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期準備工作管理辦法
施工前期準備工作管理
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
(1)、場地平整:
1)、由土地開發部完成施工現場的拆遷、拆除工作;
2)、工程部應按規劃設計部提供的最終設計圖紙及時向土地開發部提供拆遷范圍,并根據工程的開工情況對拆遷對象的拆遷完成時間進行分析,供土地開發部參考;
3)、土地開發部對需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組織拆除公司進行拆除,對市政、通訊管線等,組織相關單位拆除或遷移。對拆除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部協助土地開發部對其進行審核,并協助土地開發部對拆除現場進行管理;
4)、土地開發部需完成對拆除公司拆除項目的驗收工作,并與工程部辦理交接手續。
(2)、工程部完成臨時用電的各項手續并管理供電施工單位完成臨時用電的安裝發電;
(3)、工程部完成臨時用水的各項手續并管理供水施工單位完成臨時用水的施工。
2、工程圖紙
(1)、圖紙收發:
1) 工程圖紙由規劃設計部統一協調,由設計單位提供;
2) 施工單位(含總包、分包、消防、設備安裝等)、監理單位所需工程圖紙由工程部發放。各單位發放圖紙數量根據合同確定;
3) 工程質量監督站、城建檔案館所需圖紙由工程部報送;
4) 消防、人防、環保等政府管理審批單位所需圖紙由規劃設計部報送;
工程圖紙建檔:館、物業管理部門、公司檔案室);
1)、施工單位完成竣工圖紙后,由工程部負責審核接收;
2)、竣工圖紙需要存檔的單位和部門按《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