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關于低保工作有關情況的調研報告
首先對市區兩家民政局的領導來我們文化街就城區低保工作進行調研表示歡迎和衷心的感謝!按照松原市民政局關于對城區低保工作進行專項調研的通知要求,我們文化街就街道低保工作認真的進行了準備,全面、客觀、公正的進行了一次分析和調查,下面,就文化街低保工作有關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文化街現下轄3個社區居民委,即:商貿社區、建設社區和實驗社區;總人口25675人7798戶;共有低保戶525戶,享受人口為1312人,其中空掛戶口的低保戶280戶,xx年年新增低保戶64戶,殘疾人低保戶30戶;xx年年末到現在申請低保未審批的總計119戶。
二、低保工作開展情況
1、加強低保工作的領導。街道和社區成立了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和審核社區低保對象,并根據國家相關制定及條例制定了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勢群體,在辦理申請、審查、審核、的過程中,按照要求嚴格把關,規范管理,確保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規范管理低保對象檔案。我們對街道的低保對象情況清、底數明,而且全部建檔,日常管理隨時歸檔;檔案整理統一規范,資料齊全、統一表格、裝訂規范,并作為永久性保存資料,以備上級部門審查。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切實將最低生活保障檔案管理納入低保工作內容,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檔案工作與低保工作同步布置、檢查、驗收,確保最低生活保障檔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3、規范管理、良好的運作“陽光超市”。 為把陽光超市做好、做實、做成民心工程,我們采取三項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在3個社區建立了捐助接收點,所在社區登記所需物品(衣物、生活用品等)的品種和數量,享受低保的貧困家庭可根據家庭和個人的實際需求,憑《領取證》及代金券到超市領取捐贈物品。對捐贈和幫扶情況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樹立奉獻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堅持軟事硬做,堅持每周三學習制度,制定了《陽光超市服務公約》、《陽光超市服務標準》,通過指定學習內容,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思想覺悟,增強了工作能力。
三是樹立超前思維意識創新服務。結合實際,適時開設就業指導等便民服務,為低保戶提供再就業信息、進行職業指導培訓,為轄區低保戶提供就業崗位。
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在應保盡保、動態管理中存在著薄弱環節。
所謂的低保動態管理也就是隨家庭收入變化,讓已脫貧的低保戶退出保障范圍,同時將最需要保障的人群不斷納入低保范圍,限度發揮低保作用。而我們的民政部門復審和新納入低保審批一次需要近一年的時間,我們街道目前申請低保的貧困戶就有119戶,最早申請的在xx年年的12月份,到現在也沒得到審批。
建議:一方面應該加大區低保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應該配備一定數量的服務車輛,和增加低保工作人員編制,來充實低保工作力量;
另一方面就是低保工作每月都會有很大的變化和調整,民政部門每月的審核量相當大,條件也不允許,那么就應該充分發揮街道和社區的作用,對納入保障范圍的低保家庭,由街道和社區每月或每季度進行審核,對家庭收入超過補差標準的對象及時調減,對收入低于補差標準的貧困居民及時調高保障標準,使貧困對象能進能出、補差標準能高能低,使動態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學性,提高核定保障對象的準確性。
第三,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不僅限于人員進出上的動態管理,更重要的是做到了低保資金分配上的動態管理。應該明確月審批、季審批或是年審批,確定審批時效。2、信息化建設沒有到位。
對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審批程序和手續、低保對象的檔案的建立與管理等等實行微機化管理是做好城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強低保工作的信息化建設,使我區城區低保工作再上新臺階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街道辦事處和社區低保工作機構沒有專用電腦設備,目前我們做低保登記工作的工作人員,都是手工記錄,工作難度非常大,從而使低保信息化建設受到一定的影響。
3、低保工作不應該實行戶籍地管理,應該實行居住地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低保工作實行戶籍地管理,其中280戶享受低保的人口,也就是屬于人戶分離的空掛戶口,人戶分離低保對象管理一直是低保工作難點問題,因人戶分離造成民政部門、街道和居委會入戶調查難、公示難、隱形收入調查難、公益性勞動組織難以及異地居住管理難的問題。實行居住地管理便于對申請的低保對象或對已享受低保的對象的家庭狀況、就業情況、收入情況、家庭住址、住房情況、有無贍(撫、扶)養人及其配偶的收入等情況能夠及時了解或對家庭收入超過補差標準的能夠及時掌握,而且便于對低保戶的定期審核。所以應該按照實際居住地、就業地登記戶口、人戶一致的原則,實行城鄉統一的居住地低保工作登記管理制度,來徹底解決因人戶分離造成入戶、審查、審批和定期審核難的問題。
4、應該加大低保提標和醫療救助工作力度。
應根據物價上漲的實際情況,重新制定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提標,使之能真正保障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建議出臺關于開展市區城市低保對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從而進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救助制度,緩解我區患重大疾病低保對象的醫療困難。
第2篇 市城鄉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為了了解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簡稱“城鄉低保”)建立和工作開展情況,促進中央關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發展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根據市政協的工作計劃,從10月下旬起,市政協就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赴各縣(市、區),召開了由當地民政部門和部分鄉鎮、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領導、民政助理、村委會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對象參加的座談會10個?,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城鄉低保工作基本情況
