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收發文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收發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
1、登記:所有外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在文件上編寫總流水號,按流水號、接收日期、文件標題、發文單位、附件、傳閱去向等項目登記在《收發文件清單》上。
2、傳閱:由行政部填寫《文件閱辦單》將登記后的文件按輕重緩急、保密程度在文件處理卡片上簽署傳閱對象分送有關負責人傳閱,及時分發、及時收回歸檔。
二、發文
1、公司文件的擬定簽發,對內外具有指令性和權威性。
2、擬稿:公司文件一般由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自行起草,要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容涉及跨部門事務,須經部門間協調后方可發文。如事關公司的重大內外決策業務往來的文件,由董事長指定專人負責起草。
3、核稿:公文起草后,由擬稿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如公文內容涉及其他部門事務,須由有關部門共同審核簽字;會簽由主管副總會簽。事關公司重大內外決策、業務往來文件,由董事長簽發。
4、簽發:凡以公司名義行文的,須經行政部經理、董事長簽發后,方可交付打印,屬于部門職權范圍內需以部門名義獨立行文的,部門經理簽發即可。
5、打印:在擬稿、核稿、簽發手續齊備后,交行政部審核登記,標明文號,密級和分發范圍。董事長直接簽發的特殊公文,但要補辦登記手續,按審核份數打印。
6、蓋章:文件打印校對完畢后,按公司的《印鑒管理制度》加蓋公章。
7、存檔:公司所有文件均須存檔一份,發文部門也須自留一份備查。
8、傳遞:保密文件的傳遞,按密級和分類范圍由行政部分發。一般公文的傳遞由各部門自行送達。
三、傳真
1、由前臺統一收、發傳真,并記錄到《傳真接收、發送記錄表》上。
2、發送傳真要統一用公司傳真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