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源、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各電器設備的線路嚴禁非電工拆裝。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器安裝規則和安全操作規定。全站的線路應根據工作季節的變化定期檢查,認真維修。不用的線路、開關、插座等要及時拆除。
2、各類庫房的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公安部頒發實施的《各類防火安全規則》,危險品倉庫應安裝防爆燈。
3、切實做好配電室的防火工作,由電工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做好檢查配電房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工作記錄。
4、使用電焊機必須離開易燃物2米以外,線路絕緣保持良好,用后必須把導線收好、放好。電瓶充電必須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5、電器周圍要保持清潔、干凈,不準堆放雜物。操作人員發現異常情況與現象,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通知電工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嚴禁線路、電器超負荷運行。
6、各保險閘門的保險絲必須符合規定標準,禁止用其它多發絲代替。各部門、班組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后再離開。
7、非生產需要,一律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工具。凡是生產需要的烘箱、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工具,必須經站防火責任人同意。集體宿舍、招待所、各部門、班組及個人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電褥子。
第2篇 車站電源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充分發揮站內現有電源、電器等設備的正常運轉有力保障車站正常的生產需要,結合車站實際,特別定本制度予以檢查落實。
一、車站內電源,電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屬站行管科領導,維修保養、使用屬維修工和取得專業培訓的員工。
二、所屬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有關規程,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熟悉配電室內的一、二次接線,設備的分布,結構性能、操作要求及維護保養知識和方法,熟悉負荷情況,負荷調整、電壓調節措施。
三、遵守電力操作規程、作好與地區調度所的工作聯系,正確執行各項操作,發現事故及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及時匯報并做好有關記錄。
四、監視站內的各種設備運行情況,按規定抄報各種運行數據,記錄運行日志,定時巡視檢查。
五、掌握安全用具和消防設備的使用及觸電急救方法。
六、做好對設備的巡檢、巡視工作,清除各種隱患,正確分析和判斷故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復設備正常運轉,確保生產經營需要,做到保障有力。
七、認真做好備品、備件、工具、儀表的倉儲保管及登記使
用,提倡節約,修舊利廢。
八、對用電使用部門做好日常的維護換件工作,保證全站用電的正常使用。
九、遵守車站制定的值班工作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作好交接記錄。
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悉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和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