(一)低保工作有規可依,規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1999年國務院出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后,自治區相繼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市人民政府于2月出臺了《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多年來,各縣(市、區)民政部門下功夫抓低保規范化建設,在低保的申請、審核和審批上認真按照中央、自治區和市的有關規定辦理,總體取得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較規范,農村低保工作規范化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二)低保標準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從1997年啟動,補助水平從開始時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數從開始時5千多人擴大到目前5萬多人,1-10月發放低保金7432.61萬元,城市低?;緦崿F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農村低保工作方面,從10月份開始實施,當時保障人數約6萬人,補助水平為月人均15元左右。按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擴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農村低保對象22.72萬人,占農村人口4.09%,1-10月發放低保金10309.2萬元,月人均補助為45.6元。城鄉低保的實施,為改善城鄉貧困群眾的生活狀況,維護社會的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我市城鄉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差距
有的領導對低保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到位,認為低保和整個社會救助工作是花錢工程,不出政績,只求最低限度維持而不愿過多投入財政資金,沒有像抓財稅、穩定、計生工作那樣予以重視,城鄉低保政策宣傳發動力度不夠,社會影響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國家“大鍋飯”,抱著“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對低保申請對象不認真審核把關,明知不符合條件,也出具虛假收入證明。有的人存在不勞而獲的想法,采取隱瞞家庭收入、分戶居住等手段鉆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設法爭吃低保。
(二)配套資金缺口大
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桂政辦發〔〕85號文件規定,縣級財政按20%-30%配套城市低保資金。,全市城市低保年發放低保金為8953萬元,按20%比例全市縣級需配套近萬元,但實際預算配套不足800萬元。根據自治區政府桂政發〔〕2號文件規定,市、縣財政需按33.3%配套農村低保資金。,全市農村低保年發放低保金為12286萬元,全市需配套4054萬元,但實際列入預算只有2522萬元。由于地方財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級、玉州區、北流市低保資金配套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額配套,造成城鄉低保資金缺口,一些應保對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也無法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有一個縣,上級下撥該縣城市低保資金700多萬元已全部發放完,到9月底,全縣城市低保資金缺口130多萬元;農村低保資金需配套718.2萬元,預算安排只有374萬元。
(三)工作不夠規范
1、存在“人情保”等違規現象。部分基層工作人員因人情關系等原因,沒有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實,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將個別不屬于低保對象的家庭確定為低保對象。一些村沒有組織人員評議低保戶資格,而由支書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關系保”、“保人不保戶”、“家庭共同成員分戶申請”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2、群眾監督制度沒有落到實處。在實際操作中,對部分低保對象的納入,特別是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及張榜公布等環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影響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3、存在重入保輕退?,F象。貧困戶列入低保,脫貧后退出低保比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來,退出低保的人,除個別死亡的和極少數由于群眾舉報退出的外,幾乎沒有其他退出人員。
(四)低保準入把關難度大
目前我市民政部門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辦法來確定低保對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業的多樣性和隱蔽性,申報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很難掌握,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核部門無法鑒定;農村低保對象的收入,由于糧食等實物收入難以貨幣化、外出務工人員收入不穩定、隱性收入難于統計等因素,核定難度很大,導致低保對象的界定不夠準確。而很多專項救助,比如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才有資格享受,因此有的人為了得到某項救助而想方設法進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壓力和難度。
(五)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緊缺
一是基層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縣級層面。目前縣(市、區)民政局低保辦的工作人員為1-3人,而辦結審批手續的法定時限只有5日,很難做到對申請材料逐一嚴格審閱把關。在鄉鎮(街道)層面。低保審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員,且大多數是兼職,管理的城鄉低保對象少則二千多人,多則上萬人。由于各鎮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戶調查、群眾評議等關鍵環節工作不到位,僅僅依靠村“兩委”干部的報告來確定城鄉居民低保對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對象不準、救助不公、兌現不及時等問題,造成有的群眾反復上訪,甚至越級上訪。在村(居)委會層面。低保協管員缺少專門業務培訓,理解和執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對象的界定隨意性較大。如有些村干部沒有把低保存折及時發放到低保戶手中,給低保工作的規范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
二是專項工作經費缺乏。城鄉低保工作受理申請、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張榜公布、審核審批、表冊打印、資金發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經費。有的縣(市、區)縣級財政沒有安排低保工作經費。到鄉鎮一級更沒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經費。社區、村委低保協管員每季度要入戶調查核實,上報相關情況,但沒有報酬,影響到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調查的準確性。
