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酒店酒水管理制度
1、酒水領料單須一式二聯,第一聯交倉庫保管員,第二聯由酒水員自己保存,由酒水員按編寫號逐日將領料單上交餐飲部成本核算員。
2、領飲料時必須將品名、數量填寫清楚,交餐廳經理簽字,方可生效,若有涂改現象,此聯單以作廢處理。
3、酒水員領用酒水時,若運輸途中損壞,按實物價格賠償。
4、營業前酒水員必須將每瓶(聽)飲料擦干凈,營業時酒水員憑酒水單發放酒水,每餐營業結束后,酒水員要將酒水單與賬臺進行核對,并作好記錄,每月酒水表必須填寫清楚,做到日清日結酒水毛利,每月餐廳經理要對本部門酒水盤點一次。
5、酒水員每日必須檢查酒水品種是否齊全,若倉庫無貨要及時請購。
6、嚴禁員工私拿飲料,一經發現,提供人和拿用人一并從嚴懲處,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團體用餐飲料如有節余,必須填表一式兩份,一份酒水員保存,一份交餐飲部經理按月結算一次。
7、客人點用飲料品種,必須與酒水單上所開品種相同,不得采取變通辦法(如茶水充酒水),一經發現,按實數對當事人從嚴處罰。
8、酒店內部舉行促銷活動,多余的酒水必須填表一式兩份,一份酒水員留存,一份交餐飲部經理,若私自存放享用或供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從嚴論處。
9、各種飲料、酒水價格,不許隨意改動,一經發現,對責任人從重處罰
第2篇 酒店餐廳酒水領用管理制度
酒店餐廳酒水領用制度
1. 酒水庫及各酒吧均須備有一定數量的酒水周轉數。
2.各酒吧當值調酒員在每日營業結束時,須將當日銷售情況統計后填寫統計表,簽名報當班領班確認簽名,交經理和酒水庫管員各一份。
3.酒水庫管員根據酒吧銷售情況,按日報表上所列數量,補回給各酒吧,保持各酒吧原有的周轉數。
4.酒水庫管員將補貨名稱、數量填寫發貨表,發貨時由當班調酒員簽名領用。
5.各酒吧領用酒水要填寫《酒水領貨單》,報部門經理簽名確認后,酒水庫管員憑單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