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宗旨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這一總體目標,促進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形勢,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實施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達到遏止事故,安全生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實行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1.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再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5、本制度適用于全站的各職能部門。
2.安全管理機構
2.l、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婦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方位管理的網絡,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
2.2、安全管理職能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安全(技術)科,專職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技術)科成員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3.1.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各時期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劃、計劃并貫徹落實。
3.1.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并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1.3、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監督檢查,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審議和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切重大決策、方案、制度和獎悠措施,對本單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處理事故責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3.1.5、宣傳安全生產、勞動防護、治安消防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3.1.6、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成員會議,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練7個應急預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2) 惡劣天氣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應急預案;
(3)防控疫情應急預案;
(4)旅客疏散應急預案;
(5)道路緊急運應急預案;
(6)突發公其事件應急預案;
(7)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3.1.8、發事故后,站長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客運站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職責
3.2.1、傳達、貫徹、執行和組織學習上級各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協助安全主管站長工作,制定有關內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節假曰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3.2.3、具體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收集有關安全信息,向領導提供安全管理決策的依據和建議,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存在問題和隱患,提出有效的預防整改措施。
3.2.4、處理站場及道路上發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2.5、協助各部門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參與擬定并實施學習和培訓計劃。協助人事勞資部門做好新招聘的員工和特殊技術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和年度審驗工作。
3.2.6、對新開的客貨運輸線路、站點和新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協助做好勘察鑒定工作,及時向司乘人員通報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凡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的場地和影響安全行車的線路,以及未經公路部門驗收的道路,有權制止車輛的運行和人員的使用。
3.2.7、對不利生產和行車安全的行為言論,及時制止和提出否決意見,對違章行車和違反操作規程或因此導致發生事故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落實各項處理決定。
3.2.8、組織開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和經驗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崗位人員責任制
4.1、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1.1、站長是全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1.2、保證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投入和實施,組織制定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安全設備更新等投入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檢查,并保證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1.4、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2、副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2.1、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2.2、應具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3、組織編寫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真正的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職工。
4.2.4、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2.5、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有效、正確的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
4.2.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協助組長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
4.2.7、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
4.3、安全(技術)科長崗位職責
4.3.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出租車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4.3.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3.3、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
4.3.5、檢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部門關系。組織全站的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3.6、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3.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3.8、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對司乘人員、出租車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規意識,消除事故隱患。
4.3.9、督促本部門從業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4.3.10、加強'三關一監督'的源頭管理,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安全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發生。
4.4、安全員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4.4.2、參加編制長遠規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提出完成計劃和目標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整理、積累、匯編各方面的綜合性材料,對全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4.5、負責各種安全文件的收發和管理工作;籌備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的準備工作;業務工作的動態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4.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4.7、參加或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4.4.8、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4.4.9、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工作。
4.4.10、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管理業務培訓(每年應不少于一次的專業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有條件的應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考取專業技術職稱。
4.5、保衛科科長安全職責
4.5.1、保衛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行站長指令,按“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負責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4.5.2、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4.5.3、負責組織學習政治、業務、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客運業務、保衛工作業務,搞好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4.5.4、負責協調科室、保衛業務關系,搞好分工協作,積極執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4.5.5、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布置查堵危險品進站乘車,及時協助治安派出所處理車站發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5.6、負責管理站所屬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經常組織安排檢查滅火器有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有備無患。
4.5.7、管理好站區的客運秩序,負責組織保衛人員維護購票、檢票等乘降秩序,保證站區內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