,晉升和降職人員的薪酬,以公司所發的“職位調派”為依據。原則上職務晉升人員,任命后三個月內為任職試用期,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三個月后經考評合格委任,即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臨時代崗的人員,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降職人員,自降職通知下發后,其薪的發放標準即按降職崗位的薪標準計發。對于正常調動的人員,其薪標準的確定將遵循調入部門的薪標準原則和以崗定薪的原則。員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門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調職的申請。
(二) 處分事宜在工作期間員工如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員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 等,勞動合同/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三) 離職
1、 試用期內離職>;在試用期內,員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試用勞動關系。離職時,員工必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經相關領導的審批,交接好本職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應的離職手。
2、 合同期內離職:
(1) 辭職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交接好本職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2) 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員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從工作調動者;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象、聲譽造成損失或影響;③有欺騙公司行為的;④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⑤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違法犯罪的⑦違反公司《獎懲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員工亦須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⑶ 合同終止: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與員工簽合同,均應提前進行告知。員工必須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4、 離職手: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解雇,必須辦理離職手并填寫《員工離職手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室批準,然后結算離職工資。離職工資的結算原則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發薪日,《員工離職手清》及相關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離職手包括:
(1) 交接完畢所有的工作;
(2)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手冊及其他公物;
⑶ 退還辦公用品、宿舍等;
(4) 結清與公司的帳目,還公司款額;
(5) 如與公司有其他協議的,還應履行協議中所約定的事項。以上交接事項,均須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同時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二、 內部溝通
(一) 員工溝通
1、 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的人際關系;同時提倡個人與公司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溝通。
2、 公司注重與員工的關系及相互之間的溝通,并把溝通作為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機構,將為員工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申訴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各級管理人員同樣負有與員工溝通的責任。
(二) 員工申訴當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當員工對處分或處罰結果不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以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訴程序:公司鼓勵按照如下程序逐級反映情況,如果員工堅持認為必要,可以越級申訴,但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三) 特殊關系回避準則
1、 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員工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管轄范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部門推薦自己親屬或好友的,應向行政人事部門提前申明。
2、 已經存在親屬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并應回避有業務關聯的崗位。新的親屬關系產生一個月內,須向行政人事部門書面聲明。
3、 公司不提倡員工與自己的親屬、好友所在位建立業務合作關系。有正當理由建立業務關系的,要主動向上司書面申報自己的親友關系,并應在相關的業務活動中回避。
4、 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務關聯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職務影響力在業務關聯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他利益。如確實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第10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 __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 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 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 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續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 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人員名冊。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 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
