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為了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我們結合工程實際,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責任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部在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張西臣任組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主管工程師、隊長、安全員、施工隊主要負責人為組員。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協調相關事故處理,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項目經理部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施工隊根據施工人數設置專職安全員,各對對長為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本隊各班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進行檢查和糾正,負責本隊的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的落實和檢查。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安全保證體系運行過程中,明確每一位成員的職責,進行分工負責,發揮各自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作用,使安全保證體系有效運行,安全生產得到保證,其主要人員職責如下:
1、項目經理職責:
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其負責的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把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實施納入施工計劃。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體系,并領導其有效運行。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本項目安全管理達標。組織做好本項目各類人員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合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足額投入,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認真履行承、發包合同,及時做好對分包隊伍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及時報告本項目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認真做好對事故現場的保護,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項目總工、副總工主要職責是:
對本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嚴格落實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及大型臨時設施、特殊施工設施的施工方案,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與設計負責。組織并參與對安全防護設施的交底與驗收,履行驗收手續。對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變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等要及時上報,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并做好培訓和交底。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制定防范措施。
3、項目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并檢查監督執行。負責并參與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實,并對起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現場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和行為進行查處;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既是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現場存在重大隱患的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有權下達停工整改決定。組織做好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負責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工作和活動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對現場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及危險廢棄物的管理;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防護器材、急救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及時、如實地進行事故報告,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項目施工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對所轄班組(包括外包隊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隊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如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對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效果負責。對所轄班組(包括外包隊伍)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強化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狀況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指揮。、負責對所轄班組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其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管理部門或其它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提出的不安全問題。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做好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現場保護及上報工作。
5、項目材料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對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裝飾、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料具及設備等,保存有關產品介紹及說明資料,及時審查其產品的合格證明材料,并做好全檢或抽檢工作。嚴格按國家標準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采購勞動保護用品,并向主管部門提供采購情況,接受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檢查。加強與安全管理部門或人員的協調,及時做好對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及漏電保護器等特種防護用品的審定、驗收工作。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現場材料堆放和物品儲存工作,加強對項目防火防爆及有害有毒物品的運輸、發放、和回收管理。
6、項目機械管理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對本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做好現場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及維修、保養工作。建立健全現場租賃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設備租賃單位及時做好對設備運行過程的隱患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行。認真做好對新購及大修、維修回場后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檢查與把關,做好對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出場合格證及完整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現場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的專業檢測和檢驗。制止并杜絕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施的使用。組織制定現場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好對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運行及施工內容的會審,提出有關安全的具體建議,并負責督促落實,確保實施。
參與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的性能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7、勞務隊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按規定及項目部的要求配備足夠的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嚴格履行勞務用工手續,做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制止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現場人員的變動情況,監督并確保使新進場人員都能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崗前安全教育。做好對本隊各工種人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監督落實其執行情況。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對本隊人員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做好對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現場保護,做好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8、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堅持班前安全活動,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做好對本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報告有關部門或領導。認真做好本班組新進場人員的進場教育和崗前教育工作。發生因工傷亡或重大未遂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第2篇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出入門口要驗明證件,不佩戴上上崗證件的不準進入, 絕不準閑雜人員進入現場或留宿過夜
2、不準帶小孩進入現場,不準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不準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間喝酒。
3、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現場。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掛安全帶或搭設操作平臺等防護措施。
5、現場的材料必須按現場平面布置圖所規定的地點設置堆放,或因工作所需更改的地點并堆放整齊,必須按規范要求堆放,做到一頭齊、一般高、一條線、按型號、規格,分類堆碼整齊。
6、現場的木工廠必須嚴禁煙火。
7、消防器材嚴禁挪用。
8、架體的安全網必須全封閉,不得留有孔洞或開口,用柔繩綁扎緊固做到平整。
9、腳身板必須滿鋪,不得漏鋪和有探頭板,小橫桿兩端,必須用扣件架固,架體搭設必須按規范要求搭設。
10、基坑開挖時,坑邊必須設1.2米高的防護欄桿和懸掛警示標志牌,坑壁因土質要求需采用加固支撐措施,以防坑塌,較深的坑槽,必須設置專用梯道上人,不得隨意攀爬。
11、經驗收的腳手板在交叉作業時木工班組不準隨意拆撤和挪用,以防造成作業人員墜落事故發生。
12、架體在每高7米必須做防護(軟防護于或硬防護)一道,不得有漏洞,樓梯口、安全通道口、預留洞口必須做防護棚或罩蓋。
13、在臨邊(陽臺、樓梯口)等處必須作防護欄,機械的防護罩棚必須做好。
14、施工現場語言文明,行為規范,不得互相漫罵,打斗嬉戲,建筑物內外,不得隨意大小便。
15、職工炊食要保質保量,飲用開水充足,夏天要有防措施暑(如采用綠豆湯等)。
16、職工宿舍必須有防蚊防煤氣中毒等措施,宿舍內不準亂拉電線,更不準動用電爐等高電流的用具,不得在宿舍內私自用煤氣做飯。
17、現場作業人員不得隨意和故意破壞標志牌等宣傳性物件。
18、生活區不得隨意倒垃圾和污水、剩飯。
19、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嚴格按技術人員交底作好每道工序。
20、打混凝土(澆柱、現澆、底板、梁)時,所用機具的電源線必須用(木桿)支設架起,不得橫鋪鋼筋網上拉拽, 以防破皮漏電造成觸電事故。
21、現場作業人員嚴禁向上或往下投擲物件、構件。
22、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互相尊重、團結,不得因工作而發生爭執,甚至打架斗毆,造成傷亡事故要追究刑事責任。
23、在易燃易爆的物件周圍10米的庫房,不得明火作業和吸煙。
第3篇 安質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質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的布置要有利于生產,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件。
(1)施工現場內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防火、防洪、防山體滑坡及防雷擊等安全設施完備,且定期檢查,如有損壞,及時修理。
(2)現場運輸道路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特殊、危險地段設醒目的標志,夜間設有照明設施。
(3)施工現場內各種材料分類碼放整齊穩固,拆除的模板、鋼管及其它廢舊物品及時清理,以保持現場的整潔有序。
(4)易燃易爆品倉庫、發電機房、變電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的臨時小型油庫遠離生活區50米以外,并外設圍欄。
(5)各類防護設施未經項目安全員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挪動拆卸。
(二)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管理,防止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拖鞋和帶釘易滑鞋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嬉戲打鬧、打架斗毆、起哄鬧事。
(2)嚴禁酒后上崗作業,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
(3)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
(4)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且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取得上崗證,禁止無證上崗,違章作業。
(5)施工作業佩帶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施工作業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上下交叉作業,特殊情況提前做好安全隔離防護措施,由項目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有設計,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加強對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1)變壓器設在施工現場邊角處,并設圍欄,根據用電位置,在主干線電桿上裝設分線箱。
(2)在施工現場專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全部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電氣設備的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內架設的電力及照明線路,其懸吊高度及距工作地點的水平距離按當地電力部門的規定執行。
(4)工地內的電線按標準架設。不得將電線捆在無瓷瓶的鋼筋、樹木、腳手架上;露天設置的閘刀開關裝在專用電箱里,不得用鐵絲或其它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5)生活區室內照明線路用瓷夾固定,電線接頭牢固,并用絕緣膠布包扎;保險絲按實際用電負荷量裝設。
(6)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
(7)移動式電動機具設備用橡膠電纜供電,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埋入地下或穿管保護。
(8)各種配電箱(電器)及電源線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門鎖齊全,斷電上鎖。
(四)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
(1)各種機具使用時必須有防護措施,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2)機械操作必須專人負責,嚴禁隨意操作。
(3)各類機械的轉動部位要加防護罩。
(五)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提前申請,經項目安全員實地勘察確無隱患,開辦動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預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方可動火作業。
第4篇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度
為認真貫御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59--99.針對我工程實際狀況,為了優質、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設任務,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1.1.死亡事故為零;
1.2.重傷事故為1‰;
1.3.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10‰。
2措施:
2.1. 貫徹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原則,死亡控制指標由本項目經理***負責監督指導.其他項目管理人員積極配合,確保實施。
2.2.本指標為否定指標,為把指標控制到最低點,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解決安全中的重大問題。
23.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人人簽字手續。
2.4.組織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防止重大傷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及項目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考核工作。
2.6.落實好項目各類人員,各部門及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達標:
3.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優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為零)。
3.2.特種作業時,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達百分之百。
3.4.用電設施、漏電保護器安裝率達百分之百。
3.5.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裝置,安裝和檢查驗收率達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護'三寶'利用率達百分之百。
4措施:
為達到以上標準.以上各條由下列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5.1:由項目負責安排生產的同志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5.2、3.3.3: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同志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5.4:由本項目電氣負責人同志負責監督檢查、整改。
5.5:由本項目設備負責人同志負責監督檢查、整改。
5.6:由安全員、各班班長負責監督檢查。
6.文明施工目標
1.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堅固、穩定、整潔美觀的現場圍檔。
2.施工現場各種標牌、標志達標率百分之百。
4.3.現場工人住宿安全衛生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4.材料堆放整齊率達百分之百。
5.生活設施專人負責率達到百分之百。
6.現場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動火審批手續齊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標由項目經理派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為董淑存。
7.2.各班班長必須各盡所能,名負其責。
7.3.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檢查。
7.4.力爭創(省、市、縣、區)文明施工優良現場。
8、獎罰措施:
年終全面實現各項指標,同時完成施工必保產值目標,給予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安全技術人員2000元的獎勵,沒有完成指標將給予1000元的處罰。
