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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結構專業負責人崗位職責職位要求 第2篇結構專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第1篇 結構專業負責人崗位職責職位要求
職責描述:
工資面談
1、土木工程、結構、工民建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主持過大中型公建項目,主持過居住(小)區級住宅項目,協助部門對項目實施綜合管理;
3、曾擔任過專業負責人職位3年以上,具備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
4、思維縝密、條理清晰,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有進取精神和事業心,能承受較強工作壓力;
6、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證書者優先。
崗位要求:
學歷要求:本科
語言要求:不限
年齡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5-7年經驗
第2篇 結構專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結構專業負責人 1.985/211高校本科以上學歷;
2.工程師以上職稱,具有獨立的專業設計能力及市政項目負責人能力,有市政設計院工作經歷尤佳,大中型市政項目設計經驗,有地下空間結構設計經驗者優先。
3.有專業相關注冊類證書者優先。 1.985/211高校本科以上學歷;
2.工程師以上職稱,具有獨立的專業設計能力及市政項目負責人能力,有市政設計院工作經歷尤佳,大中型市政項目設計經驗,有地下空間結構設計經驗者優先。
3.有專業相關注冊類證書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