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制度
(1)車輛的使用必須服從綜合管理部的統一指揮。接受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及時、安全完成下達的任務。
(2)必須認真做好牌照,執照的保管工作及車輛的原始記錄。
(3)不準公車私用。嚴禁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使用。
(4)認真學習有關交通規則和廠內車輛安全規程和規定,以確保人身及車輛的安全。
(5)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車輛操作規程。做好車輛的點檢、潤滑加油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6)執行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執行出車前、行駛途中、回公司后三個環節的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2.環保設施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納入設備管理軌道,擺在與生產設備同等重要的位置。凡在用的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主體設備同時維護、同時檢修、同時運行。同步運行率必須達到95%以上。
(2)重點環保設施的運行效果必須達到公司環保考核要求。
(3)環保設施因故障需單獨檢修時,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
(4)未經申報不得擅自停止環保設施的運行。
(5)生產技術與裝備在安排生產設備的大、中、小修計劃時,必須同時考慮到環保設施的檢修。并且必須建立環保設施檢修改造的原始記錄和技術檔案。
(6)要不斷完善環保設施,不斷提高環保設施的四率(完好率、開工率、處理率、處理效率)指標,以利于充分發揮環保設施的環保效率。
3.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
(1)使用起重機必須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
(2)起重機械應有明顯的起重噸位標志。各種信號裝置、限位裝置和連鎖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完好可用。
(3)使用起重機械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以下規章制度:
①交接班制度
②安全規程
③操作規程
④定期檢查、維護檢修、保養制度
⑤設備檔案制度
(4)在檢修中,嚴禁任意改變起重機械的性能,如:增大跨距、提高速度、減少鋼絲繩股數等。
(5)起重機械工作地點(范圍)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道要暢通。
(6)起重機械在使用期間,每兩年進行一次技術鑒定和負荷試驗。加固或大修后,也應進行這一項工作。每次的定期檢查及各種檢查,都必須記入設備管理檔案中。
(7)操作人員應定期(兩年)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8)操作人員應進行每年一次的操作考試(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