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編號:aq-bzh-51
版本號:01
1、目的:為降低公司的安全風險,保證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及安全目標的實現,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車間、全體人員及生產、經營全過程。
3、職責:
(1)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組織各部門每年對公司本年度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自評、考核制定整改計劃及措施。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根據自評隱患整改計劃進行各環節整改。
4、自評準則: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細則。
5、自評工作程序
5.1自評時間:每年12月份。
5.2自評小組由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構成:
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辦公室、生產技術部、財物部、運輸部等各部門主管(即,安全委員會成員)。
辦公地點設在會議室。
5.2當公司發生事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職業危害、重大財產損失等突發事件時,公司安全委員會應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
5.3自評工作小組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及評分細則對各部門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匯總,形成自評報告。
5.4自評工作根據自評報告匯總的不符合項的有關內容,形成切實有效的持續改進計劃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改進和完善。
5.5自評考核工作應與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6、附則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