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業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學校后勤物業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醫療廢物管理設專人負責,本機構產生的廢物采取分類收集,分類暫時貯存,然后交由專業部門進行處理。收集、運送、貯存應做到無流失、無泄漏、無擴散。
三、暫時貯存醫療廢物的地點要有警示標志,容器要符合要求,要做到防雨淋,防止非專業人員接觸。
四、做好醫療廢物處理的登記及交接記錄。交接記錄包括:醫療廢物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有關記錄要保存3年。
五、做到日產日清,盛裝廢物的容器要定期消毒。
六、做好專業人員的自我防護。
七、發現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按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