第三條 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
第四條 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1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新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 8:00 ― 12:00 ?下午: 2:00 ― 6:00 ?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 ( 含加班時間 ) ,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 ( 工 ) 半日論。
4 、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 ( 工 ) 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 ( 工 ) 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 、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 ( 工 )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 ( 工 ) 論處。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 ( 工 ) 論處。
3 、員工曠職 ( 工 ) ,不發薪資及獎金。
4 、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 15 日前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 1 天 ( 元月一日 ) 春節: 3 天 ( 農歷初一、二、三 ) ?勞動節: 1 天 ( 五月一日 ) 國慶節: 1 天 ( 十月一日 ) 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 6 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 2 天,最長 15 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 15 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 100% 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 200% 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 ( 工 ) 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 20 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 ( 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 ) 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 ( 三個月 ) 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 6 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 1 ― 3 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 ( 工 ) 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條: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療保險,其自理。
第六十二條:公司為一般員工辦理意外醫療保險,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條:公司可為員工臨時安排住
第12篇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第13篇 小型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現在中小型公司也越來越多,每一個中型或小型公司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我國相關的勞動法,如何制定公司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小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14篇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七)
一、檔案分類
1、一般文檔:
①人力資源工作中形成的臺帳、報告,以及搜集到的招聘等相關工作業務資料,由經辦人保存,年終根據內容價值酌情歸檔。
②總辦正式形成發出的文件、傳真、通知、人事制度及相關原則規定等,除保密薪資文件外,均應保存一份原件或復印件歸檔,年終按內容類型、成文時間編號裝訂成冊。
③外部文件包括國家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勞動人事部門)的發文、社會公開資訊等,應作為公開業務資料共享。
2、人事檔案
①人事檔案:員工進入公司后相關人事檔案材料。
②員工人事檔案:員工進入公司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等備查資料。
二、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管理
①總辦負責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的管理;
②總辦在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員工人事檔案;
③員工離職,辦理相關手續后,總辦將離職人員檔案永久、專門存放;
④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總辦主任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2、人事檔案建立
①員工人事檔案是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的內部人事檔案。凡進入公司工作的員工,總辦需為其建立人事檔案,包括該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材料。
②員工在入職前,需到總辦送交個人履歷材料、近期免冠照片、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及能證明其工作能力和獎懲狀況的相關材料。由總辦專人負責,連同求職申請表歸檔保存。
③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公司與其簽定的勞動合同及相關薪酬福利歸入人事檔案。
④員工在轉正后的教育培訓、獎懲、績效考核、晉升等工作資料及時歸入人事檔案。
⑤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歸類。其中不包含秘密內容,總辦員工、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員工的人事檔案。任何部門和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更改、銷毀公司員工人事檔案材料。
三、附則
1、公司所有人事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由總辦負責統一管理。
2、其他各部門人員應積極配合總辦,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第15篇 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房地產開發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六)
