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4.3.6?教育培訓
1.?項目部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人員,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2.?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3.7?施工設備設施
1.項目部施工現場對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租賃、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均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2.應按規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運行過程及維修保養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項目部應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使用期間的安全運行。
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管理特點、規模、環境等,配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施工設備設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檢測器具。
5.?項目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施工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保,并對設備設施制定檢維修保計劃。
6.?大型、特種施工設備設施檢查、維修、保養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保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保過程中應執行安全隱患控制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4.3.8?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造價1000萬以上(含1000萬),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項目,合同造價1000萬以下但列為公司重點監控的項目,創建并報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材料設備庫區、辦公區、大門口等處。
4.3.9?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3.9.1?施工現場管理
1.?項目部應按規定實施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施工現場應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實施定期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消除,并進行分析和控制。
3.?項目部進行受限空間內作業、吊裝、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等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3.9.2?施工作業行為管理
1.?項目部應規范從業人員施工作業行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作業意識和技術水平。
2.?從業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技術裝備,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施工作業前安全檢查:
a)?項目部作業前安全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前檢查排查。
b)?作業前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做好作業前排查記錄。填寫《安全工作日志》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
a)?各施工作業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b)?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或宿舍區大門或辦公區大門等處,宜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4.3.9.3?警示標志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及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作業面臨邊、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3.9.4?相關方管理
1.?項目部應建立對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其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績效等進行管理。
2.?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總責,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分包(供)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指外部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活動,可能危及對方施工安全的,項目部應當進行告知和簽訂安全施工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4.3.10?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和治理
4.3.10.1?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項目部應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進行分類別記錄,定期統計,分析評估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類別,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排查范圍與方法
1.?項目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施工、辦公、住宿、材料設備、庫房(場)等相關的場所、施工現場、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2.?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項目部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實行安全巡查;
b)?項目部應組織各分包單位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對安全施工狀況較差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區域,組織專項檢查;
c)?項目部應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的氣候與環境特點,組織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4.3.10.3?隱患治理
1.?項目部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2.?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編制專項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4.?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治理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4.3.10.4?預測預警
項目部可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體現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體系。
4.3.11?安全技術管理
4.3.11.1?安全技術管理職責
1.?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管理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等方案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應在開始施工前完成。
4.3.11.2?安全技術方案編審
1.?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含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2.?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3.11.3?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
1.?施工作業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參與安全技術交底,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其他參與交底的人員。
2.?安全技術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對操作者講明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嚴禁代簽字。
4.?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有關人員應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施工完成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3.11.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對工程項目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辨識。并對確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登記建檔。
2.?建立健全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定要求對專項方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對重大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公示。
5.?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實施現場監督和監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做好巡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建立巡查檔案。
6.?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部負責人應進行現場帶班,并填寫《項目部負責人帶班施工檢查記錄表》。
4.3.12?職業健康
4.3.12.1?職業健康管理
1.?項目部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裝備、設施、工具。
2.?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疏散撤離通道。
3.?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保,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3.12.2?職業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2.?項目部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職業健康危害申報
項目部應及時、如實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4.3.12.4?高溫天氣及特殊場所
1.?施工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5℃,項目部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備必要的預防中暑急救藥品和器材,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2.?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掌握施工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立即組織檢查。發生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3.?在空氣不暢通、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內部等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項目部應當定期或定時檢測,作業前和作業期間應采取通風、排氣、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技術裝備。
4.3.13?應急救援
4.3.13.1?應急救援組織
1.?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應建立與承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訓練。
4.3.13.2?應急預案
1.?項目部應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必要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應報相關部門備案。
2.?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演練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4.3.13.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項目部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3.13.4?應急演練
1.?項目部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3.13.5?事故救援
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3.13.6?應急疏散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應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從安全通道及時疏散撤離。
4.3.1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1.?施工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規定上報。
2.?項目部應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4.3.15?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3.15.1?績效評定
1.?項目部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則、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2.?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年度安全管理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4.3.15.2?持續改進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修訂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績效。
4.3.16?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標準規范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和公司規定的表格填寫記錄,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2.?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對安全資料進行組卷、建檔。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組卷規范、內容完整真實、裝訂統一。
4.3.17?項目部安全例會
4.3.17.1?安全例會
項目部應至少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內容是總結一周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抓正、反兩方面典型,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進行分析,制訂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例會要有記錄。
4.3.17.2?安全專題會
安全專題會不定期召開,主要針對大型安全活動或上級重要安全指示進行研究、探討對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專題會議、重大隱患治理專題會議等。安全專題會要有記錄。
4.3.17.3?安全現場會
安全現場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容是宣傳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做法,施工中發生的各類事故、險肇事故或不安全現象,以教育全體員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安全現場會要有記錄。
4.3.17.4?班前安全會
項目部施工班組在每天早上開工前召開班前會,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以提高。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現場完成具體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員參加。
2.?班前安全講話不宜超過15分鐘。
3.?班前會的內容要具體,著重講當天施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
4.?安全員要把監督或調整班前安全會做為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5.1?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項目施工前應由施工員、安全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有要求時應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5.2?現場圍擋
1.?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應不低于2.5m,一般路段應高于1.8m。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
4.?禁止用圍擋墻做擋土、擋水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5.?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業文化特點。
6.?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5.3?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耐貫穿試驗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件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5.4?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的要求。
5.5?臨建設施
5.5.1?一般規定
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滿足職業健康、環保和消防要求。
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
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應不低于2.5m。
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6.?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盥洗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等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應急救護人員和急救器材。
7.?施工現場所有臨建設施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的規定。
5.5.2?員工宿舍
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器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
2.?宿舍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
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5.5.3?職工食堂
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應大于15m。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放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
3.?食堂應設上、下水、隔油池等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200㎜。
4.?食堂應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5.?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處應按規定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廁所
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男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50設置,女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間距不應小于0.9m,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m。
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無蚊蠅孳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5.5.5?其他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淋浴噴頭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盥洗室應設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水嘴間距不宜小于700㎜。
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F場應配備急救人員。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衛生室,配備衛生員。
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嚴禁游動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5.?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5.6?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置公司標志,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
4.?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m,寬0.8m,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管,直徑不小于60mm。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施工現場設置大門、標志牌、圍墻圍檔應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要求。
7.?管材、板材、設備、配件等安裝工程用材應按類別、型號、材質、品種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焊材、儀表、電氣材料、防腐涂料等應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8.?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9.?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10.?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苫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未采取降塵措施,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垃圾。
11.?城鎮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土上路。
12.?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城鎮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卸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3.?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河流和田野。
14.?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5.7?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電氣焊作業、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
3.?高層建筑施工作業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
5.8?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戴胸卡,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應穿著橘黃色服裝,并佩戴明顯標志。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衛生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隔音、降噪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在城鎮居住區域內施工,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項目部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6.附則
6.1本制度的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7.附錄:本制度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11)
6.?《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
7.?《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9.?《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10.?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
11.?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