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保安器械管理標準作業程序制度怎么寫
物業保安器械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1.0目的保證保安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 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管理處保安隊所有保安器械的管理。
3. 0職責3.1保安隊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申購、發放、送檢、保養。
3. 2保安隊領班負責備用保安器械的保管、發放并予以記錄。
3. 3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點
4.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4.1.1保安隊領班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賬。
4.1.2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干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隊主管同意方可。
4.1.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干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4.1.4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5干部或保安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2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4.2.2 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4.2.3 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隊主管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于《交接班記錄本》上。
4.3手電、雨衣的使用
4.3.1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占為己用。
4.3.2 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干布擦拭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領班保管。
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干布擦試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4.3.3 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于《交接班記錄本》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5.0相關支持性文件《保安巡邏標準作業程序》
第2篇 物業保安器械管理標準作業程序制度
物業保安器械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1.0目的
保證保安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保安隊所有保安器械的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隊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申購、發放、送檢、保養。
3.2保安隊領班負責備用保安器械的保管、發放并予以記錄。
3.3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點
4.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4.1.1保安隊領班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賬。
4.1.2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干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隊主管同意方可。
4.1.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干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4.1.4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5干部或保安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4.2.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隊主管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于《交接班記錄本》上。
4.3手電、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占為己用。
4.3.2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干布擦拭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領班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干布擦試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4.3.3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于《交接班記錄本》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5.0相關支持性文件
《保安巡邏標準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