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管理制度
中醫診所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管理制度
1、由診所負責人負責購貨、驗收、使用、銷毀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2、購買時必須到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公司進貨,購進后經驗收三證齊全(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注冊證號)。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物品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離地面≥20cm,距墻壁≥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使用。
4、使用前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失效、霉變、標識是否清楚,無可疑現象方可使用。否則,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毀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類盛于專用回收袋(黃色)內,非塑料類盛于(黑色)醫療垃圾回收袋內,不得混入其他醫療垃圾。每天焚燒一次,作好記錄。醫療廢物存放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蠅,并注意防火。
6、衛生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在工作時,必須穿隔離衣、戴口罩、隔離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8、診所發現不合格產品、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