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廠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入廠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新員工入廠必須進行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或學習。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科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及企業文化;
2)、本公司的生產特點及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主任負責,由安全員進行教育,經過車間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本車間的生產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
2)、職業危害防范措施及應急措施等;
3)、結合本車間特點的安全知識和事故教訓。
4.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經過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老員工帶領參加工作。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的作用、防護用品使用和保管方法;
4)、崗位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等。
5)、本崗位地理環境及緊急疏散路線。
5.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逐級填寫在員工安全作業證上,并記入個人檔案。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
6.公司內工作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原來崗位者,要進行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7.各部門負責對進入生產廠區的外來人員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并派專人負責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