第5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管理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安全生產作出的有關規定,樹立以人為本的高度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加強對施工班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各類事故在本工地發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隱患的需要,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單位及項目所屬的管理人員、各工種、各班組員工及分包單位。
第二章組織和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由項目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文明施工的領導小組、安全、質量等機構進行實施。
第四條:主要任務
1.根據有關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調查。
2.督促下屬班組,分包單位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遵守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調查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出貢獻,成績突出的班組、分包單位、個人有權提出獎懲,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權簽發事故隱患處理意見書,并限期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通知該單位即處理。
4.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提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特別嚴重的把懲處的意見提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檢查頻次
1.生產班組每天根據工程進度及作業情況在班前由班組安全員或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安全員每天進行不定時巡查并有紀錄和整改解決措施。
2.項目部每周對工地進行檢查,幫助班組解決問題,項目經理每周帶隊進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在項目部所屬的各班組、工種,施工現場生活設施進行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得進行拒絕,并提供檢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的權限和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對違反各項規程、制度、條例不聽勸阻,繼續違章的班組、分包隊伍、個人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2.檢查施工現場等作業場所,了解職工健康和勞動衛生情況。
3.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簽發安全隱患處理意見書,并督促(按時按期)整改。
4.隨時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反映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監督工作情況。
第八條:檢查人員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已的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工作成績好的要給予獎勵,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嚴格執行規定,履行職責的應嚴肅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條:凡阻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正常工作,無理取鬧,進行漫罵,人身攻擊者應嚴肅處理。
第四章經濟處罰和獎勵
第十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和個人給予500-20000元的獎勵
1.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理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切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做出貢獻的。
第十一條: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工傷事故的班組責任者,除責令改正外,并給予經濟處罰。
1.發生工傷事故罰款1000-2000元。
2.發生重大事故處罰由主管部門實施處理,公司按其建議實施。
3.按上述一、二兩項罰款的同時,對主要責任和有關班組領導人,視情況輕重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并可處1000-2000元的罰款。
4.對施工現場各類違章者,經安全檢查人員查實后,根據罰款細則開出違章罰款后,由財務部門轉帳扣罰,從工程(資)款中直接扣除。
5.罰款匯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統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進獎勵,50%由安全部門提出具休辦法由項目部實施。
6.本罰款細則是對一般違章違規行為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或二項以上重復違章,可給予加倍處罰或加并交政府部門處理,對未列入本罰款細則的違章行為,可給予參照其他處理細則。
7.公司級檢查罰款額度可在此基礎上提升3~5倍。情節嚴重惡劣的不在此限(如純屬滋事、打架斗毆、損害公司聲譽和資質等行為);如為公司對分包罰款則罰款對象直接為分包負責人,額度為公司級(即細則的3~5倍),罰款金額直接從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條 罰款細則如下:
序號
違章罰款內容
罰款對象
罰款金額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
1-1
班組或分包單位不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分包安全責任人無證或失效。
分包單位、班組長
5000
1-2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3
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一次發現
工地負責人
2000
1-4
擅自無理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員
1000
1-5
工序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技術員
500
1-6
不認真執行安全上崗,講評檢查記錄(上海市為班組安全文明檢查記錄表)
班組
500
1-7
強令工人冒險違章作業
指揮者
2000
1-8
接到上級發出的安全隱患通知單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復的
工地負責人、班組長
2000/每條
1-9
發現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時向上級匯報
工地負責人
2000
1-10
發生工傷事故對公司隱瞞不報
工地負責人
1000
1-11
安全檢查不認真,對問題無登記,不發整改通知單
安全員、施工員
1000
1-12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不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13
班組每天不組織工人進行班前活動
班組長
500
1-14
不按規定網上申報(包括月評)被總包、監理或業主向公司投訴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規定上報危險源、安全隱患及安全措施費等報表
1000/次
1-16
無書面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地負責人
500
1-17
對指定專業分包無簽訂安全協議書,內容清包無安全指標
工地負責人
1000
1-18
各級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無責任制考核記錄的
為執行者
500
1-19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上崗
工地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
5000
1-20
發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傷事故不認真執行“四不放過”
工地負責人
2000
1-21
對工傷處理不及時,造成企業信譽損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處理,不得異議,并處罰款。
項目負責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內禁止住人
施工員、項目負責人
500-1000
二、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方面
2-23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員/班組長(頂)
違章者
2000元/頂
2-24
進入施工場地不戴安全帽 生產工人(頂)
違章者
500元/頂
2-25
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帶(頂)(管理人員、班組長)
違章者
500元/頂
2-26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帶了安全帶,而不扣牢,不生根
違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而不佩戴安全帶
違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業,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
違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員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在腳手架外面操作者
違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員(無上崗證)亂弄亂開機電設備
違章者/指揮者
1000
2-31
非電氣專業人員(無證人員)擅自亂接電話線和裝電燈
違章者
1000
2-32
吊裝區域內非工作人員站在把干下方作業
違章者
3000
三、高空作業方面
3-33
高空作業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違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違章者
500
3-35
竹扶梯無防滑措施或缺擋、腐竹仍使用
安全員、班組長
2000
3-36
人字梯、移動腳手架無保險措施
操作者、班組長
500
3-37
翻爬腳手架及臨邊防護架(人/次)
違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違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籃任意上下乘人
違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護措施(包括臨邊、動口、拉結)
指揮人、違章人
500人
四、腳手架搭設和使用方面
4-41
腳手架搭設未經驗收合格掛牌而使用
安全員/工地負責人
2000
4-42
腳手架無登高設施(無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組/工地負責人
1000
4-43
鋼管腳手架無踢腳板、不設四排隔離
架子班組
1000
4-44
腳手架上堆積超載而不聽勸
班組長
1000
4-45
任意拆除腳手架的拉節
班組長/違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欄桿踢腳笆網
違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網、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張掛密實)
班組長
1000
4-48
熱天在腳手架上午睡或乘涼
違章人
500
4-49
搭設腳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壓實,馬虎搭設導致沉降傾斜
班組長
3000
4-50
鋼管高層腳手架不敷設接地避雷措施
電工/工地負責人
1000
五、電器設施方面
6-51
夜間施工無電工,安全員(班組安全員)
工地負責人
3000
6-52
夜間值班電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電工
1000
6-53
電工操作不穿絕緣鞋
電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桿頭插入插座者
違章人
1000
6-55
不按規定使用閘刀開關熔絲者
違章人
500
6-56
隨地亂拖電線,無架空造成水浸、受壓、車碾
違章人/班組長
500
6-57
閘刀開關損壞,不及時更換及無防護罩
電工
500
6-58
使用碘鎢燈,太陽燈取暖(每盞)
違章人
500
6-59
私燒電爐、電飯煲違反用電規定(每只)
違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氣灶
違章人
500
6-61
施工現場附近(臨邊、下方)有高壓線無防護措施
工地負責人
3000
6-62
施工用電設備無專用防護棚、機械設備無專用配電箱
工地負責人/電工
2000
6-63
機具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電工/責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線路布置不符合46-2005臨電規范要求的
電工
500
七、機械設備方面
7-65
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
指揮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機械設施上安全防護裝置
違章人
2000
7-67
定機、定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致使無人員操作
違章人
1000
7-68
機械操作工開機時看報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無證操作機械
班組長/違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員玩弄電梯,井架等機械設施
操作工/指揮人
500
7-71
長物起吊時用單頭一點吊并沒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揮人
2000
7-72
起重機械的保險限位損壞仍在使用
工地負責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機械
違章人/班組長
5000
7-74
機械帶病運轉而發生故障
違章人/班組長
1000
7-75
非木工人員擅自操作木工機械
違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類手持電動工具,無絕緣措施
違章人
1000
7-77
在機械不斷電繼續運轉情況下維修保養
違章人
1000
八、防火保衛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項目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的
3000
8-79
無消防設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動火作業隨意移動動火地點
班組長/違章人/指揮人
1000
8-81
無證動火作業和無證操作
班組長/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區域動火
違章人
2000
8-83
作業人員違反“十不燒”規定
違章人
500
8-84
在危險品儲存間和倉庫抽煙或切割作業
違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動工地防火措施
違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責任人/違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燒煮(使用熱的快、電飯煲、電爐等)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8
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9
盜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門立案)
違章人
2000或按協議
8-90
氣割作業,氧氣、乙炔不按規定距離放置
違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門不接受門衛檢查而發生爭執斗毆的,情節嚴重的,移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班組長/違章人
1000~5000
九、社會綜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無方,發生打架斗毆/次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產發生矛盾口角而動手打架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5
為爭搶勞動工具而發生吵架斗毆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6
為爭搶人貨電梯、塔吊糾集人員聚眾打斗的(除賠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體宿舍內進行賭博和變向賭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內聚眾看黃色錄像的人/次
違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發生偷盜,查明細留宿人所致
違章人
2000
9-100
職工吃里爬外,將追究法律責任外賠償損失
違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現場大小便的,在樓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損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賠償
違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賠禮道歉外)
違章人
300-1000
十、勞務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簽訂相關勞務合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承諾書等手續而進入現場施工的
班組長、安全員、施工員、資料員
500/人
10-104
勞務工人無理取鬧,中途無故停工(罷工的)
班組長
3000-5000/次
10-105
務工人員不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的(登記、造冊等)
班組長
1500
10-106
班組長、管理人員慫恿民工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的
班組長/違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勞務糾紛造成民工集體*,對公司造成名譽和形象損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處理,處理結果不得異議。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滿18周歲工人每人/每次
班組長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為在生產崗位上嬉鬧肇事(除賠償全部損失外)
違章人
1000
11-110
慫恿他人以不安全行為進行打賭取樂(除賠償外)
違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噴涂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2
使用噴槍產生塵煙,施工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裝工在無做好安全措施而進行操作,
違章人
1000
11-114
吊裝無專人指揮
責任人
500
11-115
現場預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責任班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施工員
300~1000
11-116
未經項目部主要領導批準和帶家屬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檢查為準)
違章人
1000/天
11-117
人為造成材料浪費,不采取積極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組長
500-1000
11-118
由班組原因未自覺辦理有關證件(按情節輕重罰款)
班組長
1000-3000
11-119
夜間睡覺、白天上班無人而開長明燈,隨意浪費用水,不關水龍頭
責任人
500
11-120
隨地亂丟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飯,宿舍不整理不整潔,不衛生,無清掃責任人(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責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設施(如燈泡、活動房及宿舍其他勞動工具等)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11-122
無理辱罵甲方、監理和管理人員,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者,且動手毆打者(出賠禮道歉和經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住人
班組長/責任人
1000~20000
注:試行期間,表中罰款對象為違章者的由違章施工隊或分包單位作為處罰對象,罰款對象為項目管理人員的則進入公司考核依據。
第6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工程項目部經理為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工程項目部應針對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對影響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設施問題,進行相應的安全控制。
3.項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確定施工安全目標;
2)編制項目安全保證計劃;
根據評價出的危險源制定控制計劃、編制項目安康目標及管理方案。
3)項目安全計劃實施;
4)項目安全保證計劃驗證;
定期對目標管理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計劃順利實施。
5)持續改進;
6)兌現合同承諾。
4.施工現場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分析、評價安全生產狀況,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安全動態管理。
5.在進行平面圖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區明確,合理定位。
第二節 封閉管理
1.執行集團公司《vi形象手冊》的有關要求.