為了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聘用
(一)公司將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聘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并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登記表》,并附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和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2、綜合部初試并簽署意見;
3、聘用部門復試并簽署意見;
4、總經理審批并簽署意見;
5、批準錄用后,到綜合部報到,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留存員工有效證件復印件、健康證、照片、聯系方式等,經入職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門進入試用期。
二、試用期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開始必須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每月1000元。全體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充分享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全體員工要嚴格服從單位管理,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員工轉正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員工,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轉為正式員工,并將《員工轉正申請表》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四、員工調配
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員工進行調配,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調崗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調配。
五、員工離職
1、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方可離職;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本人須在離開工作崗位前30天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在批準離職日填辦《員工離職移交清單》,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需在離職日辦理離職證明手續;
2、凡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辭退者按通知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3、凡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均須向公司結清費用、債務、交清物品以及所負責部門的帳目、文件等;
4、凡未按規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者,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
5、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文件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第16篇 a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六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第17篇 房地產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對于各崗位員工的管理,不管是基層還是管理層,在人事管理方面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是詳細的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職級規定如下:高層管理級、中層管理級、基層管理級、專業骨干級、員工級。
第三條每一職位均設置'崗位職責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人員的級(職)等應按其受聘的職位確定。
第四條各單位根據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末編訂下一年度'人員編制表',上報至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需求,提出年度用工計劃方案(含臨時新增項目),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辦理。
第二章員工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第六條為使本公司的招聘和錄用工作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品德、學識、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崗位為原則。
第九條招聘程序
1、承辦部門:公司辦公室;
2、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在本年度的編制限額內,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僅限公司聘用員工),遞交人力資源崗審核,報請分管領導批準;
3、人力資源崗根據批件,負責擬定招聘計劃,內容包括:⑴招聘職位名稱及名額;⑵資格條件限制(參照《實嘉公司崗位職責說明》);⑶職位預算薪金;⑷招聘成本預算;⑸招聘廣告及招聘方式的擬定;⑹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⑺時間、場地安排;⑻準備事項:公司宣傳材料、相關表格等。
第十條選聘與面試
1、人力資源崗依據《實嘉公司崗位職責說明》在征聘資料中挑選適用者供申請部門負責人篩選;
2、經部門負責人篩選認可者,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落實面試事宜;⑴面試時間、地點⑵確定面試考評人員;⑶通知參加面試人員;⑷筆試的組織落實。
第十一條面試人員應詳細填寫《求職申請表》。
第十二條由申請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共同參加面試。面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盡量使應聘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
2、要了解自己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3、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第十三條經面試合格者由本人填寫《試用員工登記表》,按隸屬關系逐級審批后方予上崗。參照第九條人力資源崗根據核批后的《試用員工登記表》通知員工辦理上崗錄用及考勤卡領用等相關手續。第十四條經核定錄用的人員在報到時須帶以下材料:
1、一寸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2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或相關資格證書原件;
