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為做好加油站安全標準化運行自評工作,改進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實現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對安全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糾正措施,使安全標準化得到持續有效的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標準化自評的主要依據為《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2、公司成立安全標準化自評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站長
成? 員:副站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自評小組職責:
3.1、負責編制、實施加油站安全標準化運行自評計劃;
3.2、對自評發現的問題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編制自評報告;
3.3、負責對完善措施的監督落實及跟蹤驗證。
4、自評內容
4.1、自評至少每年進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評小組根據加油站的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組織進行綜合檢查和評價,編制自評報告,提出進一步改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意見。檢查和自評結果與加油站的考核掛鉤。
4.3、自評的依據主要有:
a.各種臺帳及記錄;
b.安全標準化的各種培訓及安全活動的實施情況;
c.本年度各種安全檢查情況;
d.隱患整改情況;
e.現場自評。
自評人員根據計劃進行自評,通過面談、提問、查閱文件、現場查看、測試等方式收集客觀證據,并記錄自評結果。
5、自評后自評組應評審自評結果,以書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項,并有針對性的展開糾正預防措施活動。
6、對需組織整改的問題,由自評小組以“問題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達到各相關責任人,限期完成。自評小組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7、自評計劃、自評檢查表、自評報告和不符合項報告等記錄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