2.城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必須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圍擋。圍擋材料采用硬質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3.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并設置燈箱或霓虹燈,夜間要保證亮起來。
4.施工現場應制定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口設置警衛室,由專職門衛人員值班。
5.施工現場的大門進口處應設置“七牌兩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和安全標語。
七牌:
1)工程概況牌;
2)安全生產紀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進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兩圖:
1)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2)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6.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上崗時應整齊佩戴企業統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在危險部位規范、整齊地懸掛統一內容和式樣的安全標志牌。
第三節 施工場地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對施工揚塵、廢水、廢棄物、運輸遺灑、光污染等進行有效控制。
2.城區主要路段建筑面積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現場的道路、鋼筋加工場地、木加工場地、混凝土攪拌場地、砂石料堆放場地,應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現場可采用其它方式進行地面硬化,保證平整堅實,無浮土,不積水。
3.施工現場宜有循環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施工現場門口處,應設運輸車輛沖洗設施,保證不帶泥上路。
4.施工現場的道路、作業場地、腳手架和塔吊等基礎應設排水設施,形成排水網絡,保證排水暢通。并設沉淀池,施工廢水及雨水經過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統。
第四節 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分類、分規格、整齊、穩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應符合表4.4.1的規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稱 | 堆高限度(m) | 說明 |
鋼筋(直筋) | 1.2 | 露天堆置 |
鋼筋(盤筋) | 1 | |
鑄鐵管 | 1.2 | 露天堆置。在兩排管中間應加墊,側邊設立柱,以防滾落。 |
原木 | 2 | 露天堆置 |
成材 | 3 |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橫木。 |
水呢 | 1.5 | 庫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墊空板架上。 |
砌塊 | 1.5 | 露天堆置 |
耐火磚 | 1.8 | 棚內堆置 |
器材箱、筒 | 橫臥3層、立放2層 | 橫臥 |
袋裝材料 | 1.5 | 堆卸時應搭設可靠的踏板 |
2.施工現場堆放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掛定型化的標牌,標牌上注明其名稱、品種、規格、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
3.作業區及建筑物樓層內,每道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構件、工具及時清撿規整:建筑垃圾及時清掃集中運走,做到工完場清,因故不能及時運走的,應分類型集中堆放整齊,并標明名稱、品種。
4.施工現場拆除下來的模板、支撐、腳手架料、垂直提升設備等桿件和施工余料,應及時分類運往規定地點堆放,不能馬上運走的應堆放整齊。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專人管理,由專門倉庫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節 臨時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生產性臨時設施、物資儲存設施、辦公和生活臨時建筑。生活區、辦公區應與施工區有明顯的分界,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2.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設置,避開取土、棄土場地。
3.施工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均應進行設計,竣工后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4.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5.5.1的規定。
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 4m以下 | 5-15m | 15-30m | 30m以上 |
最小安全距離 | 2m | 3m | 4m | 5m |
因場地狹窄,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5.施工現場的倉庫應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應與其他倉庫保持一定距離,并加設安全標志。
各類倉庫應保持良好通風,符合用電和防火規定。
6.施工現場的員工宿舍禁止設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或地下室。
7.施工現場的宿舍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室內高度不低于2.6m,墻面應刷白,室內和門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漿或不低于水泥砂漿標準的其它材料硬化。
2)應堅固、美觀、通風、保溫、干燥,符合防火的有關規定。
3)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超過15人。應設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每人床鋪面積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齊。
4)宿舍內應有衛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圍環境的衛生和安全。
5)宿舍用電必須安全。燈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時采用安全電壓。
8.施工現場食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2)食堂室內高度不低于2.8m,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市區內工程大灶必須使用燃氣、燃油灶具。設置隔油池及設污水排放設施,并有防塵、防蠅、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須分開放置;嚴禁食用無證、無照商販的食品;每天應對餐具進行消毒。
4)食堂距廁所、垃圾場所和其他有害物質的場所不少于30m,或設置有效隔離措施。
5)食堂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責任到人。
9.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廁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應抹水泥砂漿,便池鑲貼瓷磚。
2)設紗窗、紗門,門口醒目標明“男廁所”、“女廁所”字樣。
3)高層建筑應隔層設置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
10.有人員住宿的施工現場宜設立滿足職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現場應設飲水處,保證職工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開水。
12.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室。嚴禁隨地吸煙。
13.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袋裝或盛放在帶蓋的容器內,不得與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時清運。
第六節 現場防火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2.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設立消防領導小組,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在集團公司各級編制的應急預案中體現有關消防方面的內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設置專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專用水源,并隨層設置消防閥門。立管直徑不小于50mm,設加壓泵和泵房。
4.施工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第七節 保健急救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編制《應急預案》。
2.大型施工現場應設醫務室,由專職醫生值班。一般施工現場應配備保健藥箱和一般常用藥品,并由醫生巡回醫療。施工現場均應配備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
3.施工現場應建立職工登記制度,對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來源地、健康狀況、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進行登記造冊,并每天進行人員清點。
4.施工現場應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增加職工的衛生防病知識。
第八節 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生活區應建立職工活動室,并加強管理,保證職工的學習和娛樂。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將責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現場應建立施工不擾民的措施,有責任人管理和檢查。
4.施工現場應針對施工工藝采取防塵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噪聲進行監測,填寫記錄.在允許的施工時間之外必須施工時,應由當地市環保部門批準。
5.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和隨意拋撒建筑垃圾。
第7篇 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工程隊負責人應對本隊伍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2班組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隊長報告。
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8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方針,確保與施工相關的人員、機械及其相關活動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人員管理
1、所有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人員,在進場后一周內,須按項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員登記表》進行登記,在經所屬施工隊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簽字確認后報項目部備案。登記表格式附后。
2、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人員,須持有身份證,并準確填報。無身份證者,須持有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文件。施工人員身份證明文件須報項目管理部門復印備案。
3、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作業人員,須按其操作項目分批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
4、場內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記錄,將作為施工人員勞動薪酬發放的重要依據。對未參加安全教育者,項目部將此人視同為非本項目參建人員。
5、施工過程中人員出入場變動情況,應及時報項目部相關管理部門備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基本準則
6、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觀念。
7、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從上到下,從管理人員到職工各有職責,責任明確。
8、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員,一定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要定期學習培訓,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10、嚴禁非本機操作人員擅自開動各種機械和駕駛車輛,機動車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并持證駕駛,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須“一慢二看三通過”,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11、架設電線、電纜必須符合《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05)的有關規定,電器設備和線路絕緣要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廣播線、電話線綁扎在一起,設備的殼體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嚴禁非專業人員拆裝一切電氣設備、線路,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經過培訓并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電焊設備。焊工的作業項目必須與其所持操作證件的準操項目相符合。
13、乙炔瓶與氧氣瓶在高溫天氣需要有防暴曬措施。在一般情況下,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或其他巨熱源之間的相互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4、電焊(割)、氣焊(割)作業必須提前填寫動火證,在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作業,并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作業。一級動火證須提前七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一天;二級動火證須提前四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三天;三級動火證須提前三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七天。詳細規定見《×級動火許可證》回執。
15、起重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磨耗值超標或發現有斷股的鋼絲繩以及變形的吊鉤、吊環等嚴禁使用并必須及時更新,嚴禁帶“病”作業。作業時其起重臂的水平夾角、吊件與周邊電力線纜、構件、構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其使用說明書規定,并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標準》(jgj46-200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的規定.
