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庫房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庫房管理制度(七)
第一條 為加強基礎管理,規范公司庫房管理,保證存貨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首先建立完整的庫存明細帳,庫管人員根據出入庫情況據實記錄庫存明細帳,做到帳實相符。
第三條 出入庫手續齊全
1.采購物品由辦公室主任審簽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
2.物品出庫需由辦公室主任簽字方可出庫。建立庫存商品領用備查臺帳,物品出庫須由領用人簽字。
第四條 庫管人員每月月底向財務報送一份《材料出入庫明細表》,以便核查。
第五條 庫管人員的的安全職責
1.保管好庫內一切物品,防止物品損失。
2.合理安排物料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碼,不得混和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
3.保持庫內衛生,防止漏水、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對意外事件及時處置。
4.庫管人員不得私自外借、外送庫內物品,要做到出入庫帳目清楚,手續齊全。
5.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監守自盜。
6.做好庫房保衛工作,防止盜竊。
第六條 賠償處理
庫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雙倍的金額: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七條 為求存貨的正確性,建立存貨盤點制度。
1.盤點范圍:系指物料、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
2.盤點方式:季末盤點,每季末所有存貨,由辦公室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以當期20日舉行為原則。
3.月份檢查:由辦公室和財務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八條 盤點報告
1.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辦公室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辦公室,第三聯轉送主管副總經理,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帳項調整的依據。
2.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主管副總核示。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主管副總核示。
第九條 固定資產:
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辦公室管理,庫管人員應會同財務部門依其類別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樣簽。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