4、特殊行業需提交擔保書;
5、原公司離職證明。
第十五條聘用人員(含試用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各單位所核定的年度編制人數為限,以便因事擇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通緝有案,尚未撤銷者;
3、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4、在原工作單位服務,尚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5、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6、未滿十六周歲者;
7、公司法第六十一條內容中所涉及的情形。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18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
(1人員招聘、錄用制度
1、新進員工必須通過公司及用人部門兩次面試,并由用人部門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須先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辦手續時需填寫各類個人資料供存檔、需上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培訓資料證書復印件(如有),個人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提供虛假資料,可招致辭退的嚴重后果。需攜帶好有關證件原件,由員工本人親自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進員工自上班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個月(技術部門試用期為三個月)。
3、員工對于自己所擔任之工作有任何問題,需先征詢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意見。
4、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請到原單位/社保中心將養老金等帳戶轉至本公司,以便公司為您辦理養老金等。若原單位/社保中心從未辦過社會保險或從學校新畢業之員工,請書面向公司說明并提出申請新開戶頭。
(2離職、辭職、辭退辦法及手續
1、凡員工欲離職者,應按合同/勞務協議之規定,提前向用人部門提出書面離職申請;試用期間則于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即可。
2、凡員工未按合同(或協議)書承諾提前離職者,公司將扣除相應的薪金作為通知期以賠償公司損失(除非特殊情況,經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準予提前離職)。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公司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批準,報公司核準予以立即辭退。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符合《勞動合同書》中條款須辭退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4)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的。
(5)違反國家法律或治安條例的。
(6)故意不服從上級指揮及合理指令,經多次警告無效。
(7)故意損壞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挪用公款。監守自盜、收受賄賂者。
(8)有嚴重損害公司及所管小區形象的行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戶投訴三次,并經查實卻系該員工責任的。
(10)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工作中出現責任事故,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處可以此制度為基礎,結合管理處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處考勤管理制度需報公司批準、備案后方可執行。
(3-1考勤制度
1、員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30時至5:30時(個別崗位工作時間以工作需要設定),因季節變化需變更工作時間時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員工實行上下班簽到并隨機抽查制度,由各部門、各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
3、公司員工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辦理《員工外出登記單》,并交至各部門經理處,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4、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至各部門留存。凡未填寫《出差申請單》者按事假論處,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2遲到、早退
1、遲到和早退的違約金標準如下:
遲到/早退分鐘違約金標準
5≤*<1010元
10≤*<3020元
30≤*30元
2、月累計遲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無當月績效工資。
(3-3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以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經準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種假期逾期而無事先申請續假者。
2、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毆致傷而不上班者。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
5、其他無正當理由缺勤者。
6、凡曠工而2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算,嚴重警告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和半天工資;曠工超過3小時的,按一天計算,嚴重警告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和一天工資;曠工二天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并扣發四天工資,給予最后警告。
7、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辭職。
第19篇 物資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物資總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和其它有關法規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指導思想是: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第二節 公司用人
第五條 公司有權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自行設置機構并由董事會確定人員編制。
第六條 公司在征得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后可向社會公開招聘各種專業技術人才。