三、做好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組織協調,確保領導到位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難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領導要重視抓、認真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審計、工會、鄉鎮、社區等各職能部門和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鄉低保有關工作,形成“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時、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
(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采取張貼標語、櫥窗展示、媒體報道等多種宣傳形式,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深入持久地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既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使城鄉低保的政策、法規、制度和審批程序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全民對低保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人人參與監督,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又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社區、村委會基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各級黨委要將低保業務培訓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城鄉低保工作人員特別是村級低保協管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盡快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城鄉低保工作隊伍。
(三)加強財政支持力度,確保低保資金到位
一要確保低保配套資金到位。市、縣兩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按照應承擔的負擔比例優先安排低保配套資金,做好城鄉低保資金年度預算安排,確保我市城鄉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不低于自治區確定的全區平均補助標準,確保低保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市財政、民政部門要建立城鄉低保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要確保低保工作經費落實。按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縣10元、鄉鎮5元、村委會3元的要求,落實專門的低保工作經費,并配備必要的工作工具,解決有錢辦事的問題。
三要拓寬渠道,要積極發揮非政府、非盈利機構的作用,利用社會福利社團和慈善團體,廣泛發動各類社會捐贈,建立救助基金作為低保制度的有益補充,建立穩定、多元的資金籌措機制。四要定期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聯合對低保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查,防止和杜絕貪污、擠占、挪用低保資金等違紀問題發生。
(四)加強低保規范化建設,確保工作機制到位。
1.統一低保準入“門檻”,完善低保對象評定機制。要進一步探討、制訂可行的、便于實際操作的核實低保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標準。建議組織民政、財政、農業、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開展城鄉居民生產項目、經濟收入等方面調查,量化、細化核定項目和內容,制定出臺城鄉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低保準入門檻。凡是達到標準的,列入低保,做到應保盡保。
2.嚴格程序,完善申報審批發放機制。建立完善細化的民主評議制度、民主評審制度、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政策規定的申請、入戶調查、群眾評議、公示、審核等程序不能簡化、走過場。尤其要加強評議、公示制度,統一會議登記格式及記錄,村委會召開低保評議小組會議,鄉鎮包村干部必須參加。鄉鎮每季度要對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對象進行抽查,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取消。建立“直達”發放模式,完善低保資金發放機制。財政、民政、金融等部門加強協調合作,將城鄉低保資金準時足額輸入低保對象的家庭帳戶,全面實行低保資金的社會化發放。
3.充分發動群眾,完善監督和約束機制。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將城鄉低保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政策規定全部上墻,聘請有威望的社會知名人士為社會救助工作監督員,拓寬監督渠道。民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特別是在評議階段,要動員各階層的群眾代表參加,讓他們充分發表意見,增加透明度,準確界定低保對象。要建立城鄉低保信訪舉報受理制,設立舉報信箱和投訴電話,舉報必查。對群眾的舉報投訴,及時派員入戶調查,限期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投訴人。
4.開展專項檢查和經常檢查,完善低保動態管理機制。建議組織監察、財政、民政部門組成專項檢查工作組,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關系保”、“分戶保”等不規范現象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不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堅決予以清退。民政部門要堅持做好定期審核工作,對低保對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真實全面地掌握低保對象家庭經濟收入、生活狀況,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清退。嚴格執行分類施保的規定,對特困戶、比較困難戶、一般困難戶分檔發給低保金,防止“一刀切”。
5.統籌構建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低保脫困機制。各級政府要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力量,低保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有機結合,構建一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立數據庫,實現救助信息化,解決多頭救助、重復救助問題。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全力救助;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要廣開就業渠道,繼續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通過重新上崗,勞動自救,社區組織勞務輸出、家政服務等,使低保對象擺脫貧困,回報社會。
