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一切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
2.員工所分配鑰匙只準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否則,發生事故(包括安全、盜竊等),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他人房間、動用他人物品。
3.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否則,砸傷他人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衛生間要經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4.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的活動,嚴禁在宿舍吵架、打架、斗毆,嚴禁在宿舍賭博、嫖娼、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否則,公司有權移送公安機關,并進行罰款5000元-10000元。
5.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導電器等,不準私自接電線,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否則,造成安全和經濟損失由其個人承擔。注意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6.宿舍室長由宿委會任命,負責本室有關管理事務。同宿舍員工應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7.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未經同意不得帶外人來宿舍住宿。否則,罰款300元―800元。
8.宿舍所住員工必須負責本宿舍的衛生清理打掃,輪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內廁所、沖涼房、陽臺等公共區域。衛生每周檢查、評比一次,并公布結果。
**建設集團行政人事部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