第七條 公司招聘的員工一律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合格后發給胸號書,持證上崗。
第三節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八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由公司與員工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合同的有效期限工資待遇,以及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經市勞動部門鑒證。一經簽訂,即受到法律保護,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 公司勞動合同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做為本制度的內容。不重復說明。
第十條 不愿與本公司簽訂(補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允許其在三個月內自謀出路,在此期間的待遇按待崗處理,發50%工資(不計獎金);在此三個月期間須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否則不予計發工資(不計獎金及各項福利);三個月期滿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 公司所聘用的原事業單位和國營、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離開公司時,經公司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節 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員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調資升級、獎勵津貼等制度,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平均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同行業條件相近的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120%.隨著公司經濟效益好壞逐步加以調整.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建立“檔案工資”即員工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工資等級、標準和在公司工作期間遇有國家統一調資、晉級時,經人事部門辦理手續后記入本人檔案,待員工調離公司或退休退職時,作為確定本人工資標準和計發退休、退職費的依據。
第十五條 公司總經理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其實得工資根據經濟效益好壞,按照可以高于員工平均實得工資二至三倍的原則確定。
第五節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公司招用的勞動合同制員工在職期間的保險、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節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公司按國家、省和市勞動部門頒發的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辦理,保障員工勞動(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條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公休、節假日制度,員工具體工作和休假制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公司每年十一月安排員工進行全面體檢。
第七節 獎懲
第二十條 公司對于做出優異成績的員工,每月評選一名優秀員工、優秀隊長、一個先進隊組,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優秀員工100元、優秀隊長120元、先進隊組200元),也可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第二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或損失的員工,可分別情況按公司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賠償、行政處分,或辭退。
第八節 勞動爭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時,首先由員工同公司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章 考勤、請假及勞動紀律規定
一、考勤規定
1、為加強勞動紀律,強化勞動管理,各部門負責人要按實際出勤情況登記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將其報辦公室。
2、員工如有請假,各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請假條及各種違紀情況說明一并附考勤后上報,請病假者需有醫院開據的病假證明,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3、職工出勤天數按實際工作日數為計算標準,各種假期期間公休日,均計入請假期內,其中有具體說明者除外。
4、考勤要實事求是,如發現謊報考勤者,按所謊報天數扣發考勤人和當事人當月獎金。
5、考勤填報必須及時、真實、清楚、詳細,并有隊長簽字,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嚴格遵守紀律,做到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杜絕曠工。
2、請假者(指每月領薪人員)必須在上班前半小時向直接領導(隊長、部門領導)當面請假,填寫請假條(急、重病患者或特殊情況不能來公司當面請假的可由直接領導代填假條)經直接領導同意簽字后在上班前報辦公室按審批期限審核審批,只有同意準假后才視為有效。凡不按此規定辦理和超過時限的一律視為曠工。
3、填寫假條時,要按請假條的項目內容填寫清楚、完整、真實,請病假人員上班時需上交正規醫院診斷證明(小診所證明無效)。否則按事假對待,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曠工論處。
4、批假期限:兩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三日(含)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不得越權。
5、請假類型
(一)請病假:
1、員工因非因工負傷需請病假者,應持有指定醫院主治醫生開據的休假證明,方可休假。如病情較重需到醫院就診或住院治療,必須開據證明,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視有效。
2、員工休病假或住院治療,超過醫療期的,按國家、省、市相關法規、規定執行。
(二)請事假:
1、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的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員工在事假期內發生疾病或非因工負傷者,仍按事假對待。
2、員工請假到外埠,假期滿后仍需續假,應先用書信或電傳向原批假部門及主管領導聯系,說明申請續假理由和時間,補辦續假手續。
(三)工傷假:
1、員工因工負傷后,由所在部門于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將“工傷事故報告”送交辦公室主任審核,并與醫院診斷證明一同報總經理批準就醫或休養,否則不能按工傷假對待。