(五)加強基層低保工作隊伍建設,確保力量到位
自治區決定自10月1日起,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擴大保障范圍。低保擴面的實施,我市農村低保人數將由22.72萬人到達52萬人,低保工作任務更加繁重。要盡快加強鄉鎮民政工作力量,每個鄉鎮配備3名以上專職民政助理,其中大的鄉鎮增配工作人員。每個村指定一名低保協管員,由縣級財政給予一定的協管工作補貼。鄉鎮要成立低保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包村領導、包村干部負責所包村的低保申請審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專職抓,全鎮干部配合落實的工作機制。
第3篇 鄉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報告
尊敬的市人大調研組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首先,感謝您們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對我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調研,同時,也感謝各位領導對我鎮的關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向調研組的各位領導作匯報,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近年來,我鎮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理念,把農村低保工作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范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大力推進以農村低保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保障了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全鎮的社會經濟發展。
一、 基本情況
xx鎮轄21個村民委員會4個社區,439個村民小組,39個居民小組,全鎮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戶86636人,其中農業人口17684戶65297人,少數民族704戶3522人。我鎮轄區內最高海拔 2947米 ,最低海拔 365米 ,所以地方差異、貧富不均明顯存在。全鎮共有貧困戶8758戶29864人,占全鎮農業人口45.7%。其中,殘疾784戶836人占貧困人口2.8%,少數民族281戶923人占貧困人口3.1%。近年來,在各級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群眾生活有了較為明顯的改善。
xx年以來,全鎮共有2781戶5358人享受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發放低保金590.76萬元。
1、一類共有706戶1204人。其中病退軍人3戶占0.42%、3人占0.23%;復員軍人28戶占3.96%、31人占2.57%;烈屬3戶占0.42%、3人占0.23%;傷殘軍人10戶占1.41%、11人占0.91%;退伍軍人13戶占1.84%、21人占1.74%;重病451戶占63.88%、762人占63.28%;重殘198戶占28.04%、373人占30.98%。
2、二類共有1642戶2950人。其中病489戶占29.78%、1009人34.2%,殘96戶占5.84%、220人占7.45%;退伍軍人634戶占38.61%、678人占22.98%;無勞動力100戶占6.09%、247人占8.37%;因災315戶占19.18%、781人占26.47%;特困8戶占0.48%、15人占0.5%。
3、三類共有433戶1204人。其中病69戶占15.93%、167人占13.87%;殘1戶占0.23%、3人占0.23%;貧困355戶81.98%、1006人占83.55%;災8戶占1.84%、28人占2.32%。
二、主要做法
(一) 領導重視,機構健全,為農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農村低保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視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舉措之一,是堅持以人為本,關心弱勢群體、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是改變過去臨時救濟階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長效救助機制的社會保障工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以政府文件(溪政通〔xx〕31號)專門成立了xx鎮農村低保復核評審領導小組,由鎮長鄧福貴任組長,分管副鎮長黃祥波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于鎮民政所,所長趙曉蘭兼任辦公室主任。xx年,為進一步做好我鎮農村低保各項工作,調整充實了我鎮農村低保復核評審領導小組,由鎮張勁松任組長,副鎮長李遠發任副組長,扎扎實實地抓好農村低保工作,確保了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嚴格把好程序關口。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的通知和縣政府辦公室文件(永政辦發〔xx〕82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我鎮以政府文件(溪政發〔xx〕12號)印發了《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就指導思想,保障原則和目標任務,保障范圍和對象,申請、審核、審批程序,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法律責任,時間和步驟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和要求。工作中嚴格實行“三榜公布”制度,切實履行低保的審核、審批程序,村委會在確定申報對象前,召開由村兩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逐戶逐人進行評議,經評議通過并確定申報對象后,在村務公開欄進行第一次張榜公布,時間為7天,確無異議的,由村委會報鎮人民政府審核,民政辦經調查核實后,在鎮政務公開欄進行第二次張榜公布,經公布無異議的,報縣民政局審批。經民政局審批被確定為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在鎮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進行第三次張榜公布。確無異議的,將正式批準為農村低保戶。我鎮農村低保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符合操作規程,無人情保、關系保、該保未保等違規現象發生。
(三)、健全制度,動態管理,積極構筑農村低保救助體系。根據《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和政府文件《關于認真做好農村低保擴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xx〕75號)中有關動態管理的規定,在低保審核過程中嚴格把關,做到戶數有進有出,人員有增有減,標準有升有降,努力構建符合我鎮鎮情的農村居民低保救助體系。xx年,一類停發101人、二類停發410人、三類停發324人,一類新增101人、二類新增410人、三類新增324人;xx年,一類停發231人、二類停發245人、三類停發177人,一類新增231人、二類新增245人、三類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鎮民政辦和村兩委及時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無違規現象發生。
