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 設立目的
為規范周轉材料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以節省公司運營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周轉材料及其分類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其主要類型有:
1.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
2.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
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鋼架桿、扣件、模板、支架等。
第三條 負責部門
周轉材料由_____部門進行統籌調配管理。
周轉材料必須實行回收制度,各_____部門必須制定具體的回收率,一般為_%,并做到誰領用誰負責。
第四條 具體管理制度
1.周轉材料使用制度
(1)各____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將周轉材料使用計劃交_____,由_____當面點清數量、規格,辦理周轉材料領用手續;
(2)周轉材料運輸途中必須有專人押車,材料丟失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3)周轉材料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拆卸時,不得高拋、下扔、野蠻作業;
(4)周轉材料在使用過程中不得私自隨意調運;
(5)周轉材料使用部門要做好防潮、防火、清潔等措施,周轉材料要堆放整齊。做好防銹等措施。
2.建立動態帳制度
_____部門必須建立周轉材料動態帳,明確周轉材料的使用動態,設立專人管理。如真實記錄周轉材料的使用次數,耗損率等。以提高周轉材料的利用率。
3.周轉材料的回收維護
(1)周轉材料使用完畢,需要回收,本著誰領用誰負責歸還的原則,使用完畢后,必須經過清理休整,經驗收合格方可裝袋,由______負責歸還,經_____核實后按名稱、規格、數量分別堆放。
(2)周轉材料的維護
a要防止周轉材料銹蝕,使用一定時期回收后,應進行維護保養工作,清除污垢,發現有油漆脫落的,要及時補刷防誘涂料。
b螺栓及配件每次使用后,必須用機油洗滌并涂泊防銹。
c對門式架、工字鋼等使用過程中發生彎曲的回收后應及時進行矯正調直。
d同時也要做好防潮防銹防水等保養維護工作。
第五條 獎罰
對回收率高于一般要求的部門予以獎勵;對回收率低于_____%的部門,予以懲罰,促進其改進。
第六條 附則
本辦法經___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_____。
第2篇 工程公司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1 .為了進一步加強周轉材料的管理,使其標準化、規范化,提高使用的經濟效果,制訂本制度。
2 .本制度規定了周轉材料的計劃采購、收發保管使用、回收處理和核算業務管理流程。
3 .本規定所指周轉材料是鋼(木)模板、鋼(木竹)腳手架板、鋼(木)支撐門型腳手架及其零配件。
4 .周轉材料自企業購人至報廢處理的全過程,均屬本條例管理的范圍。
5 .企業要設置專門機構和管理人員,對周轉材料要集中管理,實行租賃。6 .出租部門要遵守以下規定。
( l )根據需用計劃編制供需平衡表,組織平衡調度;
( 2 )采購驗收按《 倉庫管理制度》 執行;
( 3 )質量驗收按照《 周轉材料驗收和報廢標準》 執行,采取隨機抽樣的辦法,定型組合鋼模板每種規格抽驗五塊;其他品種每批到貨抽檢10件。如果不符,不予驗收;
( 4 )對使用中的周轉材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并組織回收,及時修復,凡需報廢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租用部門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使用和維護。
l )使用和維護周轉材料的組配支搭、拆除、整修等作業過程;
2 )組配和支搭要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執行。嚴禁挪做他用,隨意裁截和打孔;
3 )拆除時不得從高空扔摔;
4 )拆除后應及時清除灰垢,外觀整形和保養,并按規格分開好壞,碼放在指定地點;
5 )施工現場不再使用的周轉材料應及時退庫,并做好記錄。
7 .出租和租用部門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對周轉材料實行保養和維修。
( l )各種周轉材料均應按規格碼放,陽面朝上,垛位見方;
( 2 )露天存放的周轉材料,先夯實場地,并下墊30cm ,有排水措施,堆放高度一般不超過zm ,垛位間距有通道;
( 3 )零配件要裝人容器中保管;
( 4 )使用后的周轉材料要及時清除灰垢,進行外觀整形和技術保養。8 .出租部門三項考核指標。
( l )鋼模出租率=[期內平均出租數量(平米)]÷[期內平均擁有量(平米)× l00%〕 ;
( 2 )報廢率=[期內報廢數量總金額〕÷[期內平均擁有量總金額」×100 % ;
( 3 )鋼模周轉次數=[期內完成支模面積(平米)]÷[期內平均擁有量(平米)]。損耗率按品種分別計算,損耗數量為缺量與損壞且不可修復的數量之和。
9 .凡違反周轉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 l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責任者個人50 元罰款,處責任單位500 元罰款;
l )無專門機構或人員進行管理的;
2 )采購和驗收未能按規定辦理的;
3 )未按《 周轉材料驗收和報廢標準》 進行質量驗收的;
4 )出租部門未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的;
5 )未能及時組織回收修復的,以及未按規定標準報廢的;
6 )組配和支搭違反施工方案的,并隨意挪作他用、裁截和打孔的;
7 )在拆除時隨意從高空中扔掉的;
8 )使用后未能及時清理、整理、保養的;
9 )未按規定碼放,隨意堆放的。
( 2 )對情節較嚴重,管理確實混亂,將視其情況加重處罰。
10 .附則
( 1 )本制度由總公司物資供應部負責解釋;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 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