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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幼教培訓崗位職責 第2篇幼教培訓專員崗位職責
第1篇 幼教培訓崗位職責
崗位要求:
1、年齡28歲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
3、優秀的培訓課件開發及出色的演講能力;
4、1年及以上幼兒教育一線工作經驗和培訓經驗;
5、具有多次開展過50人以上幼師/家長培訓;
6、學前教學教育經驗豐富者優先;
7、有億童、康軒等相關培訓機構培訓經驗者優先。
工作內容:
1、負責培訓體系建設,課件開發、培訓師隊伍建設(內部培訓師、代理商培訓師);
2、產品培訓、培訓師培訓、導購培訓;
3、幼教機構園長等的宣講
4、工作模式:出差培訓宣講。
第2篇 幼教培訓專員崗位職責
1、協助培訓主管擬訂培訓計劃;
2、根據公司戰略開展培訓需求調研,并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3、聯系各類培訓機構,辦理員工外部培訓事宜;
4、負責內部培訓師隊伍的建立、管理,外部培訓機構的甄選和管理;
5、組織培訓材料,開發利用培訓輔助設施;
6、建立培訓檔案,根據不同的培訓內容及目的設計培訓效果評估方式;
7、協助指導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并創建適合其職業發展的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