(四)、以人為本,分類施保,解決受保人員實際困難。按照農村低保工作突出重點的原則,我鎮對五保戶、殘疾人、單親家庭、重病人員、老年人、優撫對象、計生戶、以及其它特困戶八類人員,進行了分類施保。重點保障了五保戶、殘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種類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優化工作平臺。我鎮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創新,科學管理,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項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優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進農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鎮民政所從農村低保信息化網絡入手,建立農村低保電子臺帳,內容完善,數據真實準確,進一步優化了工作平臺。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嚴格按照低保戶申報評議公示制度、低保資金管理使用制度、監督制度、信訪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門優質服務承諾標準等執行,較好地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為接受群眾監督,鎮政府里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xx年以來,共接到群眾舉報4件,我們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取消了1戶家庭的低保資格,該戶戶主王正發,經調查,該戶經濟收入遠遠高于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純收入693元,不符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實責任,嚴格追究,從嚴查處工作不力不到位。鎮民政所工作人員及村干部在申報、審核保障對象時,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無故不報或拖延申報或者將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作為保障對象上報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確保低保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三、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縣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縣民政局的精心指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鎮的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小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戶對低保的政策和標準不清楚、不了解,基層干部也有一些不夠端正的意識,由于這些低保對象大多缺乏知識且有殘疾,認為說也聽不明白。
(三)檔案管理不完善,基礎工作欠扎實。突出表現為建檔工作薄弱環節,鎮、村兩級的會議記錄不夠完整,公示缺少相應的圖片資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鎮民政所、鎮督查辦工作繁多且人員不足,很難按時督查檢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議
農村低保是國家對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項惠民政策,不僅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此項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從制度上、從實際操作中保證政策的貫徹落實和資金的規范使用。
(一)要規范操作行為,注重低保工作的實際效果。一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增強困難群眾的主動性和對自身權利的認識,盡可能地減少主觀操作行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實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點擴大到涉項村民小組;三是要使真正貧困而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非常進入”; 四是對低保的申請、入戶核查、審批公示和審核工作,應經?;椭贫然?/p>
(二)要加大宣傳的力度,以多種形式提高農村群眾對于低保工作的知曉度。部分的困難群眾對低保政策缺乏了解,為此,要廣泛地開展多樣化、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工作,宣傳的方式盡可能地貼近農村實際,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廣大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能夠基本了解低保的辦理程序和政策規定,使享受對象能夠基本知曉低保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低保工作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客觀而言,也與鎮村兩級從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開。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面對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需要相應的愛心和耐心。必須照顧到救濟對象的尊嚴,在人格平等前提下進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賜等錯誤的想法及態度。
(四)加大督查接訪的力度,把好監督環節關。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項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制度和全程跟蹤監督制度,各相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加大查處的力度,同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保證國家這項利民惠民制度良性運行。
(五)科學合理用好農村低保指標,確保農村低保指標落到實處。
(六)多方籌措,積極爭取農村低保指標,進一步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真正實現應保盡保。
我鎮農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將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在黨和政府“以人為本”思想的指導下,時時處處以人民群眾利益為重,以貧困、弱勢群眾體為重,切實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為我鎮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創造良好環境。
我的匯報完了,謝謝!
