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包項目管理制度12
工程外包項目管理制度(十二)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外包項目的管理,適用于工程外包項目的管理。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外包項目管理
1各專業主管根據年度計劃和具體情況進行分包立項,編寫分包項目說明,經公司確認后發包。
2按照程序文件中《外包過程控制程序》選擇、評價各投標單位的有關資料。
3選定分包方簽定合同,填寫《外包方調查評價表》及《合同匯簽單》上報公司審批。
5甲已雙方按照合同內容及要求具體實施
6專業主管及技術人員依據合同條款和要求對分包方進行監督檢查有問題及時通知分包方進行整改。
7屬安裝、整改或裝修合同由負責人每天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
8屬維保合同由負責人每次維保時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每年合同到期后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并填寫《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9甲已雙方進行項目驗收,合同結束。
記錄
《服務質量檢查表》
《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