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安全管理協議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安全生產。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務派遣(承包)、工程施工、實習(培訓)等安全管理協議書的簽訂、執行、廢止等過程管理。
3 管理職責
3.1 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管理協議書的簽訂及歸檔管理。
3.2 項目負責人負責督促相關方簽訂安全協議。
3.3 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協議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控制要求
4.1 安全環保部根據外來單位作業性質,分別制定生產區外施工、生產區內施工、運輸、實習培訓、勞務派遣等不同的安全管理協議分版本。所有版本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2 安全管理協議的內容應至少包括:
a)甲、乙方基本信息;
b)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c)違反安全管理協議所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管理協議中止、解除的情形等。
4.3 安全環保部應定期對所有版本的安全管理協議進行評審,當現行版本與公司管理實際和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不符合時,應及時組織進行修訂。
4.4 安全協議簽訂
4.4.1 所有以組織形式進入公司進行勞務承包、工程施工以及在生產崗位實行培訓的(簡稱乙方,下同),在施工作業或進入生產崗位前,項目負責人應督促乙方及時到安全環保部簽訂安全協議并告知乙方必須提供的相關資料。
4.4.2 乙方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時應提供的資料包括:
a)法人(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必須同時提供法人委托書原件;
b)營業執照;
c)組織機構代碼證;
d)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有效證件和行業準入資質證書;
e)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證書;
f)涉及特種作業的人員資格證;
g)與公司簽訂的商務協議;
h)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證明資料;
i)3000~10000元安全抵押金。
4.4.3 乙方所有資質證件應在有效期內,復印件必須加蓋乙方單位紅色印章。
4.4.4 安全環保部對協議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安全抵押金收款通知書,乙方在公司財務部交納安全抵押金,憑收款收據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乙方補充完善,否則不予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4.4.5 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二份,承包方、安全環保部各一份,必要時應給相關管理方提供復印件備案。
4.5 安全協議的執行
4.5.1 乙方憑安全管理協議書到作業點所在單位辦理施工聯絡票或開工通知單,方可開始作業。
4.5.2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協議或公司安全規定,公司應對其進行嚴格考核。
4.5.3 安全環保部定期通知乙方在財務部繳清考核罰款;對于一次性罰款超過1000元的單位應及時通知繳款。
4.6 安全管理協議執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通知乙方變更安全管理協議:
a)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調整,協議內容與之不相適應的;
b)甲方管理要求發生變化時;
安全管理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到安全環保部變更安全管理協議:
a)乙方法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發生變化時;
b)乙方在甲方的作業內容發生變化時;
c)乙方資質發生變化時;
d)安全管理協議已到期,但作業尚未結束的。
4.7 安全管理協議的解除
4.7.1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時,應與甲方解除安全管理協議:
a)完成商務協議全部內容,關辦理完結算手續的;
b)乙方作業期間發生重大事故,甲方中止其商務協議的;
c)因為乙方原因,自行將人員、機具撤除作業現場的;
4.7.2 乙方解除安全管理協議時,應持安全管理協議原件、安全抵押金收款收據、工程竣工驗收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違章違紀繳款證明等到安全環保部辦理解除手續。安全環保部對上述資料核查無誤后在安全抵押金收據上批注退款說明,經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財務部領取安全抵押金。
4.8 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安全管理協議臺帳。所有安全管理協議及資質證明材料應裝訂成冊,定期更新。
5 考核
5.1 招標、談判過程中資質審查不嚴,導致不具備作業資質的外施工單位進入公司作業的,對責任人按500~2000元考核。
5.2 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未督促外施工單位與公司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按2000元/次考核。
5.3 公司主管安全協議人員對外施工單位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協議內容不嚴謹的,按1000元/次考核。
5.4 安全協議資料管理不規范、存檔不齊全扣100元。
5.5 未涉及到的考核內容參照本制度以及《安全生產環保獎懲制度》相關類似條款以及《外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條款執行。
6 相關文件
6.1《安全環保獎懲制度》
6.2《事故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7.1《外施工隊安全協議臺帳》
7.2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無固定格式)
歸口部門:安全環保部
主要起草人:湯和明
審核:張愛銘
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