第4篇 關于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意見,20xx年2月18日—19日,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工作組對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為期兩天的調研?,F將調研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工作過程
調研組分為兩個小組,第一組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瑛帶隊,第二組由常委會調研員金明英帶隊,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及縣民政局、財政局負責人和縣人大有關委辦負責人參加。先后深入到高家鎮、包鸞鎮、許明寺鎮、湛普鎮等四個鄉鎮,每一調研組再分為兩個小組,一組聽取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匯報,另一組召集鄉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村社干部、部分縣鎮人大代表和部分農村低保戶進行座談,最后采取隨機抽樣方式抽3—5戶農村低保戶,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戶家中詳細了解有關情況。
二、調研工作結果
(一)基本了解了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五好”。
1、領導重視,組織較好。20xx年,是我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來,縣鄉(鎮)兩級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了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如許明寺鎮先后召開4次黨委(擴大)會議,認真進行研究和部署,其他鄉鎮也是多次召開領導成員會議進行研究;湛普鎮黨委政府將農村低保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來抓,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實低保工作的調查摸底、政策宣傳和資金發放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高家鎮、包鸞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了對農村低保工作的領導和督促工作,使農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順利開展。
2、宣傳到位,執行較好。縣上于20xx年1月召開了全縣農村低保動員暨培訓會議,部署了農村低保工作,各鄉鎮也召開了各種會議進行認真的動員和培訓。如許明寺鎮通過召開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召開黨員會議、戶長會議等廣泛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政策,積極參與社會監督;湛普鎮層層召開會議,進行思想統一;高家鎮要求村(社區)廣泛宣傳低保制度,嚴格按照規范要求,落實好低保政策;包鸞鎮對村上的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和村文書進行了專題培訓,確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誤,不走樣。同時,通過在豐都電視臺、新聞社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形成了全社會關心救助農村特困弱勢群體的良好氛圍。
3、民主公開,實施較好。在實施過程中,各鄉鎮基本堅持了“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確定享受低保對象時開展了“三會一評”活動、在鎮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進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無異議。如包鸞鎮20xx年全鎮各村申請農村低保人員共186戶,經調查、公示、審核后,確定了142戶;高家鎮設立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的咨詢和投訴,經群眾舉報,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資格;湛普鎮嚴把村民委員會民主聽證、評議和鎮農村低保領導小組審核“兩個關口”,通過實行保障對象、標準、資金“三公開”和審查名單、審核名單、審批名單“三張榜”,基本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在四個鎮入戶調查時,詢問其他村民對已享受的低保戶有無異議時,均表示沒意見。
4、及時發放,兌現較好。從調查中看到,4個鎮的農村低保戶均表示能按時、按量領取低保金。湛普鎮對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中的80歲以上、長期臥床不起的重病人員和一、二級重殘人員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許明寺鎮、高家鎮為農村低保戶辦理了低保兌現卡,按時按量將低保金打入低保戶帳戶,讓低保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群眾,使享受低保的群眾快捷、便利地領取低保資金;包鸞鎮、湛普鎮的低保戶直接到鄉鎮民政辦領取低保金。調查時基本無低保戶反映拖欠或未及時發放。
5、保持穩定,效果較好。由于嚴格了審批程序和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則做好低保工作,全縣社會穩定保持較好。包鸞鎮由村上組織對申請戶進行調查、評議,對評議結果進行為期7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再報鎮黨委政府集體審核,審核后再張榜公示;其他幾個鎮也嚴格按照縣政府及縣民政局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低保的各項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到目前為止,全縣基本無因農村低保政策的實施引發矛盾,無一人因此信訪,保持了社會穩定和諧。
(二)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還存在有待改進和完善的方面,主要體現在四個“不夠”。
