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3
建設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三)
為了進一步搞好文明生產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生產設備標示整齊、規范,做到現場標示清晰,確保工作人員不誤碰誤動設備,不誤接觸帶電物體,不出現因標示不清晰而出現的各種事故和異常。根據集團公司上級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以進一步加強安全標志的管理。
1、各種標志的制作必須選擇正規的專業廠家,其式樣、內容應規范、合理、美觀;
2、各種標志的布置必須符合現場條件,能夠滿足現場需要,并且布置整齊、合理,色調一致,整體協調;
3、各種標志的安裝必須根據現場采用合適、恰當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種標志的式樣設計應符合京滬高鐵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5、安全標志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相應安全法規、管理規定等的要求,確保日常生產以及現場作業的安全;
6、各種標志的增加或撤除應經相應管理部門批準,特殊的應經上級安全負責人批準。標志管理部門應建立各種標志的檔案,并且及時記錄標志變更情況。施工現場及相應施工隊應做好各種標志的日常管理和現場維護工作,將其管轄范圍內的標志分解到人,落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