16、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顎帶。嚴禁赤膊、赤腳、穿涼鞋、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確保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事故。
17、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酒后作業。
18、機械設備不準“帶病”動轉,動轉時不準做清理、維修和保養工作。修理機電設備時,首先應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合閘”的醒目標志,以免發生事故。
19、吊運物體設備時嚴禁有人在吊件下作業或行走。吊運安裝物件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
20、施工操作時必須集中思想,不準打鬧取笑,要相互照應,不準盲目蠻干,冒險作業。
21、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禁區的明顯標志或圍護,坑、洞、孔口處除必須設置圍護外,夜間還必須設置紅燈示警。
22、堅持文明生產,現場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齊有序,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或灑遺物要及時進行清理,保證道路堅實暢通。
23、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安全例會制度
24、各班組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要求全體作業人員參加。
25、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24.1傳達、學習、貫徹上級安全會議、文件精神。
24.2分析、總結上階段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計劃。
24.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產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6、對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競賽及安全創優活動進行部署,并組織實施和總結、表彰。
27、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28、安全檢查目的
安全生產檢查是項目部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廣泛動員和組織職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種有效方法,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的一種基本形式,是發現生產活動安全隱患的一種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項目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情況,發現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環境、不安全行為),以便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防止事故的發生。組織安全檢查,引導職工尋查不安全因素、危險源、制定預防措施,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職工自己動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實際上也是做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過程之一。安全檢查同時是推動單位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項技術性較強而又非常細致的工作,事前必須要周密地做好準備工作,按計劃、按要求切切實實地認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和檢查總結,講究實效。
29、安全檢查的內容
29.1檢查尋找生產現場的不安全的物質狀態。即檢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檢查機具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保修情況;機電設備的防護裝置;電氣、鍋爐、受壓容器的完好情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標準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場所的通風、照明等。
29.2檢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專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查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證。
29.3檢查生產作業場所和施工工地。查現場管理,尋找不安全因素,如檢查工棚設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齊,用電是否規范,道路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數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檢查職工有無不安全行為。如違章操作、違章項目、酒后作業、無證操作等。
30、安全檢查的方式。安全檢查的方式大致分為四種:定期檢查、突擊檢查、連續檢查和特種檢查。
30.1定期檢查即列入計劃,每隔一定時間進行一次檢查的叫定期檢查。這種檢查應是全面的綜合安全檢查,如有些設備(起重機械、消防設備等)都應按照規定期限進行檢查。
30.2突擊檢查,是無固定時間間隔的檢查??梢愿鶕寻l生事故,進行排隊、分析的結果決定突擊檢查,如某工區(部門)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數、經濟損失超出指標,通過檢查可以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重要節假日和重要活動前也可以突擊檢查。
30.3連續檢查,就是對某些設備的運行進行長時間的觀察和檢查。對某種設備的運行情況、工人的操作情況、使用防護品的情況,進行連續測試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防發展成嚴重問題和事故。
30.4特種檢查。由于新設備的安裝,新工藝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因此,需要進行特種檢查。
31、安全檢查結果處理
31.1安全檢查情況要認真記錄,做好臺帳,并綜合評定被檢查單位的安全狀況,作為安全懲罰的依據之一。
31.2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先進事跡,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經驗、新辦法等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職工安全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都應十分重視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內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奠定思想基礎,提高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點應放在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的思想教育上,不論科學多么進步,裝置、設備、機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是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的第一任務。
32.2勞動紀律教育
進行勞動紀律教育,使職工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是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基本保證,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條件。實踐證明,單位紀律嚴明,職工遵章守紀,就會減少和避免事故。否則,就容易發生事故。
32.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是生產技術知識的組成部分。安全技術知識用于生產技術中,對職工教育培訓時,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進行。
安全技術教育包括:本單位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規律性,安全防護基本知識和防塵、防氣體中毒的綜合措施,崗位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包括特殊工種),消防知識,工傷事故急救方法和報告程序。
32.4法制法規和安全規章制度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遵守,學習國務院各部委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學習推廣先進經驗,取長補短的好辦法。不論是本單位還是外單位在安全工作中創造的好經驗,都值得學習借鑒。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級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項目部教育和班組教育,是企業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對象是新工人、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和代培實習人員。這些人員由于缺乏生產技術和安全操作知識,容易造成工傷事故,因此,對他們逐級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項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質量管理部門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和規章制度,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一般機械、電氣的安全常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等。
工區教育是上述人員在分配工地時所進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區及專職安全人員負責,采取直接上課、談話、實地參觀等形式進行,主要內容是本工區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情況、安全生產組織形式、危險區域、有害有毒作業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經驗教訓、先進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員到了崗位,開始工作之前,由班組長進行的安全生產教育。班組是生產活動的基礎,是發生事故的源點。因此,班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內容力求生動具體,包括班組安全生產概括,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具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塵、毒源、危險機具件、危險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穿于生產活動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會議、班前班后、座談會、錄像、宣傳畫、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多種方法,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傳達上級有關指示、通報、文件,學習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總結、整改事故隱患等。
33.3特種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根據國家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操作、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屬特種作業。
特殊作業人員須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除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訓練,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發證,憑證操作。
33.4凡離開原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在復工時必須由班組進行安全教育,離開六個月以內者,由工區(分隊)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離開六個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換工種(崗位)時,必須由接收部門負責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如變換工種為特殊工種,則應按該工種的要求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到操作證后方能進行該工種的作業。
五)、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34、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500度以上)的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一律不準登高作業?!笆坏恰敝贫燃矗?/p>
34.1患有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等癥不登高。
34.2迷霧、大雪、雷或六級以上大風不登高。
34.3沒有安全帽、安全帶不登高。
34.4夜間沒有足夠照明不登高。
34.5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生證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攜帶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處作業頂部沒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設備和構件之間沒有安全板,高壓線旁沒有遮攔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給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火災也一直給人類帶來嚴重危害,一旦發生火災不僅造成物質財富的損失,同時也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因此,我們要堅決貫徹執行我國全民消防 “以防為主,以消為輔”方針,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
35.1加強領導,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
35.1.1各級領導要有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管理以保證消防措施的貫徹執行。
35.1.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生產特點,發動群眾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消防制度、公約及必要的操作規程,并嚴格檢查落實情況。
35.1.3深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教育職工發揚主人翁精神,人人關心消防工作。
35.1.4開展防火大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35.1.5加強防火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工作,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如發生火災,要狠抓事故“四不放過”。
35.2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儲藏、運輸、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準到處亂放、亂用、亂倒,指定地點,存放限額,確定專人負責。
35.2.2施工現場上的易燃廢物,要在當天及時消除。
35.2.3有易燃氣體的工作房和倉庫內,必須有通風設備,使其不達到爆炸濃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和倉庫所有電器、電源裝置、照明開關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倉庫和作業場等禁火區,應明顯標志,標出警戒線,建立“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
35.3.2倉庫、宿舍等嚴禁使用電爐取暖,不得使用熱得快燒水。
35.3.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清除周圍的易燃雜物,以防引起火災。
35.3.4易燃、易爆場所和庫房,防止摩擦、沖擊等發熱和發生火花而起火,應使用銅、鉬等有色金屬制造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入這些場所。
35.3.5搬運盛裝易燃、易爆品的金屬容器時,不要在地上拋擲拖拉,防止發生危險。
35.3.6燈泡距可燃物要遠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燈泡發熱引起火災。
35.3.7電氣設備應定期檢修,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氣絕緣損壞、接觸電阻過大等情況,應立即修換;所有易生靜電的設備,管線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35.4在工作房、庫房、易燃、易爆場所等,都應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滅火器。
七)、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保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傷事故的報告程序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執行。
36.2發生工傷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口頭或用電話報告,不得超過1小時。
36.3認真搞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6.3.1凡發生死亡事故,由項目經理部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親臨現場,進行認真調查處理,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將調查報告書報當地勞動公司、工會。
36.3.2凡發生重傷事故:由施工單位領導組織有關人員親臨現場,進行調查處理,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將調查報告書報公司當地勞動公司、工會等有關部門各2份。
36.3.3凡發生輕傷事故,由班組長組織調查分析,填寫事故登記書。
36.3.4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保護現場,盡快組織調查組,按“四查”要求進行調查(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
36.3.5事故發生的經過情況調查準確。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細,責任要分析明。
36.3.7對責任者處理要嚴肅。
36.3.8調查報告及處分決定必須歸檔,調查成員要簽字。
八)、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臨時用工是指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節性臨時工人。
37.2確因養護、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臨時工,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合法勞動關系。
37.3招用臨時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認真、服從分工、短時間內就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37.4特種作業崗位或技術性較強崗位確需招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本人有效技術證書和有效操作證,并經安全、人事部門考核審定后方可錄用。特別是駕駛人員,駕齡不到三年或發生過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臨時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就業證(卡)、人口暫住證等證件由人事部門辦理臨時用工協議和安全協議,加強管理,建立臨時工管理臺帳。
37.6招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則應進行專業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同時做好臺賬記錄工作。
37.7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對臨時工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安全條件,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九)、生產班組長的安全責任
38.1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禁止違章、冒險作業。
38.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安全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有責任。
38.3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在執行中如需要修改經原編制審批單位批準。
38.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活動中,必須及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要作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到生產技術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38.5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38.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38.7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十)、職工安全責任
39.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39.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39.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監守崗位,不隨便開動他人操作的機械、電器設備,不得無證進行特種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39.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種機具有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39.5發現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39.6有權越級報告安全生產的一切情況,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或扣押合理意見,遇到嚴重人身危害而無措施保證的作業,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同時立即報告或越級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9.7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機具,做到正確使用。
十一)、違規處罰
40.1對沒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違章違規現象,每人每次罰款50元;
40.2對導致險性事故的違章違規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100~200元;對作業班組罰款500~1000元;
40.3對由于違規違章作業受到業主、監理單位批評及處罰者,其所屬班組除全額承擔業主、監理單位的罰款外,還須接受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罰款。
40.4對造成事故者,視其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除對事故責任人200~500元罰款;對責任班組罰款1000~2000元。同時,責任人還將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本管理辦法自施工班組負責人簽收之日起生效。
第9篇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10篇 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度
1、人員保證: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2.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2.1.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決執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級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令、規定、制度、標準、規范。不論以何種形式組織生產,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1.2、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生產的具體情況,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性安全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境保護措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1.3、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規定,并監督實施。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健全,安排作業隊(作業班組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
2.1.4、創建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要求及作業防護條件的交底。
2.1.6、提供現場施工防護和安全設施所應用的機械、設備、材料、資金和勞力,保證職工的作業條件和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或行業或地方政府的標準。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術保障,杜絕由于安排不善導致工序顛倒或造成疲勞作業。
2.1.8、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解決。
2.1.9、對違章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安全生產要與分配掛鉤,實施考核與獎罰。
2.1.10、拒絕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隊和人員上崗作業,拒絕安排無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1.11、采納作業人員提出的改善作業防護條件的合理建議,并組織實施。
2.1.12、所有施工隊進場施工,一律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施工隊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必備的資質。
2.1.13、發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工傷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實事求是地提出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并認真吸取教訓。
2.1.14、接到安全監察指令書,對存在的問題,按指令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完成情況上報安監部門。
2.2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職責
2.2.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要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一個環節中去,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針對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2.2、組織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貫徹實施;及時糾正違章、冒險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加強管理,堅持定期培訓,對新工人、調換工種人員、傷愈復工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督促、檢查作業隊(作業班組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活動時間、內容有安排、有保證。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主動聽取他們的匯報,積極發揮他們的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2.2.4、保證施工生產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認真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并負責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落實改正辦法及措施。
2.2.5、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認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規律,采取防范措施。發生傷亡事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上報。
2.3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2.3.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環保問題負技術責任。
2.3.2、熟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4、編制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術措施及環境保護措施貫穿到設計、方案的各個環節中。
2.3.5)、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境保護措施的執行情況,做好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種安全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2.3.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2.4、安全員崗位職責
2.4.1、安全員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在業務上向公司負責。
2.4.2、貫徹安全條例和文明施工標準是安全員工作準則、執行相關規章、規程是安全員的責任。
2.4.3、辦理開工前安全監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制項目工程安全監督計劃,上報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重點。
2.4.4、制定項目工程文明施工達標方案,提高文明施工達標方案、資金預算、實施文明施工達標方案。
2.4.5、整理匯總填寫安全內業資料,總結安全生產狀況并上報公司。
2.4.6、檢查評定安全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達標,罰處理場違章行為,組織機械設備安全評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和處理辦法。
2.4.7、承辦工地文明施工相關事宜,向主辦安全監督部門交辦事宜,參加事故調查,定期安全檢查,例會提出工地項目,獎罰意見。
2.4.8、實行安全終止權,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承擔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2.5、工區主任安全職責
2.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指示、規章制度,確實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對所管轄的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5.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5.3、組織所管轄的職工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特種作業人員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項安全規定。
2.5.4、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和要求,嚴格履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和使用制度。
2.5.5、認真執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
2.5.6、檢查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設施的設立和使用,改善職工勞動工作環境條件。
2.6、班組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2.6.1、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6.2、督促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地使用現場安全防護和個人防護用品。
2.6.3、檢查和維護本班組的安全設施。
2.6.4、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不衛生情況及時報告。
2.6.5、參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協助領導實現防止事故的措施。
3、資金保證:
3.1按照項目工程款的1%資金投入安全費用
3.2安全資金投入應當用于以下安全事項,不許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設安全技術措施;
3.2.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及維護;
3.2.3勞動用品的保障及發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產事項。
3.3安全資金投入或者安全費用的計劃支取、使用、效果驗證以及投入資金的數量統計操作如下:
下發專項資金
各作業隊兼職安全員計劃
各作業隊負責人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項目部分管安全副經理
項目部經理審批
財務審核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3.4項目經理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并制訂系列相關人員在安全資金保障,落實等各環節上的權利和責任;
3.5制定安全資金保障不落實的責任追究程序和處罰規定。
第11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方針,確保與施工相關的人員、機械及其相關活動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人員管理
1、所有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人員,在進場后一周內,須按項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員登記表》進行登記,在經所屬施工隊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簽字確認后報項目部備案。登記表格式附后。
2、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人員,須持有身份證,并準確填報。無身份證者,須持有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文件。施工人員身份證明文件須報項目管理部門復印備案。
3、參與本項目施工的作業人員,須按其操作項目分批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
4、場內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記錄,將作為施工人員勞動薪酬發放的重要依據。對未參加安全教育者,項目部將此人視同為非本項目參建人員。
5、施工過程中人員出入場變動情況,應及時報項目部相關管理部門備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基本準則
6、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觀念。
7、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從上到下,從管理人員到職工各有職責,責任明確。
8、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員,一定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要定期學習培訓,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10、嚴禁非本機操作人員擅自開動各種機械和駕駛車輛,機動車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并持證駕駛,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須“一慢二看三通過”,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11、架設電線、電纜必須符合《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05)的有關規定,電器設備和線路絕緣要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廣播線、電話線綁扎在一起,設備的殼體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嚴禁非專業人員拆裝一切電氣設備、線路,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經過培訓并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電焊設備。焊工的作業項目必須與其所持操作證件的準操項目相符合。
13、乙炔瓶與氧氣瓶在高溫天氣需要有防暴曬措施。在一般情況下,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或其他巨熱源之間的相互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4、電焊(割)、氣焊(割)作業必須提前填寫動火證,在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作業,并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作業。一級動火證須提前七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一天;二級動火證須提前四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三天;三級動火證須提前三天申請,有效時間為七天。詳細規定見《×級動火許可證》回執。
15、起重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磨耗值超標或發現有斷股的鋼絲繩以及變形的吊鉤、吊環等嚴禁使用并必須及時更新,嚴禁帶“病”作業。作業時其起重臂的水平夾角、吊件與周邊電力線纜、構件、構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其使用說明書規定,并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標準》(jgj46-200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的規定.
