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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城區人事局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人事管理的地方政策、法規和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國家公務員制度改革實施工作,擬定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實施細則、方案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對國家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和協調管理。
4.負責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其他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聘用)工作和協調管理。
5.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和由區政府任免的領導人員的呈報及任免工作。
6.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懲戒和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其他人員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7.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負責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實施和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考試工作.
8.綜合管理人才市場、指導人才交流和開發工作;負責赴國(境)外培訓工作和因私出國、赴港澳干部的政審工作。
9.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報到工作,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政策的擬訂,承辦國家對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工作;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接收高校畢業生的計劃制訂和審批工作。
10.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手續,并協助老干部局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11.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制訂安置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12.負責管理、指導政府系統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13.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增長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統計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以及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14.指導區直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人事工作。管理區人才交流中心。
15.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
16.辦理區政府及上級人事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2篇 綜合科科長崗位職責城區人事局
1.承擔培訓教務管理工作,擔任培訓教學工作會議秘書,準備有關材料,并負責記錄和起草會議紀要。
2.具體處理與院內外相關部門、省直相關處室及設區市行政學院、分院的聯絡溝通工作。
3.負責聯絡各教研部,參與組織培訓課程開發、招標管理工作。
4.負責公務員培訓需求調研及調研分析。
5.負責教學評估、教學評估分析及起草培訓教學管理信息等工作。
6.負責公務培訓網絡管理數據庫維護、培訓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工作,承擔在線學習平臺協調組織工作。
7.負責部門印章管理,文件收發、歸檔、整理、保管,報刊雜志的訂閱、分發及上傳下達等其他文秘工作。
8.兼任班主任工作,并負責落實在該培訓班各授課教師具體上課的時間與地點。
第3篇 綜合科科長崗位職責-城區人事局
1.承擔培訓教務管理工作,擔任培訓教學工作會議秘書,準備有關材料,并負責記錄和起草會議紀要。
2.具體處理與院內外相關部門、省直相關處室及設區市行政學院、分院的聯絡溝通工作。
3.負責聯絡各教研部,參與組織培訓課程開發、招標管理工作。
4.負責公務員培訓需求調研及調研分析。
5.負責教學評估、教學評估分析及起草培訓教學管理信息等工作。
6.負責公務培訓網絡管理數據庫維護、培訓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工作,承擔在線學習平臺協調組織工作。
7.負責部門印章管理,文件收發、歸檔、整理、保管,報刊雜志的訂閱、分發及上傳下達等其他文秘工作。
8.兼任班主任工作,并負責落實在該培訓班各授課教師具體上課的時間與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