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投資開發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高員工素質,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職員工培訓的管理。
三、職責、義務
1.公司有責任為每位員工提供不同的培訓機會;同時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和責任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培訓,完成各培訓課程的具體要求,并通過測試。
2.綜合辦公室是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組織者,主要職責包括:
2.1確定培訓的需要,制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預算;
2.2落實培訓對象、培訓機構、場地,確認教學方法,協調組織培訓課程的開展;
2.3對員工培訓結果進行考評,不斷完善公司的培訓制度。
3.公司各個部門要做好本部門的工作、人員分析,提出本部門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問題和培訓需求,積極配合培訓工作的開展和培訓效果的評價。
四、培訓類型與內容
1.結合公司培訓開展情況及培訓需求情況,公司主要開展的培訓有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1.1崗前培訓: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的組織架構、企業文化、各項規章制度。
1.2在崗培訓: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不脫產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等。
1.3繼續教育培訓: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公司鼓勵員工進行繼續教育培訓,以提高員工專業技術功底和自身素質。繼續教育培訓包括學歷學位教育、職稱及其他資格證書考試、培訓等。
2.公司提倡員工能夠利用業余時間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習,不斷增強自身才能和綜合素質,滿足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要求,培育學習型組織氛圍。
五、組織與實施
1.綜合辦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開始,開展下年度培訓需求的調查工作,以確定公司中哪些部門需要開展培訓以及能夠實施培訓。
2.公司各職能部門應根據各自的工作目標,重點及人員配置、人員素質現狀,對部門人員進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門重點的培訓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報綜合辦公室,進行匯總、統計。
3.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應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綜合辦公室制訂完成,并報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
4.新員工的入職培訓應根據新進人員的具體時間,綜合辦公室負責課程安排,相關各職能部門協助實施。
5.公司組織內部培訓及邀請外部培訓機構來公司進行的培訓,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實施,并負責時間、場地、費用支付等相關事務的辦理。
6.按照培訓計劃參加外出培訓的人員,綜合辦公室進行通知,各職能部門應安排好外出人員的工作銜接。需出差的,應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培訓完成后,需將有關的培訓資料、教材及相關的證明、證書等交綜合辦公室保管。
六、評估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培訓評估工作,采取多種方式,在各職能部門的配合下,收集匯總培訓的有關信息,包括從學員的應用知識、技能方面評定培訓成效,對培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表現進行追蹤和業績考核、調查被培訓者對培訓的看法,對培訓的成本和經濟效益進行評價,并提出明確的結論,以便重新評估培訓的需要,為下一次培訓提供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各職能部門。
七、其他
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