1、宣傳不夠深入。在調查中發現,鄉鎮領導重視程度不平衡,導致農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鄉鎮領導重視不夠,由于害怕因廣泛宣傳導致享受面太大,致使鄉鎮負擔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時,不敢大膽宣傳、大膽實施,導致部分農民群眾對農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如在入戶調查時發現,有的農民群眾反映“別人能吃低保,我為什么不能吃”,就是因為沒能理解農村低保政策,把農村低保政策理解為是一種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戶對700元的標準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夠寬。從全縣來看,寫申請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鎮20xx年寫申請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幾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戶只有24戶52人;包鸞鎮20xx年全鎮申請農村低保人員186戶,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戶;許明寺鎮全鎮特貧困戶586戶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戶數只有177戶383人。從全縣來看,20xx年,全縣享受農村低保的只有7387戶14181人,僅占全縣農村人口總數的2.1%,其中湛普鎮只占0.6%,絕大多數貧困人口未能享受到農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夠足。從調研的幾個鎮的情況看,低保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最高的一個月享受了58元,也僅有湛普鎮一人,此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決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還有的十幾元,多數是20元—40元之間。從現行的物價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幣還不夠買一斤豬肉(一斤豬肉市價13元左右),買植物油也只能買一斤多點(一斤菜油市價7元左右),完全不能滿足貧困農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對農村群眾的生產、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夠規范。從調查的情況看,存在有這樣幾種操作不夠規范:一是發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統一、不規范。有的鄉鎮在發放低保金時采取辦理農村低??ǖ男问?,讓低保戶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有的鄉鎮則在民政辦公室由專人按季度或按月為低保戶發放低保金。二是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上不統一、不規范。幾個鎮各村社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時也不完全統一,有的計算了這樣沒計算那樣,有的計算了那樣又沒算這樣,有的反映在調查時農戶隱瞞隱性收入,還有反映說調查時掌握項目內容不準確。三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不規范。有的采取民主推薦,有的采取入戶調查,還有的則采取村支干部憑印象,有的談到準備將采取以“抽鑒”的方式確定,花樣百出。
三、調研工作建議
(一)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
一是要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召開各種會議、辦專欄、辦板報、政(村)務公開欄、有線電視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到讓這一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對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如加大對計劃生育法的宣傳,讓農民群眾切實做到少生優生、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存質量;加大對支農、惠農政策的宣傳,讓群眾了解國家政策、掌握國家政策,從而很好的執行和遵守國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對道德規范的宣傳力度和對農民群眾的道德觀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對群眾進行愛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讓年輕人孝敬父母、贍養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會、推向政府,減輕社會負擔。
(二)做好擴面工作。
一是堅持逐步擴大的原則。建議由去年的2.1%在近兩三年內逐步擴大到5%,讓更多的農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進一步細化對象條件。如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等弱勢群體是否作為一個硬性條件納入農村低保對象應加以認真研究,以便鄉鎮、村社操作實施。三是合理界定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對哪些可作為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應加以明確和規范。四是適當降低并按各鄉鎮的實際情況負擔比例。全縣31個鄉鎮的財力發展不平衡,有的鄉鎮財力較好(如沿江的鄉鎮、沿路的鄉鎮),有的則較差,建議按鄉鎮財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負擔。通過以上措施,將農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擴大,讓更多的農村貧困戶享受國家改革發展成果,享受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從xx年全縣農村低保享受情況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數量太低。建議人均月享受應不低于30—40元,不足此標準的補足這個標準。同時,在調研中發現的雖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過700元,但由于這些家庭成員中有“老病號”或重病的或其他開支相當大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應建立救濟救扶制度,采取其他救濟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
(四)進一步規范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四條原則,確保這一惠民政策“陽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請、調查摸底、社民小組推薦、村民議事代表評議、駐村干部和村支兩委干部入戶核實、村支兩委初定、鄉鎮審核、民政部門審批、銀行發放。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做到“四張榜四公開”,即社民小組推薦后張榜公開、村支兩委初定后張榜公開、鄉鎮審核后張榜公開、民政部門審批后張榜公開。同時,可以在鄉鎮或村(居)委會設立農村低保舉報箱,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
一是加大領導責任,納入全年綜合目標考核。20xx年,縣政府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各鄉鎮全年綜合目標加以考核,與鄉鎮主要領導的工作實績掛鉤,兌現獎懲。二是加強工作機構建設?,F在鄉鎮都是民政辦與計生辦合并為社會事務辦公室,對農村低保工作力度不大,建議應加強對鄉鎮民政辦建設,確保機構明確、職責分明。三是適當充實工作人員,切實做到有人辦事。