16、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顎帶。嚴禁赤膊、赤腳、穿涼鞋、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確保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事故。
17、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酒后作業。
18、機械設備不準“帶病”動轉,動轉時不準做清理、維修和保養工作。修理機電設備時,首先應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合閘”的醒目標志,以免發生事故。
19、吊運物體設備時嚴禁有人在吊件下作業或行走。吊運安裝物件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
20、施工操作時必須集中思想,不準打鬧取笑,要相互照應,不準盲目蠻干,冒險作業。
21、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禁區的明顯標志或圍護,坑、洞、孔口處除必須設置圍護外,夜間還必須設置紅燈示警。
22、堅持文明生產,現場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齊有序,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或灑遺物要及時進行清理,保證道路堅實暢通。
23、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安全例會制度
24、各班組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要求全體作業人員參加。
25、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24.1傳達、學習、貫徹上級安全會議、文件精神。
24.2分析、總結上階段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計劃。
24.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產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6、對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競賽及安全創優活動進行部署,并組織實施和總結、表彰。
27、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28、安全檢查目的
安全生產檢查是項目部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廣泛動員和組織職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種有效方法,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的一種基本形式,是發現生產活動安全隱患的一種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項目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情況,發現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環境、不安全行為),以便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防止事故的發生。組織安全檢查,引導職工尋查不安全因素、危險源、制定預防措施,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職工自己動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實際上也是做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過程之一。安全檢查同時是推動單位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項技術性較強而又非常細致的工作,事前必須要周密地做好準備工作,按計劃、按要求切切實實地認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和檢查總結,講究實效。
29、安全檢查的內容
29.1檢查尋找生產現場的不安全的物質狀態。即檢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檢查機具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保修情況;機電設備的防護裝置;電氣、鍋爐、受壓容器的完好情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標準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場所的通風、照明等。
29.2檢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專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查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證。
29.3檢查生產作業場所和施工工地。查現場管理,尋找不安全因素,如檢查工棚設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齊,用電是否規范,道路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數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檢查職工有無不安全行為。如違章操作、違章項目、酒后作業、無證操作等。
30、安全檢查的方式。安全檢查的方式大致分為四種:定期檢查、突擊檢查、連續檢查和特種檢查。
30.1定期檢查即列入計劃,每隔一定時間進行一次檢查的叫定期檢查。這種檢查應是全面的綜合安全檢查,如有些設備(起重機械、消防設備等)都應按照規定期限進行檢查。
30.2突擊檢查,是無固定時間間隔的檢查??梢愿鶕寻l生事故,進行排隊、分析的結果決定突擊檢查,如某工區(部門)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數、經濟損失超出指標,通過檢查可以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重要節假日和重要活動前也可以突擊檢查。
30.3連續檢查,就是對某些設備的運行進行長時間的觀察和檢查。對某種設備的運行情況、工人的操作情況、使用防護品的情況,進行連續測試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防發展成嚴重問題和事故。
30.4特種檢查。由于新設備的安裝,新工藝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因此,需要進行特種檢查。
31、安全檢查結果處理
31.1安全檢查情況要認真記錄,做好臺帳,并綜合評定被檢查單位的安全狀況,作為安全懲罰的依據之一。
31.2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先進事跡,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經驗、新辦法等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職工安全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都應十分重視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內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奠定思想基礎,提高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點應放在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的思想教育上,不論科學多么進步,裝置、設備、機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是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的第一任務。
32.2勞動紀律教育
進行勞動紀律教育,使職工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是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基本保證,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條件。實踐證明,單位紀律嚴明,職工遵章守紀,就會減少和避免事故。否則,就容易發生事故。
32.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是生產技術知識的組成部分。安全技術知識用于生產技術中,對職工教育培訓時,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進行。
安全技術教育包括:本單位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規律性,安全防護基本知識和防塵、防氣體中毒的綜合措施,崗位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包括特殊工種),消防知識,工傷事故急救方法和報告程序。
32.4法制法規和安全規章制度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遵守,學習國務院各部委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學習推廣先進經驗,取長補短的好辦法。不論是本單位還是外單位在安全工作中創造的好經驗,都值得學習借鑒。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級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項目部教育和班組教育,是企業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對象是新工人、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和代培實習人員。這些人員由于缺乏生產技術和安全操作知識,容易造成工傷事故,因此,對他們逐級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項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質量管理部門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和規章制度,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一般機械、電氣的安全常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等。
工區教育是上述人員在分配工地時所進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區及專職安全人員負責,采取直接上課、談話、實地參觀等形式進行,主要內容是本工區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情況、安全生產組織形式、危險區域、有害有毒作業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經驗教訓、先進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員到了崗位,開始工作之前,由班組長進行的安全生產教育。班組是生產活動的基礎,是發生事故的源點。因此,班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內容力求生動具體,包括班組安全生產概括,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具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塵、毒源、危險機具件、危險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穿于生產活動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會議、班前班后、座談會、錄像、宣傳畫、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多種方法,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傳達上級有關指示、通報、文件,學習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總結、整改事故隱患等。
33.3特種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根據國家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操作、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屬特種作業。
特殊作業人員須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除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訓練,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發證,憑證操作。
33.4凡離開原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在復工時必須由班組進行安全教育,離開六個月以內者,由工區(分隊)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離開六個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換工種(崗位)時,必須由接收部門負責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如變換工種為特殊工種,則應按該工種的要求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到操作證后方能進行該工種的作業。
五)、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34、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500度以上)的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一律不準登高作業?!笆坏恰敝贫燃?
