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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華美物業秩序維護主管崗位職責
物業秩序維護主管崗位職責(001 崗)
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對分公司經理負責,接受公司職能部門 的業務指導。全面負責區域安全防范服務工作,對下屬有督導、培 訓、糾正等權利。
2、負責轄區內的消防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檔案,落實義務消防 隊伍的培訓、考核和演練工作。
3、擬定服務區域年度安全和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定期對 各部門和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住戶) 發出限期整改的通知并督促整改;審核相關質量記錄。
4、協助指導服務區域業主(住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員 工和業主(住戶)的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5、積極開展服務區域安全“五防”管理工作,并制定年度安全 防范檢查計劃。
6、對服務區內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及狀態進行跟 進,保持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完好。
7、熟悉服務區域業主(住戶)情況,對重點防范區域有針對性 控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轄區突發事件,作好處理記錄并向上級和 相關部門報告。
8、負責秩序維護部員工的考勤和內務管理工作。
9、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2篇 物業項目秩序維護主管崗位職責及要求
物業項目秩序維護主管的崗位職責及要求
崗位職責:
1、協助主任完成本客戶服務中心的各項工作。
2、接受項目主任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3、對保安、車輛管理員日常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和完成客戶服務中心的臨時工作任務。
4、檢查秩序維護部每周、每月工作執行情況,做好檢查、考核記錄。
5、檢查、監督治安、消防工作并巡視記錄。
6、負責處理治安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向客戶服務中心主任匯報。
7、定時、不定時(晚上零點之后的檢查,一周不少于2次)對各崗位執勤人員的工作進行巡查、 督導。
8、做好秩序維護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9、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發生火警,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
秩序維護主管要求:
年齡24―35歲,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了解治安消防、交通法規及基本知識,具備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和組織協調管理能力,退役軍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