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建筑行業安全施工資質證,并報安全環保部留底備案。堅決杜絕沒有建筑行業安全施工資質證的單位進入基建施工現場。
二、基建施工單位必須到河津市城建局辦理相關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必須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留底備案。由基建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由安全環保部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三、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設置施工安全管理記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務必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四、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五牌一圖和各項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語,封閉所在施工現場,不能封閉的,必須采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必須設立警示牌,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務必穿戴齊全勞動防護用品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專、兼職安全員務必佩戴好安全監督袖標,非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六、設立塔吊的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在塔吊周圍有效距離內設置防護欄,電焊機等施工設施、設備及氧氣瓶、乙炔瓶必須按規范投入使用。
七、進場人員務必配備齊全的勞保防護用品,并按規定正確穿戴,高處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四口”周圍必須設置圍欄或蓋板,腳手架必須按規定搭設牢靠,嚴禁留用探頭板。
八、建筑施工單位用電必須到公司水電部辦理相關供用電手續,并在公司水電部的監督下設置合格的輸電線路和電氣控制系統,經水電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凡在與生產進行交叉作業、安裝的地點,基建施工單位必須首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報基建部和安全環保部,并由基建部和安全環保部召集相關單位開會協調,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之后方可進行施工。
十、基建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施工單位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嚴禁在施工區域內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禁在作業現場打架斗毆,否則將追究施工單位的領導責任。
十一、本暫行規定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進行監督執行。安全環保部有權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進行糾正、處罰或責令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