34.1患有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等癥不登高。
34.2迷霧、大雪、雷或六級以上大風不登高。
34.3沒有安全帽、安全帶不登高。
34.4夜間沒有足夠照明不登高。
34.5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生證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攜帶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處作業頂部沒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設備和構件之間沒有安全板,高壓線旁沒有遮攔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給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火災也一直給人類帶來嚴重危害,一旦發生火災不僅造成物質財富的損失,同時也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因此,我們要堅決貫徹執行我國全民消防 “以防為主,以消為輔”方針,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
35.1加強領導,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
35.1.1各級領導要有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管理以保證消防措施的貫徹執行。
35.1.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生產特點,發動群眾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消防制度、公約及必要的操作規程,并嚴格檢查落實情況。
35.1.3深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教育職工發揚主人翁精神,人人關心消防工作。
35.1.4開展防火大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35.1.5加強防火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工作,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如發生火災,要狠抓事故“四不放過”。
35.2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儲藏、運輸、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準到處亂放、亂用、亂倒,指定地點,存放限額,確定專人負責。
35.2.2施工現場上的易燃廢物,要在當天及時消除。
35.2.3有易燃氣體的工作房和倉庫內,必須有通風設備,使其不達到爆炸濃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和倉庫所有電器、電源裝置、照明開關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倉庫和作業場等禁火區,應明顯標志,標出警戒線,建立“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
35.3.2倉庫、宿舍等嚴禁使用電爐取暖,不得使用熱得快燒水。
35.3.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清除周圍的易燃雜物,以防引起火災。
35.3.4易燃、易爆場所和庫房,防止摩擦、沖擊等發熱和發生火花而起火,應使用銅、鉬等有色金屬制造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入這些場所。
35.3.5搬運盛裝易燃、易爆品的金屬容器時,不要在地上拋擲拖拉,防止發生危險。
35.3.6燈泡距可燃物要遠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燈泡發熱引起火災。
35.3.7電氣設備應定期檢修,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氣絕緣損壞、接觸電阻過大等情況,應立即修換;所有易生靜電的設備,管線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35.4在工作房、庫房、易燃、易爆場所等,都應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滅火器。
七)、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保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傷事故的報告程序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執行。
36.2發生工傷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口頭或用電話報告,不得超過1小時。
36.3認真搞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6.3.1凡發生死亡事故,由項目經理部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親臨現場,進行認真調查處理,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將調查報告書報當地勞動公司、工會。
36.3.2凡發生重傷事故:由施工單位領導組織有關人員親臨現場,進行調查處理,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將調查報告書報公司當地勞動公司、工會等有關部門各2份。
36.3.3凡發生輕傷事故,由班組長組織調查分析,填寫事故登記書。
36.3.4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保護現場,盡快組織調查組,按“四查”要求進行調查(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
36.3.5事故發生的經過情況調查準確。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細,責任要分析明。
36.3.7對責任者處理要嚴肅。
36.3.8調查報告及處分決定必須歸檔,調查成員要簽字。
八)、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臨時用工是指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節性臨時工人。
37.2確因養護、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臨時工,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合法勞動關系。
37.3招用臨時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認真、服從分工、短時間內就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37.4特種作業崗位或技術性較強崗位確需招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本人有效技術證書和有效操作證,并經安全、人事部門考核審定后方可錄用。特別是駕駛人員,駕齡不到三年或發生過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臨時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就業證(卡)、人口暫住證等證件由人事部門辦理臨時用工協議和安全協議,加強管理,建立臨時工管理臺帳。
37.6招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則應進行專業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同時做好臺賬記錄工作。
37.7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對臨時工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安全條件,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九)、生產班組長的安全責任
38.1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禁止違章、冒險作業。
38.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安全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有責任。
38.3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在執行中如需要修改經原編制審批單位批準。
38.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活動中,必須及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要作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到生產技術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38.5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38.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38.7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十)、職工安全責任
39.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39.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39.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監守崗位,不隨便開動他人操作的機械、電器設備,不得無證進行特種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39.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種機具有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39.5發現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39.6有權越級報告安全生產的一切情況,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或扣押合理意見,遇到嚴重人身危害而無措施保證的作業,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同時立即報告或越級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9.7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機具,做到正確使用。
十一)、違規處罰
40.1對沒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違章違規現象,每人每次罰款50元;
40.2對導致險性事故的違章違規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100~200元;對作業班組罰款500~1000元;
40.3對由于違規違章作業受到業主、監理單位批評及處罰者,其所屬班組除全額承擔業主、監理單位的罰款外,還須接受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罰款。
40.4對造成事故者,視其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除對事故責任人200~500元罰款;對責任班組罰款1000~2000元。同時,責任人還將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本管理辦法自施工班組負責人簽收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標是: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人員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自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2、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記錄和施工安全例會制度,使之成為安全工作內業檢查的主要內容。施工隊伍進場前必須對對所有參加施工生產的職工(包括外包工、待訓工及實習生)均應進行入場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進,規章制度教育,簽訂安全協議,未經教育不得上崗.對工人進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種的操作工,如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會議,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貫徹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實行鮮明的獎罰制度。
3、做到無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沒交底不施工,班組上崗前沒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組要認真做好安全上崗交底活動記錄, 酒后不準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穿硬底鞋不準進行登高作業,禁止在施工樓內隨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組織不少于1小時的安全教育活動。
4、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員應每天深入現場進行巡視,并記錄安全日記,對安全設施、防護措施、安全保護用品、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現場文明衛生,對現場人員遵守安全規范的情況進行檢查和實施有效的監督,發現不合格狀態,應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聽勸阻者,經項目經理批準采取停工整改、罰款教育等手段進行糾正。
5、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必須保證安全設施健全,專人負責協調與保潔?,F場焊接,割刀,必須開具動火證明,并做到二證一器看護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必須把周圍用水潑濕,要用看火員看火,并準備好接火斗和滅火器,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焊;
6、每個施工作業面均設置一固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線制”配線,做到“一點一機一保護 ”,所有插座插頭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線制。每個施工用臨時配電板必須全部安裝靈敏的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有專人管理,按照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設定的位置,配備電箱,箱內具備總熔絲,分熔絲、開關、零排地排等,電箱應有門、鎖和標識,箱體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臨時照明,必須符合安全電壓,由監控員對臨時電箱、移動電箱,是否接地接零進行檢查。末端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電箱內是否有積灰。配電箱開關電器與配線,一一對應配合專路控制。配電箱熔絲應與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嚴禁用鐵,銅絲代替。分電箱必須做到,規格型號統一,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各類接插件,完好無損,接線應使用橡皮軟線。動力電與照明電必須分開設置。施工機具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傳動和妨口處必須設有防護罩等裝置。接地接零必須達標。
7、保證通道的暢通,通道內不得堆放材料、設備等,照明燈具配備完好,確保照明亮度。夜間施工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燈光,用于底下的照明電應為固定安制間距不超過三米,以保安全。
8、現場機電維修人員應該經常檢查設備觸電漏電保護是否完好有效。加強各標段通過本標段的電纜、電線的監視工作,增強安全工作的全局觀念?,F場用電機具較多,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包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包皮破損要及時修調。
9、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日常和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并對各施工班組進行獎罰措施。工地每周檢查一次,作好記錄、及時調整、治理隱患,確保安全。
10、施工現場劃分為作業區域,通道、辦公區域、宿舍等,分別配置滅火器具,作業區登高作業,由專人(安全監控員)對登高作業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登高作業前由安全監控員及施工員對施工組進行登高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作業過程進行監控。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嚴格分離,保持場容場貌整齊,整潔有序文明。
11、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看管,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危險品倉庫必須獨立設置,嚴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進入施工現場,在有立體交叉施工部位,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凡2m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正確使用個人勞動用品。高處作業不得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陽臺,樓層和屋面臨邊應設置防護攔桿,井字架吊籃、料斗不準乘人。
14、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及吊腳手架等設施,必須有驗收使用手續。
15、裝飾工程生產面一律實施圍檔封閉施工,圍檔的高度必須高出作業面層1.5米,以防物體外墜。施工區域必須有意識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個自然區域。進場材料必須在指定堆物區域內分門別類,堆放整齊,掛標識牌,應有名稱、品種、規格、使用區域。多余材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清除,當日工完料清,場地清。道路、通道應保持平坦暢通,無散落物、無積水,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定期清場。沿市區道路施工時,必須設置不低于2.5米的穩固,整潔、美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
16、必須做好落手清,隨做隨清,在施工作業時,應防止材料散落,泥漿灑漏,污水橫溢,敲擊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標志
施工區域或危險品區域必須選擇懸掛醒目的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檢驗標志和宣傳標志。
禁止標志: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內。
警告標志: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傷心,當心吊物,當心土洞。
指令標志:必須戴安全帽。
提示標志:通行走道、滅火機、余料堆放點、垃圾堆放點。
檢驗標志:設備、驗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驗、待確定、不合格。
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18、公司設立多層安全防范體系。公司質量安全部門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定期對施工現場巡回檢查。工地現場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各施工隊設置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各自施工范圍的安全和消防保衛工作負責。
19、在各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中,要有安全技術措施,成為向施工隊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點內容,并依據這些措施落實材料、器具和檢查人員的檢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須做到預測預控,對工程對象預先進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點是高空作業、樓內孔洞防護、施工機械作業、施工用電等幾大方面。針對這幾大方面進行分析,找出各個控制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控制。
21、購置足夠的消防器材,組織消防搶險隊,制定工地動火制度,對火爐、烘爐等常用動火單位,要指定專門的看火負責人。宣傳消防知識,禁止在工地現場吸煙?,F場要設立安全宣傳牌和消防宣傳牌。 不準在宿舍內和施工現場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亂扔煙頭、火柴棒,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吸煙者應自備煙缸,煙頭和火柴必須丟進煙缸;不準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私接熔絲,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m,離開帳子等物不少與500mm;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不準將火種帶進倉庫和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制品堆放場地;不準在宿舍區、施工現場燃放煙花和炮竹;宿舍內、施工現場嚴禁引火打鬧;嚴禁損壞、盜竊滅火設備。滅火機具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確保滅火機效能正常。不準在宿舍、倉庫、辦公室內開小灶,不準使用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如需使用應由總包行政辦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統一地點使用,但嚴禁使用電爐;食堂、爐灶的燒火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嚴禁在工地利用燈泡和明火取暖;現場在施工期間嚴禁員工住宿,除必要的倉庫及安全值班外。
