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區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6 嚴格監視油罐區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9 油罐區(油泵房)的動力作業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非油罐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11 油罐區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12 油罐區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13 油罐區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14 企業組織對油罐區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管理車間對油罐區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