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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瓦斯監控員崗位職責 第2篇瓦斯監控員崗位崗位職責
第1篇 瓦斯監控員崗位職責
⑴認真學習有關安全專業知識,熟練掌握監控操作技術。
⑵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處理、不得隨意增刪、修改系統內容,監測信息或下達惡意性指令。
⑶監控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泄露外傳。
⑷堅持24小時值班,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嚴格請銷假制度。
⑸監控中心內禁止抽煙、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監測工作。
⑹禁止酒后上崗操作。
⑺禁止監控工作人員任意出入監控室。
第2篇 瓦斯監控員崗位崗位職責
一、崗位標準
1、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2、有一定的井下經驗,了解和熟知《煤炭安全規定》,掌握和了解監控系統知識。
二、工作標準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嚴格交班制度,交班期間要交清問題。
2、監控員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隨時做好實時監控數據變化、系統出現故障,認真填寫監控系統運行記錄。
3、各地點若出現異常或故障,傳感器無信號,數值不符或某臺分站無信號,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監測工處理,做好記錄注明時間。
4、當井下安裝設備時,報警點、斷電點,各種參數必須設置齊全準確無誤,如若換班必須向下一班人員交清,并要有記錄。接班后要查看各地點的報警點、斷電點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每班出現問題,特別是特殊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反饋現時情況和處理結果,做好詳細記錄。
6、各地點拆除、增加、更改點號,更改前必須通過總工程師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7、每天早上9:00時之前,監控員要向調度主任反映設備運行情況,以便當天安排工作。
8、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監控員必須向調度室主任匯報,由調度室主任通知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安全礦長、機電礦長、與超限地點相關的單位負責人參加分析會,填寫清通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