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衛生院中醫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鄉村衛生院中醫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分級制度,級數不定,級與級之間以工資獎金為區分。模仿國外的醫師制度,病人先由一線醫生接診,若一線醫生無法治療,再轉由更高級別的醫生診療。
二、建立醫師考核制度,每個病人建立專門檔案,應包括身份證號及聯系電話等;對病人的治療情況進行跟蹤隨訪,發給問卷,詢問病人對治療效果的滿意度,以癥狀消失且三月內不再復發為治愈一例;若病人不滿意效果而中止治療,則為治療失敗一例;以“治愈例數”÷“總治療例數”為治愈率,每年考核一次,要求治愈率為80%以上。
三、在考核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獎懲升降制度。
1.新畢業醫師為見習醫師,無獨立處方權,隨高級別醫師學習三年后晉級為一級醫師,此期間拿固定工資;此后每連續三年治愈率高于80%則升一級,低于80%則降一級,若降入見習醫師則為見習醫師待遇;
2.若發現醫師做假,如與人竄通假冒治愈以提高治愈率等,一次發現即降入見習醫師。
說明:這種考核及升降制度直接面對病人,以實際治療效果為依據,鼓勵醫師在保證醫療質量的情況下多接診病人,多勞多得。病人先由一線醫師接診,可避免高級醫師人才浪費,使他們有更多的精力去診療更復雜的病例及進一步學習;高級別醫師的技術水平及付出的腦力勞動都多于低級別醫師,理應有更高的報酬,若檔次不拉開難以有足夠的激勵。建立以治愈率為準的升降制度可以避免醫師亂接病人,遇到沒把握的病人可以推薦給更高級別的醫師就診。醫師做假直接與醫德相關,故而處罰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