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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水資源管理處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崗位職責
1.負責本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協同政策法規處擬定本市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節約用水、水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并監督實施。
2.組織指導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指導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核算工作。
3.組織編制本市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年度取水總量控制計劃,并負責監督管理。
4.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全市水資源調度方案,組織審定區域性水資源調度方案。
5.指導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全市節約用水規劃、計劃;組織指導全市節約用水宣傳和統計工作。
6.指導本市各行業水平?測試工作,組織擬定本市各行業用水定額,并監督管理。審定中心城區用戶的用水計劃,并監督實施。
7.組織并監督實施取水許可制度。
8.組織擬定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監督實施水資源費和超計劃加價水費的征收和使用。
9.協同綜合規劃處編制并監督實施水資源保護總體規劃及與其相關的專業規劃,組織水
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導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組織審定江河湖庫納污能力;組織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的管理和污水納管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并監督實施。
10.指導全市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水資源的再生利用。
11.組織指導全市水文工作,負責全市水文行業的管理。
12.組織指導并監督全市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水量、水質、水壓),組織定期發表本市城市自來水水質公報。
13.組織編制并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編制全市水環境狀況通報。負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2篇 水資源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內容
1.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確定的工作方針,制訂本單位的工作計劃,經主管局長審定后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水行政立法、執法工作。
3.負責水法規宣傳、培訓及水事糾紛調處工作。
4.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和保護規劃工作。
5.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人河排污口的審批和水資源費征收制度。
6.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
7.指導和監督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8.指導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