2、確定工傷后,辦公室主任將根據診斷證明確定傷假時間,超過傷假期限,改按病假對待。
3、工傷住院期間每人每天伙食補助二元五角。如醫院有伙食標準,由本人負擔三分之一,單位負擔三分之二。
(四)請婚假:
員工結婚符合《河北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結婚的,可給婚假3天,晚婚獎勵15天。
(五)請喪假:
員工的父母(包括養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出生不滿月的嬰兒)死亡或員工岳父母、公婆病故,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可請喪假3天,如需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請假天數超過3天按事假處理。
(六)探親假:
1、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外地正式員工,符合下列規定的可享受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2、探親假原則上當年一次休完(已婚職工探父母假四年內一次休完),第二年不再補假,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另給路程假。
3、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其父母一年內累計探望員工達到或超過二十天,就不再享受探親待遇,其父母的往返路費可按規定報銷一次。
(七)休產假
正常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與產假合并計算),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4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獎勵產假30天,生育難產或多胞臺的(每多生育一嬰兒)根據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晚育年齡的已婚育齡婦女,終身只享受一次晚育獎勵。
(八)計劃生育假:
1、接受節育手術后的節育假期:
(
1)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日起休息2天,重體力勞動者,在術后一周內不作重勞動。
(2)取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絲節育器)
(3)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
(4)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
2、接受人工流產和引產手術后的節育假期,依照接受手術時懷孕的月份確定休息時間:
(1)懷孕不滿兩個月的,休息20天。
(2)懷孕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的,休息30天。
(3)懷孕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的,休息42天。
(4)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的,休息90天。
3、人工流產(引產)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的,除人工流產(引產)手術假期外,增加兩天,同時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十天。
4、接受絕育手術確需其配偶護理的,給其配偶7至10天的護理假。
(九)函授學習假:
根據(86)冀辦函字第186號文通知,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凡本公司參加各類函授學習員工,原則上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聽課學習,考試期間給予照顧。
(十)法定假:
1、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下列節日休假:
(1)新年 放假一日 一月一日。
(2)春節 放假三日 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 放假三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國慶節 放假三日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上述四種假日,如適逢休息日,按公司通知執行。
(十一)因各種原因需早退者,必須先行辦理請假手續(程序同上),凡當班上崗不滿4小時者的,當班按請假處理;上崗滿4小時,不足8小時的,按上半個班對待。
(十二)凡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前請示,經批準遲到1小時之內的,一個月內首次可不作處理,自第二次起,累計按事假處理。
(十三)任何人請假須逐級辦理請假手續,不得越級請假,也不得越級批假。
三、工作紀律處罰規定
a、一般性規定:
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組織紀律觀念,制定了本規定:
1、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
1)、每位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2)、員工應按規定認真履行請銷假制度,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規定考核勞動(工作)紀律
(一)有下列違紀行為者,給予10-50元處罰:
1)、員工遲到一小時之內,扣罰10元;遲到時間每增加一小時加罰10元。
2)、到時間不工作或提前收工、聊天、串崗、脫崗(二十分鐘以上但未離公司)、私自換崗、找人替崗、吃零食、洗衣服、洗澡、打鬧、過分開玩笑、看電視、干私活等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罰30元。
3)、凡不按公司著裝規定著裝,或著裝不整,限定十分鐘內著裝整齊后上崗,同時扣罰20元,超過10分鐘者,加重扣罰10元。超過一小時,當天不得上崗,按曠工處理。
4)、凡交費車輛駛到崗亭前,收費(驗票)員未提前打開窗戶伸手者,每次扣罰50元。
5)、不按規定收費,收費標準與車型不符或未能及時發現通行票證與車型不符者,每次扣罰20元。
6)、做到文明用語,文明服務,不急不躁,耐心說服,講究優質服務,如發現態度惡劣,語言污穢者每次扣罰20元。如發現打架斗毆者,無論何種原因,首先停職檢查,待問題查清后按責任大小再作處理,不允許罵人和打人。
7)、交接班時,由收費隊長負責組織所有人員列隊上下崗,不得缺員,并做到隊列整齊,嚴肅認真。如有嬉笑打鬧,隊列不整者,當事人扣罰20元,隊長扣罰10元。除班車晚點的特殊情況外,上崗人員必須全部隨隊上崗,不能隨隊上崗者,按遲到處理。不能隨隊下崗者,應事先報告隊長,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責。
8)、當班者必須保證崗亭內外,站臺道路等環境衛生,如有違反按《衛生檢查標準》相關條款處理。
9)、每人就餐時間30分鐘,超過規定時間每次扣罰10元。
(二)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30元,并免發當月獎金。
1)、在公司內打架斗毆、吵架、罵人的。(因打架造成的醫療費用,停工損失由肇事者自負)。
2)、凡撥弄事非,挑起事端,惡語傷人,攻擊陷害他人者,經調查情況屬實,作出書面檢查,全公司通報。
3)、班中、班前飲酒,工作時間打撲克、下棋、睡覺,不服從領導分配和指揮的。
4)、無故停工四小時以下者(含四小時)。
5)、私自在公司出售物品者。
6)、不按規定執行交接班或班前、班后活動的及公司規定的其他應履行記錄手續的主要責任者。
7)、監控室人員由于不能盡忠職守,不按規定作業,造成各種損失、或不能及時調看資料的,發現閑人入內,監控人員不加制止的。
