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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副區長崗位職責 第2篇運輸區安全副區長崗位職責
第1篇 安全副區長崗位職責
1、在區長的領導下,協助區長主抓全科安全工作和質量標準化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深入井下掌握實際情況,檢查安全工作,了解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組織和督促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對于違章行為給予制止。
4、安排檢查各隊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助科長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遇有安全事故,負責組織事故追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與防范措施。
6、協助區長舉辦安全技術培訓班和技術比武,組織并召開職工安全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指示及命令,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自身安全素質和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7、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全系統的安全狀況及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對損壞安全設施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2篇 運輸區安全副區長崗位職責
1、協助區長做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安全生產,對分管范圍內發生的事故,及時組織分析追查處理。
3、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并定期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活動,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分析安全形勢,掌握職工安全思想動態。
5、分析掌握生產變化情況,協助區長搞好運輸生產,及時為采掘供料。
6、負責全區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做好職工培訓資料的分類保管工作。
7、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方針、法規、《安全生產法》和各種文件,經常深入現場,抓薄弱環節和關鍵崗位及時排查隱患,消滅重大事故,搞好安全生產。
8、經常向有關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