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設備標識管理制度
花園設備標識管理
1.目的
確保設備、設施的準確、完整。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花園設備標識的管理。
3.內容
3.1電柜標識
3.1.1配電柜的標識方法:
表示第××個配電柜
3.1.2計量柜、聯絡柜、電容柜、雙電源互投柜、市電自發電聯鎖柜等直接按用途標識,若數量不止一個,在后面用阿拉伯數字'1'、'2'……表示。
3.1.3控制箱直接按用途表示,若數量不止一個,在后面用阿拉伯數字'1'、'2'……表示。
3.2水(電)表標識
3.2.1 業戶的分戶水(電)開關、水(電)表只須標明其所在位置,如'興2b'代表嘉興閣2b的水(電)開關、水(電)表。
3.2.2公共水(電)表、水(電)開關直接按用途標識,如'總水表'。
3.3消防設施標識
3.3.1消防噴淋泵等直接按用途標識,若數量不止一個則在后面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如'南區消火栓泵1#'代表嘉多利花園南區1#消火栓泵。
3.3.2消防管道系統需標明用途、流向,如'噴淋'
3.3.3氣體消防系統按用途標識
3.3.4消防風系統需標明用途、風向。
3.4公共照明設施標識方法:
代表照明回路
3.5機電人員應每季度巡視一遍機電設備標識系統,巡識過程中發現標識損壞、丟失,應記錄在《不合格標識登記表》內。
3.6機電人員巡視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標識反映給機電主管,由機電主管指定相關人員實施。
3.7設備標識應是唯一標識,以實現可追溯性。
4.記錄
4.1《不合格標識登記表》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二年。
5.附件
5.1《不合格標識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