(三)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50元,并免發當月獎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的或班中有事外出不辦理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以內的。
2)、無故停工四至八小時者(含八小時)。
3)、收費員野蠻攔車,有意損害車輛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者,并償還所要金額。
5)、遺失及未及時上交應上交或保存的文件、工作記錄資料的(如交接班記錄)。
6)、在崗期間連續10分鐘不在監控區域內出現的。
(四)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一百元,并免發當月獎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1)、曠工一天以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2)、無故停工八小時以上者。
3)、違章工作給公司造成1000元經濟損失以內的。
(五)有下列違紀行為者予以除名
1)、曠工十五天以上者(含十五天)。
2)、在班中睡覺次數超過3次、打撲克、下棋者、會客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
3)、挑動他人停工者。
4)、偷拿公司物品者。
5)、貪污票款者。
6)、泄漏公司機密情節嚴重者或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者。
7)、使用虛假憑證、票據、證件或虛構事實欺騙公司的。
b、收費人員違紀違章處罰規定
為加強對收費隊伍的管理,嚴明紀律,促進依法收費,依法治站,對以下違章違紀行為,做出如下處罰規定:
一、利用各種手段貪污費款,除給予100-10000元經濟處罰并收回貪污款外,一律解聘辭退或開除,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貪污行為:
1、上崗時備用金大于或少于規定數額的;
2、在崗檢查發現有長、短款,且未經經手人、隊長、值班領導三級確認的;
3、利用各種手段收集、存放、倒賣、出售通行費票據的;
4、收款不給票或重復給票,且不登記的,不按規定處置廢票和失誤票的;
5、未經批準進行收費或使用他人工號收費的;
6、有意降低/抬高標準收費的;
7、車主交納各種費款及罰款不如數記錄上繳的;
8、經舉報查實有貪污行為的。
二、收費人員違章違紀給工作造成損失,除給予100-500元經濟處罰并賠償經濟損失外,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違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解聘辭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收受司機、車主錢物,放人情車的;
2、為搭乘車輛,替車主說情不交費、少交費的;
3、收費人員互相包庇,隱瞞真情,影響收費工作的;
4、收費人員擅自支付,借用或挪用費款的;
5、工作失職或違章操作,使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
三、收費人員違章違紀,有損交通形象,予以50-200元經濟處罰,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違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解聘辭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進入收費區,不按規定著裝的;
2、上崗人員不帶胸號件、脫崗串崗、聊天打逗、吃零食、吸煙、亭內睡覺、攜帶手機、bp機的;
3、女同志上崗濃裝艷抹,佩帶首飾,男同志留長發、長須的;
4、疏導人員舉止不端、不疏導,無指揮手勢,對逃費車輛不攔截、不勸導、工作失職的;
5、發生矛盾采取過激行為,與車主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6、故意刁難
司機泄私憤的;
7、破壞團結、誣告他人、打架斗毆、偷盜、破壞公物的;
8、不按規定收費,自立收費項目,多收費、亂收費的;
9、不按規定超范圍、越標準亂罰款的;
10、經社會舉報、新聞曝光且查證屬實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c:其他規定
1)、保護崗亭設施、公物、工具和用品,對損壞、丟失等現象責任不明者,由本隊負責賠償;有意損壞公物者,根據經濟價值,全部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違紀處分。
2)、泄漏公司機密或經濟情報,情節較輕者,可調離原崗位,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對違紀人員未舉報處罰者,視同違紀人員同等處罰。
4)、凡不服從本規定處罰無理取鬧者,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觸犯刑律的有司法機關處理。
5)、凡違紀一次者扣罰年終獎的30%;違紀二次者扣罰年終獎的60%;違紀三次者扣罰全部年終獎,同時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記錄
第20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質量手冊
物業公司質量手冊: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成立后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物業管理公司采用固定期限合同制的聘用制度,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終止的時間、條件。在合同期內履行合同義務,享受合同權利。采用人員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工資能高能低的聘用程序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的人員請得進,留得住,流得出,用得活。有利于物業管理公司精減人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激勵勢氣。
(1員工招聘制度
1.招聘包括招募、選拔、錄用三個過程。
2.簽約是人事部根據《勞動法》規定與正式錄用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應包括以下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前面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物業管理公司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二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必須由員工親自簽名或蓋章,企業代表簽章,并加蓋人事資源管理部門印章及注明簽約的日期后方可生效。雙方簽署后,交由政府勞動法律部門簽證。
(2員工入職管理(包括試用期)
從通知員工正式錄用開始依次辦理員工報到手續,收取員工身份證、學歷證明崗位資格證、崗位操作證、駕駛執照、勞動手冊(下崗、待業證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獨生子女證等,有關證件、資料復印后原件應歸還員工,然后發制服、員工手冊及管理規定、職員卡、更衣柜鑰匙等,并要求員工在物資卡上簽名后存檔,接著安排入職培訓,完成后到各自部門崗位上報道。
(3員工規定制度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運作等程序的管理,是以規章制度形式等予以貫徹執行的。公司為不同性質的內容的崗位(工種),制定各級崗位責任制,各部門、各工種的員工在工作崗位上行為都有必須遵循崗位責任制條款的規定。
有關員工紀律管理的日常規章制度一般包括在《員工手冊》中。物業管理公司編印《員工手冊》,發給全體員工人手一冊,介紹公司的各種章程和規定,尤其對必須遵守的紀律管理和各種規章制度,簡要明白地逐條羅列,便于員工集中學習,在日常工作中參照對比。《員工手冊》內容包括員工守則、勞動條例、員工福利、安全守則、獎懲條例。
