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運輸管理員崗位職責
職責描述:
1、合理科學調度車輛,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公司貨物運輸任務;
2、負責車隊相關單據的收回、錄入、核對、上交工作,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3、保證運輸數據錄入準確及時與各倉庫相關人員進行核對,并及時向向上級領導匯報運輸異常情況;
4、負責駕駛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 提高駕駛員的服務意識。
任職要求:
學歷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物流相關專業;
經驗技能要求: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
綜合素質要求: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業務能力突出。
第2篇 貨物運輸管理員崗位職責內容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道路貨運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
(2)參與起草貨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貨運市場調查,參與制訂全市貨運發展規劃、計劃,對貨物運輸運力年度投放的數量、車型結構等量化指標,提出具體建議;
(4)負責貨運審批、年度審驗、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工作;
(5)完成指令性貨運任務;
(6)對貨運站(場)設施、貨運服務設施、貨運有形市場的建設提出建議;
(7)參加貨運監督檢查,對違反貨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貨運運價、票據單證管理工作;
(9)負責貨運統計數據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10)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1)其他職責。
第3篇 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員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
(2)參與起草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制訂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年度規劃和發展計劃,落實公用型道路運輸服務業建設的布局定點;
(4)對道路運輸服務業的設立、合并、分立、遷移或變更經營范圍、歇業等提出審核意見;
(5)辦理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年度審驗工作;
(6)調解道路運輸服務糾紛和處理商務事務;
(7)參與對道路運輸服務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有關道路運輸服務業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收集、整理道路運輸信息,及運輸服務業的咨詢服務工作;
(9)負責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價格、票證管理工作;
(10)負責道路運輸服務業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11)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2)其他職責。
第4篇 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員崗位職責內容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
(2)參與起草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制訂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年度規劃和發展計劃,落實公用型道路運輸服務業建設的布局定點;
(4)對道路運輸服務業的設立、合并、分立、遷移或變更經營范圍、歇業等提出審核意見;
(5)辦理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年度審驗工作;
(6)調解道路運輸服務糾紛和處理商務事務;
(7)參與對道路運輸服務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有關道路運輸服務業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收集、整理道路運輸信息,及運輸服務業的咨詢服務工作;
(9)負責道路運輸服務業的價格、票證管理工作;
(10)負責道路運輸服務業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11)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2)其他職責。
第5篇 貨物運輸管理員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道路貨運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
(2)參與起草貨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貨運市場調查,參與制訂全市貨運發展規劃、計劃,對貨物運輸運力年度投放的數量、車型結構等量化指標,提出具體建議;
(4)負責貨運審批、年度審驗、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工作;
(5)完成指令性貨運任務;
(6)對貨運站(場)設施、貨運服務設施、貨運有形市場的建設提出建議;
(7)參加貨運監督檢查,對違反貨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貨運運價、票據單證管理工作;
(9)負責貨運統計數據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10)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1)其他職責。
第6篇 特種貨物運輸管理員崗位職責內容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禁、限運貨物運輸、特大笨重貨物運輸、特快運輸等特種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2)參與起草特種貨物運輸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負責對申請從事禁、限貨物、危險品運輸的企業進行審查,并辦理有關手續;
(3)負責對從事特種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資格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負責特種貨運車輛的年審工作;
(5)負責對特種貨物運輸的現場管理,檢查落實保障措施,對違反有關特種貨物運輸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6)完成特種貨物指令性運輸任務;
(7)調解特種貨物運輸糾紛和處理商務事故;
(8)負責特種貨運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9)按期編制、上報特種貨運統計資料;
(10)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1)其他職責。
第7篇 機電運輸區設備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在機電科長和分管副科長的領導下,做好礦井設備的管理。
2、建立設備臺賬,辦理日常各單位機電設備的領用發放、交接驗收手續。
3、負責日常各單位設備上下井的記錄以及相應的帳目、卡片、牌板的變動管理。
4、負責礦井上下各區域內設備的檢查、核對和設備的現場跟蹤管理。
5、負責采煤工作面、掘進迎頭的安裝、撤除時的交接驗收工作及帳目和手續的辦理。
6、新進設備的驗收,外委修理及設備、租賃設備的調撥等工作,負責聯系、提運及帳目和手續的辦理。
7、負責每月25號前,下達機修廠作業計劃,落實計劃的完成情況,監督設備的維修質量及入庫驗收,并對機修廠作出考核。
8、負責設備下井前、上井后的狀況檢查,并統計各單位回交設備的零部件丟失、損壞或報廢情況,按規定進行考核。
9、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檢查設備的使用、維護、安裝、撤除等情況,督促各單位閑置設備的升井,并對全礦井機電設備的使用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10、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第8篇 特種貨物運輸管理員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禁、限運貨物運輸、特大笨重貨物運輸、特快運輸等特種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2)參與起草特種貨物運輸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負責對申請從事禁、限貨物、危險品運輸的企業進行審查,并辦理有關手續;
(3)負責對從事特種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資格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負責特種貨運車輛的年審工作;
(5)負責對特種貨物運輸的現場管理,檢查落實保障措施,對違反有關特種貨物運輸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6)完成特種貨物指令性運輸任務;
(7)調解特種貨物運輸糾紛和處理商務事故;
(8)負責特種貨運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9)按期編制、上報特種貨運統計資料;
(10)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1)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