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售樓處項目保衛部檔案管理制度
售樓處項目保衛部檔案管理制度
1、保衛部檔案建立在本部門辦公室(原則上由秘書管理);
2、消防檔案包括:上級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驗收報告;防火檢查記錄單;火險隱患通知單,向上級呈送的各類消防請示和報告,各級消防組織、滅火力量,消防設施、設備的分布;
3、內保檔案包括:上級文件、公函,重點要害部位及人員政審,公安機關對案情案卷,保衛部對案情的調查案卷,公安機關出具的傳喚、搜查、逮捕、拘留、勞動教養通知書,司法機關送達的判決通知書,公安機關的外調介紹信,案情通報;
4、其它檔案包括:上級文件、通知、會議紀要,向上級請示的各類行文、飯店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飯店各級安全檢查的記錄單、通知單、隱患通知書,整改措施、意見和建議,各項安全培訓與考核記錄,有關安全會議紀要,交通事故、違紀開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計劃和總結;
5、檔案分類裝存,編排序號,建立目錄,嚴格履行借還登記手續。
6、建立新類別檔案需經部門經理,撤消舊檔案須經部門經理辦公會確定,報上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