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為做好設備、設施的系統整體性的安全目標管理,理順設備系統管理關系,掌握存在于各類設備中的危險狀況,提高設備、設施的防護安全要素,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 各類設備設施與工具的采購、入庫、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測、報廢等環節,應明確主管部門及其各自的職責。
2 設備設施的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對各種設備防護設施、工具的型號、規格、總數量、分布情況建立完整的臺帳(特種設備應建立檔案),隨時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調撥、報廢等現狀,做到帳物相符,總帳與分帳相符。
3 遵循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性原則,并達到本質安全狀態,即各類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設計和完善有效的防護裝置和設施,在發生機電故障或人為輕微的失誤時,仍能保證操作者和設備設施的系統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統控制危險的十項原則,即: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設置薄弱環節、加強、減少接觸時間,合理布局,用自動代替手工等。
5 遵循系統可靠性原則。即對設備防護設施進行系統檢測時,應做到動態檢測與靜態查核相結合,以正確判斷設備危險是否得到控制,設備設施防護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6 齊全各類設備設施的圖紙資料,包括各類動力管道、配電線路,接地與防雷系統,廠房建筑等圖紙資料。
7 凡是要求定期檢測的設備設施與工具,應做好檢測,并建立齊全報告或記錄的臺帳。
8 設備科應對各類設備防護設施做好日常的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設備設施的使用部門亦應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安全有效,發現隱患應及時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