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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環保科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在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2、制定、修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月”、“環境保護宣傳周”教育、培訓活動。
4、配合上級安全、環保等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環保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做好內部日常性的安全、環保工作監督檢查,糾正違章。遇有危及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項目的安全、環保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協助有關單位按時做好特種設備的檢測和辦證工作。
7、監督檢查有關單位特種設備、各類安全附件和安全技術裝備以及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8、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大全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臺帳、票證管理。
9、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
10、按時參加上級召開的安全、環保工作會議,做好各種月度、季度報表的統計上報,完成上級部門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安全環保科副科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對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當好處長的參謀和助手。
3、參與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生產計劃的會審。
5、具體安排組織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制定檢查方案、組織形式、檢查重點、負責人,并協助處長督促隱患的整改工作。
6、監督檢查中,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涉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先令停止作業,限期整改,確保安全后方可作業。
7、組織推廣安全、環保新技術、新經驗。
8、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工傷鑒定工作。
9、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10、組織實施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并落實隱患整改情況,要求隱患整改率必須達到100%。
11、配合地方安全、環保部門,做好安全檢查、環保監測和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3篇 安全環保科科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服從董事長、總經理和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安全環保工作負有領導和監察責任,對職責范圍內的傷亡事故負責。
2、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用品保護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環保審批手續等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環保管理網絡體系,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計劃,并層層分解落實。
3、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教育檔案。制定實施年度安全環保計劃及編制長期安全環保規劃。
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現場調查,查明原因、分析責任、處理意見及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監督檢查公司所屬部門各專業管理安全環保工作及工作計劃實施情況,并指導完成各項計劃。
6、組織公司環境因素調查與評價、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并監督檢查公司的安全、環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對各部門、各單位不安全因素、設施和影響安全、環境因素有權監督檢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對不整改的單位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7、組織企業生產部門重大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和改進措施。
8、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大全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臺帳、票證管理。
9、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
10、參加各種生產會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小各類工程的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竣工驗收和質量監督管理,提出安全生產、工業衛生方面的建議和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做到“三同時”。
11、積極做好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聯系與協調工作。
12、完成上級領導和部門交予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