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職工職業衛生培訓管理制度
職業衛生職工職業衛生培訓管理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職業衛生培訓由取得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機構進行。
二、對作業人員上崗前及在崗期間定期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三、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職業衛生常識、職業病防護措施和職業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職業衛生培訓時間,初訓不少于6個學時,復訓不少于3個學時。
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工作計劃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保護煤礦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規范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礦業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2023年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工作計劃。
1、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工作必須成立防治管理小組,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2、建立健全完善防塵系統。
3、健全完善噪聲防治系統。
4、健全完善有毒有害氣體防治系統。
5、健全完善高溫防治系統。
6、健全完善健康監護制度。
7、健立建全職業衛生培訓管理體系。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內容
1、由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監測人員應當經資質認證合格的培訓機構培訓,持證上崗。不具備監測能力的項目,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技術支撐機構進行監測。
2、有與監測能力相適應的監測設備和條件,并實施經常性維護、檢修,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所用監測計量器具按照規定進行周期檢定。
3、評價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技術支撐機構進行。檢測、評價報告交煤礦企業存放職業衛生檔案。煤礦企業應當及時向作業人員公布檢測、評價結果,并報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