(4員工調職升職管理
行政人事部門應協同員工所在部門,對員工進行升職(或調職)的評估。由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填寫升職/調職申請表,經行政人事部門、總經理等必要的審批手續后,同意升職或調職,并按新職位的試用期標準考驗。一般在三個月后確定新職位,進行晉級加薪。
(5員工的檔案管理
員工檔案一般可由員工的人事檔案、工作檔案和培訓檔案等三個主要內容組合而成一個獨立的檔案卷宗。
員工的培訓檔案將與其工作檔案一起作為對員工晉升、提級、加薪時的參考依據,也是行政人事部門人才發掘與調配的原始依據。
人事統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員工人數及其變動情況統計,打印月末人數情況及做出流動率的統計。
員工結構統計,即關于員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狀況、工作年限、專業技能、其他方面的統計。
員工出勤情況統計。
員工獎懲情況統計。
員工接受培訓情況統計。
人事統計的工作步驟是:對統計的調查與收集,以統計資料的系統加工與綜合,對統計資料的計算與分析。
(6 員工的辭職程序
員工辭職的一般程序為:由員工本人向部門經理提出書面辭職請求--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向行政人事部門及有關領導提出報告--經審批后轉行政人事部門、財務部門備案。行政人事部門出具離職還物表--員工在結束工作后,歸還發給的全部物品,并經有關部門會簽--由財務部結清員工工資及其他帳目--在行政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7辭退員工程序
辭退員工的一般程序為:部門經理提出辭退員工的報告-經由最高管理部門或總經理批準后轉入行政人事部門、財務部門等備案-員工歸還發給的全部物品-財務部門結清有關帳目-行政人事部門辦理退工手續-通知保安部門以后禁止放行被辭退員工進入公司。
(8 報酬管理
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勞動報酬制度,一般來說,必須考慮下面三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1.確定工資水平在確定工資水平時,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a 要建立具有競爭性的工資比率;
b 失業率也會影響到一個單位的工資水平。
c 物價上漲、生活費用提高會影響到工資水平。
d 生產效益問題。
e 本單位不同工作的工資比率問題。
2.工資和工資結構
一般來說,一個企業公司的工資結構都是由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和少量職工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在對每一個具體工作進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制定的。
(工作分級和考核制度
工作分級就是將物業管理公司中所有崗位,按勞動的技術繁簡、責任大小、強度高低、條件好壞等因素,劃分為若干個相對等級。考核制度,實際上就是對員工工作數量和質量考核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的規定。這兩項工作的好壞,將直接關系到勞動報酬分配的合理與否。
(9福利的形式和內容
福利具體包括以下幾個內容:勞動保險、勞動保護、交通補貼費、托兒補貼費、副食品補貼費、醫療衛生補貼費、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室、閱覽室等)、教育培訓福利等。上述這些福利,為員工工作、學習和生活提供了方便,既減輕了員工的經濟負擔,又豐富了員工的文化生活,對加強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起了較大的作用。
(10獎懲制度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創造性并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有的懲處,公司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即'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獎勵
a獎勵條件
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在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著效益的;
為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的;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是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b獎勵形式
口頭或通報表揚;
晉升工資或晉級;
通令嘉獎;
1.處罰方式
口頭警告
書面警告:員工如有重復觸犯甲類過時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行為,有所在部門填寫《員工犯規警告通知書》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
員工從收到'警告通知書'后1年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經所在部門領導提出,公司經理審批后,可取消書面警告處分。
降級、撤職、罰款:員工違規,由所在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獎懲建議申請書》,報公司經理批審后再給予其他各項處分的同時,可一并給予降級、撤職或一次性罰款處分。
辭退或開除:員工受書面警告處分后再次出現同類過失,公司有權立即給予其辭退處分;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建議申請書》,經公司辦公室對實施進行調查核實,并征得工會意見和經經理辦公室討論通過后執行。
1.公司正式工如觸犯國家法令法規,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制裁。
責令停止履行職務(崗位)職權。
在給予員工行政處分的同時,如需責令賠償經濟損失的,經濟損失金在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
(11培訓工作的內容和任務
(11.1人事部在培訓中主要任務
制定并執行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制定年度培訓預算計劃,定期向上級匯報培訓費用開支情況。
確定各級人員的培訓要求,并聽取各部門的培訓需求,制定相應的訓練計劃。
組織實施各種培訓課程與活動。
做好員工的培訓檔案管理工作。
做好培訓資料,編制符合公司經營特點的基礎教材。
維護培訓設備與場地,充分開發與利用各類培訓資源。
(11.2培訓內容
1.新員工入職培訓。安排在報到后的前2天或延續至半個月視工種崗位而定。課程內容包括辦理報到人事手續,介紹公司的背景、提供的服務項目、經營范圍、運作方式、以及用工制度、
福利待遇、工資結構、發薪日、加班工資;物業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教育上崗前的儀容儀表,平時的禮貌禮節要求;安全工作常識,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方式以講解、觀看錄像、參觀物業 以及討論、漫談形式結合進行,并配合簡單的考核以鞏固有關知識。
2.專業培訓課程。這是對不同的訓練要求開展的,如保安人員在入職前要進行軍訓、政訓,由保安部門制定具體計劃,行政人事部門組織協調,外請武警部隊官兵進行列隊、擒拿格斗等專題培訓,最后由部門所有學員討論、交流學習心得、并撰寫培訓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