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1、分管民爆物品的領導,負責組織本礦民爆物品安全檢查工作。
2、檢查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落實,有無隱患和漏洞及整改措施,復查情況、隱患是否落實。
3、檢查庫房門窗、門鎖是否牢固堅實,庫區內的避雷、照明、通風、消防、監控等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檢查民爆器材,帳物是否相符,發放手續是否健全。
5、檢查“四大員”是否持證上崗,能否堅守崗位和認真負責地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檢查主管領導對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重視,是否列入議事日程,對存在的問題,是否及時研究、檢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