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10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帳、各臺設備的配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重要設備應做好開機時設備運轉情況記錄。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暫停檢查申請,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