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部消防管理制度7
工程項目部消防管理制度(七)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防火規定》等文件規定。
2、施工區域內嚴禁吸煙。
3、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等明火器具。
4、各類倉庫內嚴禁搭設床鋪并住宿。
5、現場按規定設置醒目的防火警標志。作業場所必須做到當天清理,消除火險隱患。
6、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施工現場三級動火按規定向專職安全員申請動火證,并報送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抄送施工監理單位備案,動火時要堅決執行現場專人監護,采取隔離、圍檔等有效防火措施,并備好滅火器材。
7、在進行焊割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8、防火設施:每個施工樓層設置5只10公升泡沫滅火機或co2滅火機,并設置適量的滅火沙,嚴格劃分臨時倉庫,用火作業區域。
9、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置一只種類適合的滅火機。
10、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周圍不堆放物品,派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11、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氣瓶、乙炔瓶之類都必須按“規定”安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嚴格執行現場文明管理標準,每個樓層設置二只廢物箱,一個放置不燃廢料,一個放置易燃、可燃廢料,派專人每天清掃干凈。并適時清運出場。
地鐵土建工程合同段項目經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