22、組織工地現場的保安隊伍,派專人負責制訂進出門規定和攜帶工具材料進出門的規定。在安裝裝飾階段,要組織以保安為主的成品保護隊伍,分層分房間有專人專職看守。施工期間每晚由項目經理部領班組織晚間值班巡邏,杜絕一切破壞行為和不良現象。
23、加強上下聯系,組成一個統一的安全消防保衛系統,從公司到項目經理部到各施工班組均有專人負責。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聯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確保安全的力量。
第13篇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鸸ぎa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14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技術管理制度
本工程位于新干縣城南新區,新干縣公安局技偵大樓及附屬樓工程工期緊,質量要求高,為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要求參建單位必須安全、有序、規范、標準、整潔、科學地進行管理,爭創現場文明施工樣板工程,根據jgj-99《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gb50194-93《建筑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及建設部、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法則、條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
(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⒈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⒉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⒊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⒋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⒌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⒍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⒎在生產區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⒐在生產區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⒑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⒒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⒓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⒔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⒕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⒖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⒗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⒙女工衛生室及其設備。
(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行。
(四)、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五)、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
江西省群力建設有限公司
第15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F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第16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標是: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人員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自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2、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記錄和施工安全例會制度,使之成為安全工作內業檢查的主要內容。施工隊伍進場前必須對對所有參加施工生產的職工(包括外包工、待訓工及實習生)均應進行入場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進,規章制度教育,簽訂安全協議,未經教育不得上崗.對工人進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種的操作工,如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會議,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貫徹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實行鮮明的獎罰制度。
3、做到無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沒交底不施工,班組上崗前沒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組要認真做好安全上崗交底活動記錄, 酒后不準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穿硬底鞋不準進行登高作業,禁止在施工樓內隨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組織不少于1小時的安全教育活動。
4、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員應每天深入現場進行巡視,并記錄安全日記,對安全設施、防護措施、安全保護用品、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現場文明衛生,對現場人員遵守安全規范的情況進行檢查和實施有效的監督,發現不合格狀態,應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聽勸阻者,經項目經理批準采取停工整改、罰款教育等手段進行糾正。
5、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必須保證安全設施健全,專人負責協調與保潔?,F場焊接,割刀,必須開具動火證明,并做到二證一器看護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必須把周圍用水潑濕,要用看火員看火,并準備好接火斗和滅火器,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焊;
6、每個施工作業面均設置一固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線制”配線,做到“一點一機一保護 ”,所有插座插頭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線制。每個施工用臨時配電板必須全部安裝靈敏的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有專人管理,按照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設定的位置,配備電箱,箱內具備總熔絲,分熔絲、開關、零排地排等,電箱應有門、鎖和標識,箱體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臨時照明,必須符合安全電壓,由監控員對臨時電箱、移動電箱,是否接地接零進行檢查。末端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電箱內是否有積灰。配電箱開關電器與配線,一一對應配合專路控制。配電箱熔絲應與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嚴禁用鐵,銅絲代替。分電箱必須做到,規格型號統一,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各類接插件,完好無損,接線應使用橡皮軟線。動力電與照明電必須分開設置。施工機具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傳動和妨口處必須設有防護罩等裝置。接地接零必須達標。
7、保證通道的暢通,通道內不得堆放材料、設備等,照明燈具配備完好,確保照明亮度。夜間施工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燈光,用于底下的照明電應為固定安制間距不超過三米,以保安全。
8、現場機電維修人員應該經常檢查設備觸電漏電保護是否完好有效。加強各標段通過本標段的電纜、電線的監視工作,增強安全工作的全局觀念?,F場用電機具較多,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包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包皮破損要及時修調。
9、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日常和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并對各施工班組進行獎罰措施。工地每周檢查一次,作好記錄、及時調整、治理隱患,確保安全。
10、施工現場劃分為作業區域,通道、辦公區域、宿舍等,分別配置滅火器具,作業區登高作業,由專人(安全監控員)對登高作業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登高作業前由安全監控員及施工員對施工組進行登高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作業過程進行監控。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嚴格分離,保持場容場貌整齊,整潔有序文明。
11、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看管,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危險品倉庫必須獨立設置,嚴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進入施工現場,在有立體交叉施工部位,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凡2m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正確使用個人勞動用品。高處作業不得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陽臺,樓層和屋面臨邊應設置防護攔桿,井字架吊籃、料斗不準乘人。
14、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及吊腳手架等設施,必須有驗收使用手續。
15、裝飾工程生產面一律實施圍檔封閉施工,圍檔的高度必須高出作業面層1.5米,以防物體外墜。施工區域必須有意識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個自然區域。進場材料必須在指定堆物區域內分門別類,堆放整齊,掛標識牌,應有名稱、品種、規格、使用區域。多余材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清除,當日工完料清,場地清。道路、通道應保持平坦暢通,無散落物、無積水,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定期清場。沿市區道路施工時,必須設置不低于2.5米的穩固,整潔、美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
16、必須做好落手清,隨做隨清,在施工作業時,應防止材料散落,泥漿灑漏,污水橫溢,敲擊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標志
施工區域或危險品區域必須選擇懸掛醒目的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檢驗標志和宣傳標志。
禁止標志: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內。
警告標志: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傷心,當心吊物,當心土洞。
指令標志:必須戴安全帽。
提示標志:通行走道、滅火機、余料堆放點、垃圾堆放點。
檢驗標志:設備、驗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驗、待確定、不合格。
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18、公司設立多層安全防范體系。公司質量安全部門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定期對施工現場巡回檢查。工地現場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各施工隊設置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各自施工范圍的安全和消防保衛工作負責。
19、在各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中,要有安全技術措施,成為向施工隊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點內容,并依據這些措施落實材料、器具和檢查人員的檢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須做到預測預控,對工程對象預先進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點是高空作業、樓內孔洞防護、施工機械作業、施工用電等幾大方面。針對這幾大方面進行分析,找出各個控制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控制。
21、購置足夠的消防器材,組織消防搶險隊,制定工地動火制度,對火爐、烘爐等常用動火單位,要指定專門的看火負責人。宣傳消防知識,禁止在工地現場吸煙。現場要設立安全宣傳牌和消防宣傳牌。 不準在宿舍內和施工現場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亂扔煙頭、火柴棒,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吸煙者應自備煙缸,煙頭和火柴必須丟進煙缸;不準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私接熔絲,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m,離開帳子等物不少與500mm;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不準將火種帶進倉庫和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制品堆放場地;不準在宿舍區、施工現場燃放煙花和炮竹;宿舍內、施工現場嚴禁引火打鬧;嚴禁損壞、盜竊滅火設備。滅火機具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確保滅火機效能正常。不準在宿舍、倉庫、辦公室內開小灶,不準使用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如需使用應由總包行政辦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統一地點使用,但嚴禁使用電爐;食堂、爐灶的燒火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嚴禁在工地利用燈泡和明火取暖;現場在施工期間嚴禁員工住宿,除必要的倉庫及安全值班外。
22、組織工地現場的保安隊伍,派專人負責制訂進出門規定和攜帶工具材料進出門的規定。在安裝裝飾階段,要組織以保安為主的成品保護隊伍,分層分房間有專人專職看守。施工期間每晚由項目經理部領班組織晚間值班巡邏,杜絕一切破壞行為和不良現象。
23、加強上下聯系,組成一個統一的安全消防保衛系統,從公司到項目經理部到各施工班組均有專人負責。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聯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確保安全的力量。
第17篇 冬季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值隆冬,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環節也增加,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冬季施工安全,強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實,根據首鋼京唐鋼鐵公司安全環境保衛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項目部《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各項目部要結合《冬季防火安全要點》組織施工單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組織對本作業部所屬施工單位的施工,生活辦公區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隱患和整改情況于10月28號前報項目部安全環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氣中毒。冬季天氣寒冷,在取暖時應遵守防火管理規定,絕不能用明火爐取暖,人走爐滅,同時還要注意防煤氣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產崗位上的腳手架各種樓梯和踏步處遇到雨水或積雪易結冰,職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時容易滑到摔傷,因此,應注意及時清掃腳手架或步踏處的雨水或積雪,不讓腳手架或步踏結冰。同時還要在梯子上綁上草繩、在步踏處鋪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實處。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風干物燥,易發生火災,動火作業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的環境,確認安全,切實做好防火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4. 要注意防凍。當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下時,就要做好設備的防凍,如給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閘門等設備纏上草袋或草繩,防止設備凍壞影響生產,另外還要防止崗位職工凍傷。
5. 要注意防霧。冬季易出現大霧天氣,而且持續時間也較長,這就給施工區內交通安全帶來威脅,運輸車輛要注意減速行駛,確保交通運輸萬無一失。
6. 要注意防墜。冬季雨雪過后往往天氣放晴,化雪后建筑物會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害過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晝短夜長,照明設備使用時間長,要注意對職工上下班的道路、作業區的照明設施及時檢查維修,確保照明設施完好無損,防止因照明不好而發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觸電。生活區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等電熱設備取暖、做飯。嚴禁亂拉電線,接裝電源插頭等,室內照明燈具不超過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鍋爐,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標準逐項進行檢查,符合條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辦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首鋼京唐安全環境保衛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點》第5款的要求:“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開具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除上述應注意的內容外,各單位各作業部要時時處處事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實現冬季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目標。
中國六冶京唐鋼鐵工程項目部
第18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工程項目部經理為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工程項目部應針對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對影響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設施問題,進行相應的安全控制。
3.項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確定施工安全目標;
2)編制項目安全保證計劃;
根據評價出的危險源制定控制計劃、編制項目安康目標及管理方案。
3)項目安全計劃實施;
4)項目安全保證計劃驗證;
定期對目標管理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計劃順利實施。
5)持續改進;
6)兌現合同承諾。
4.施工現場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分析、評價安全生產狀況,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安全動態管理。
5.在進行平面圖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區明確,合理定位。
第二節 封閉管理
1.執行集團公司《vi形象手冊》的有關要求.
