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壓釜安全管理制度
一、 壓力容器設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 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編制適合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
三、 建立設備檔案,并到當地設區市安全監察機構逐臺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
四、 編制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檢驗計劃,接受安全監察機構依法監督。
五、 設備報廢、報停、新裝、重大維修時,須報監察機構備案。
六、 管理和操作人員須持質監部門頒發的國家統一證件上崗。
七、 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及時報告壓力容器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代縣久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