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兒園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幼兒園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1、處理食物前;2、使用衛生間后;3、接觸生食物后;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 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打鬧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