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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調度員職業病防治崗位職責 第2篇通風調度員職業病防治崗位職責
第1篇 調度員職業病防治崗位職責
第一條 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煤礦職業病防治規定。
第二條 對發生的職業病隱患,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和專業科室,同時積極指揮現場人員處理,搞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三條 當礦井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立即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協助值班主任,在領導的統一指揮下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 對上級有關職業病防治的通知、指示及基層有關職業病防治方面的信息及時傳達。
第五條 堅持深入一線,幫助基層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六條 努力學習職業病防治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
第七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2篇 通風調度員職業病防治崗位職責
第一條 必須經過煤礦職業病危害防治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條 通風調度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遲到或早退,把當班的遺留問題對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第三條 通風調度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熟悉井下各工作地區職業病防治情況,認真學習各地區作業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杜絕違章指揮。
第四條 值班調度人員要認真執行請示匯報制度,發現重大隱患,必須立即按照制度規定,逐級向領導匯報。
第五條 在值班期間,負責當班的職業病防治協調工作認真填寫各個區域的匯報記錄和各種報表,字體工整,填寫要清楚,數據要準確無誤。
第六條 值班人員在工作時,不準干私活,不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閑談吵鬧。
第七條 通風調度人員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