2.城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必須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圍擋。圍擋材料采用硬質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3.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并設置燈箱或霓虹燈,夜間要保證亮起來。
4.施工現場應制定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口設置警衛室,由專職門衛人員值班。
5.施工現場的大門進口處應設置“七牌兩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和安全標語。
七牌:
1)工程概況牌;
2)安全生產紀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進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兩圖:
1)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2)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6.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上崗時應整齊佩戴企業統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在危險部位規范、整齊地懸掛統一內容和式樣的安全標志牌。
第三節 施工場地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對施工揚塵、廢水、廢棄物、運輸遺灑、光污染等進行有效控制。
2.城區主要路段建筑面積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現場的道路、鋼筋加工場地、木加工場地、混凝土攪拌場地、砂石料堆放場地,應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現場可采用其它方式進行地面硬化,保證平整堅實,無浮土,不積水。
3.施工現場宜有循環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施工現場門口處,應設運輸車輛沖洗設施,保證不帶泥上路。
4.施工現場的道路、作業場地、腳手架和塔吊等基礎應設排水設施,形成排水網絡,保證排水暢通。并設沉淀池,施工廢水及雨水經過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統。
第四節 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分類、分規格、整齊、穩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應符合表4.4.1的規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稱
堆高限度(m)
說明
鋼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鋼筋(盤筋)
1
鑄鐵管
1.2
露天堆置。在兩排管中間應加墊,側邊設立柱,以防滾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橫木。
水呢
1.5
庫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墊空板架上。
砌塊
1.5
露天堆置
耐火磚
1.8
棚內堆置
器材箱、筒
橫臥3層、立放2層
橫臥
袋裝材料
1.5
堆卸時應搭設可靠的踏板
2.施工現場堆放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掛定型化的標牌,標牌上注明其名稱、品種、規格、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
3.作業區及建筑物樓層內,每道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構件、工具及時清撿規整:建筑垃圾及時清掃集中運走,做到工完場清,因故不能及時運走的,應分類型集中堆放整齊,并標明名稱、品種。
4.施工現場拆除下來的模板、支撐、腳手架料、垂直提升設備等桿件和施工余料,應及時分類運往規定地點堆放,不能馬上運走的應堆放整齊。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專人管理,由專門倉庫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節 臨時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生產性臨時設施、物資儲存設施、辦公和生活臨時建筑。生活區、辦公區應與施工區有明顯的分界,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2.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設置,避開取土、棄土場地。
3.施工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均應進行設計,竣工后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4.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5.5.1的規定。
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離
2m
3m
4m
5m
因場地狹窄,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5.施工現場的倉庫應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應與其他倉庫保持一定距離,并加設安全標志。
各類倉庫應保持良好通風,符合用電和防火規定。
6.施工現場的員工宿舍禁止設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或地下室。
7.施工現場的宿舍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室內高度不低于2.6m,墻面應刷白,室內和門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漿或不低于水泥砂漿標準的其它材料硬化。
2)應堅固、美觀、通風、保溫、干燥,符合防火的有關規定。
3)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超過15人。應設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每人床鋪面積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齊。
4)宿舍內應有衛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圍環境的衛生和安全。
5)宿舍用電必須安全。燈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時采用安全電壓。
8.施工現場食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2)食堂室內高度不低于2.8m,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市區內工程大灶必須使用燃氣、燃油灶具。設置隔油池及設污水排放設施,并有防塵、防蠅、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須分開放置;嚴禁食用無證、無照商販的食品;每天應對餐具進行消毒。
4)食堂距廁所、垃圾場所和其他有害物質的場所不少于30m,或設置有效隔離措施。
5)食堂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責任到人。
9.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廁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應抹水泥砂漿,便池鑲貼瓷磚。
2)設紗窗、紗門,門口醒目標明“男廁所”、“女廁所”字樣。
3)高層建筑應隔層設置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
10.有人員住宿的施工現場宜設立滿足職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現場應設飲水處,保證職工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開水。
12.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室。嚴禁隨地吸煙。
13.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袋裝或盛放在帶蓋的容器內,不得與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時清運。
第六節 現場防火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2.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設立消防領導小組,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在集團公司各級編制的應急預案中體現有關消防方面的內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設置專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專用水源,并隨層設置消防閥門。立管直徑不小于50mm,設加壓泵和泵房。
4.施工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第七節 保健急救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編制《應急預案》。
2.大型施工現場應設醫務室,由專職醫生值班。一般施工現場應配備保健藥箱和一般常用藥品,并由醫生巡回醫療。施工現場均應配備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
3.施工現場應建立職工登記制度,對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來源地、健康狀況、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進行登記造冊,并每天進行人員清點。
4.施工現場應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增加職工的衛生防病知識。
第八節 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生活區應建立職工活動室,并加強管理,保證職工的學習和娛樂。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將責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現場應建立施工不擾民的措施,有責任人管理和檢查。
4.施工現場應針對施工工藝采取防塵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噪聲進行監測,填寫記錄.在允許的施工時間之外必須施工時,應由當地市環保部門批準。
5.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和隨意拋撒建筑垃圾。
第19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及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機關頒發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條例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細則和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崗位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擺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和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的教育,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2>; 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負直接責任。
定期召開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當生產和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支持和配合治安隊員搞好各項安全工作。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并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3>; 項目質安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作業層、段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作業班組或落實整改處理,遇有特別險情,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段,并迅速報告領導,妥善處理。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記錄工作,如質安日記、檢查評分表、隱患整改通知單、模板與腳手架驗收等,并督促各作業班組做好班前活動與記錄工作,并有關的安全記錄資料定期歸資料員整理歸檔。
認真落實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針、政策、規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動態,并經常向工程項目部與質安科領導匯報工作。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員與班組長,做好對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培訓、教育工作。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組織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4>; 項目施工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分管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在班組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對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20篇 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顚S?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4.3.6教育培訓
1.項目部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人員,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2.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3.7施工設備設施
1.項目部施工現場對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租賃、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均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2.應按規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運行過程及維修保養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項目部應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使用期間的安全運行。
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管理特點、規模、環境等,配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施工設備設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檢測器具。
5.項目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施工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保,并對設備設施制定檢維修保計劃。
6.大型、特種施工設備設施檢查、維修、保養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保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保過程中應執行安全隱患控制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4.3.8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造價1000萬以上(含1000萬),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項目,合同造價1000萬以下但列為公司重點監控的項目,創建并報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材料設備庫區、辦公區、大門口等處。
4.3.9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3.9.1施工現場管理
1.項目部應按規定實施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施工現場應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實施定期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消除,并進行分析和控制。
3.項目部進行受限空間內作業、吊裝、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等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3.9.2施工作業行為管理
1.項目部應規范從業人員施工作業行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作業意識和技術水平。
2.從業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技術裝備,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施工作業前安全檢查:
a)項目部作業前安全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前檢查排查。
b)作業前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做好作業前排查記錄。填寫《安全工作日志》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
a)各施工作業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b)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或宿舍區大門或辦公區大門等處,宜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4.3.9.3警示標志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及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作業面臨邊、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3.9.4相關方管理
1.項目部應建立對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其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績效等進行管理。
2.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總責,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分包(供)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指外部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活動,可能危及對方施工安全的,項目部應當進行告知和簽訂安全施工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4.3.10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和治理
4.3.10.1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項目部應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進行分類別記錄,定期統計,分析評估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類別,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排查范圍與方法
1.項目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施工、辦公、住宿、材料設備、庫房(場)等相關的場所、施工現場、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2.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項目部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實行安全巡查;
b)項目部應組織各分包單位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對安全施工狀況較差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區域,組織專項檢查;
c)項目部應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的氣候與環境特點,組織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4.3.10.3隱患治理
1.項目部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2.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編制專項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4.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治理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4.3.10.4預測預警
項目部可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體現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體系。
4.3.11安全技術管理
4.3.11.1安全技術管理職責
1.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管理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等方案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應在開始施工前完成。
4.3.11.2安全技術方案編審
1.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含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2.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3.11.3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
1.施工作業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參與安全技術交底,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其他參與交底的人員。
2.安全技術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對操作者講明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嚴禁代簽字。
4.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有關人員應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施工完成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3.11.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對工程項目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辨識。并對確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登記建檔。
2.建立健全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定要求對專項方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對重大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公示。
5.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實施現場監督和監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做好巡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建立巡查檔案。
6.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部負責人應進行現場帶班,并填寫《項目部負責人帶班施工檢查記錄表》。
4.3.12職業健康
4.3.12.1職業健康管理
1.項目部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裝備、設施、工具。
2.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疏散撤離通道。
3.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保,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3.12.2職業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2.項目部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職業健康危害申報
項目部應及時、如實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4.3.12.4高溫天氣及特殊場所
1.施工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5℃,項目部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備必要的預防中暑急救藥品和器材,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2.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掌握施工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立即組織檢查。發生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3.在空氣不暢通、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內部等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項目部應當定期或定時檢測,作業前和作業期間應采取通風、排氣、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技術裝備。
4.3.13應急救援
4.3.13.1應急救援組織
1.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應建立與承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訓練。
4.3.13.2應急預案
1.項目部應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必要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應報相關部門備案。
2.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演練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4.3.13.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項目部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3.13.4應急演練
1.項目部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3.13.5事故救援
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3.13.6應急疏散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應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從安全通道及時疏散撤離。
4.3.1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1.施工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規定上報。
2.項目部應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4.3.15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3.15.1績效評定
1.項目部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則、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2.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年度安全管理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4.3.15.2持續改進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修訂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績效。
4.3.16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標準規范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和公司規定的表格填寫記錄,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2.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對安全資料進行組卷、建檔。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組卷規范、內容完整真實、裝訂統一。
4.3.17項目部安全例會
4.3.17.1安全例會
項目部應至少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內容是總結一周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抓正、反兩方面典型,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進行分析,制訂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例會要有記錄。
4.3.17.2安全專題會
安全專題會不定期召開,主要針對大型安全活動或上級重要安全指示進行研究、探討對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專題會議、重大隱患治理專題會議等。安全專題會要有記錄。
4.3.17.3安全現場會
安全現場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容是宣傳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做法,施工中發生的各類事故、險肇事故或不安全現象,以教育全體員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安全現場會要有記錄。
4.3.17.4班前安全會
項目部施工班組在每天早上開工前召開班前會,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以提高。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現場完成具體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員參加。
2.班前安全講話不宜超過15分鐘。
3.班前會的內容要具體,著重講當天施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
4.安全員要把監督或調整班前安全會做為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5.1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項目施工前應由施工員、安全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有要求時應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5.2現場圍擋
1.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應不低于2.5m,一般路段應高于1.8m。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
4.禁止用圍擋墻做擋土、擋水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5.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業文化特點。
6.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5.3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耐貫穿試驗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件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5.4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的要求。
5.5臨建設施
5.5.1一般規定
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滿足職業健康、環保和消防要求。
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
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應不低于2.5m。
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6.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盥洗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等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應急救護人員和急救器材。
7.施工現場所有臨建設施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的規定。
5.5.2員工宿舍
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器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
2.宿舍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
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5.5.3職工食堂
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應大于15m。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放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
3.食堂應設上、下水、隔油池等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200㎜。
4.食堂應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5.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處應按規定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廁所
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男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50設置,女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間距不應小于0.9m,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m。
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無蚊蠅孳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5.5.5其他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淋浴噴頭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盥洗室應設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水嘴間距不宜小于700㎜。
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F場應配備急救人員。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衛生室,配備衛生員。
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嚴禁游動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5.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5.6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置公司標志,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
4.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m,寬0.8m,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管,直徑不小于60mm。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施工現場設置大門、標志牌、圍墻圍檔應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要求。
7.管材、板材、設備、配件等安裝工程用材應按類別、型號、材質、品種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焊材、儀表、電氣材料、防腐涂料等應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8.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9.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10.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苫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未采取降塵措施,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垃圾。
11.城鎮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土上路。
12.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城鎮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卸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3.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河流和田野。
14.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5.7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電氣焊作業、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
3.高層建筑施工作業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
5.8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戴胸卡,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應穿著橘黃色服裝,并佩戴明顯標志。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衛生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隔音、降噪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在城鎮居住區域內施工,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項目部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6.附則
6.1本制度的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7.附錄:本制度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22)
6.《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22)
7.《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9.《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10.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
11.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