第5篇 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意見,20xx年2月18日—19日,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工作組對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為期兩天的調研?,F將調研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工作過程
調研組分為兩個小組,第一組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瑛帶隊,第二組由常委會調研員金明英帶隊,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及縣民政局、財政局負責人和縣人大有關委辦負責人參加。先后深入到高家鎮、包鸞鎮、許明寺鎮、湛普鎮等四個鄉鎮,每一調研組再分為兩個小組,一組聽取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匯報,另一組召集鄉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村社干部、部分縣鎮人大代表和部分農村低保戶進行座談,最后采取隨機抽樣方式抽3—5戶農村低保戶,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戶家中詳細了解有關情況。
二、調研工作結果
(一)基本了解了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五好”。
1、領導重視,組織較好。20xx年,是我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來,縣鄉(鎮)兩級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了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如許明寺鎮先后召開4次黨委(擴大)會議,認真進行研究和部署,其他鄉鎮也是多次召開領導成員會議進行研究;湛普鎮黨委政府將農村低保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來抓,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實低保工作的調查摸底、政策宣傳和資金發放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高家鎮、包鸞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了對農村低保工作的領導和督促工作,使農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順利開展。
2、宣傳到位,執行較好??h上于20xx年1月召開了全縣農村低保動員暨培訓會議,部署了農村低保工作,各鄉鎮也召開了各種會議進行認真的動員和培訓。如許明寺鎮通過召開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召開黨員會議、戶長會議等廣泛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政策,積極參與社會監督;湛普鎮層層召開會議,進行思想統一;高家鎮要求村(社區)廣泛宣傳低保制度,嚴格按照規范要求,落實好低保政策;包鸞鎮對村上的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和村文書進行了專題培訓,確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誤,不走樣。同時,通過在豐都電視臺、新聞社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形成了全社會關心救助農村特困弱勢群體的良好氛圍。
3、民主公開,實施較好。在實施過程中,各鄉鎮基本堅持了“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確定享受低保對象時開展了“三會一評”活動、在鎮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進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無異議。如包鸞鎮20xx年全鎮各村申請農村低保人員共186戶,經調查、公示、審核后,確定了142戶;高家鎮設立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的咨詢和投訴,經群眾舉報,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資格;湛普鎮嚴把村民委員會民主聽證、評議和鎮農村低保領導小組審核“兩個關口”,通過實行保障對象、標準、資金“三公開”和審查名單、審核名單、審批名單“三張榜”,基本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在四個鎮入戶調查時,詢問其他村民對已享受的低保戶有無異議時,均表示沒意見。
4、及時發放,兌現較好。從調查中看到,4個鎮的農村低保戶均表示能按時、按量領取低保金。湛普鎮對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中的80歲以上、長期臥床不起的重病人員和一、二級重殘人員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許明寺鎮、高家鎮為農村低保戶辦理了低保兌現卡,按時按量將低保金打入低保戶帳戶,讓低保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群眾,使享受低保的群眾快捷、便利地領取低保資金;包鸞鎮、湛普鎮的低保戶直接到鄉鎮民政辦領取低保金。調查時基本無低保戶反映拖欠或未及時發放。
5、保持穩定,效果較好。由于嚴格了審批程序和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則做好低保工作,全縣社會穩定保持較好。包鸞鎮由村上組織對申請戶進行調查、評議,對評議結果進行為期7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再報鎮黨委政府集體審核,審核后再張榜公示;其他幾個鎮也嚴格按照縣政府及縣民政局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低保的各項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到目前為止,全縣基本無因農村低保政策的實施引發矛盾,無一人因此信訪,保持了社會穩定和諧。
(二)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還存在有待改進和完善的方面,主要體現在四個“不夠”。
1、宣傳不夠深入。在調查中發現,鄉鎮領導重視程度不平衡,導致農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鄉鎮領導重視不夠,由于害怕因廣泛宣傳導致享受面太大,致使鄉鎮負擔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時,不敢大膽宣傳、大膽實施,導致部分農民群眾對農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如在入戶調查時發現,有的農民群眾反映“別人能吃低保,我為什么不能吃”,就是因為沒能理解農村低保政策,把農村低保政策理解為是一種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戶對700元的標準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夠寬。從全縣來看,寫申請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鎮20xx年寫申請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幾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戶只有24戶52人;包鸞鎮20xx年全鎮申請農村低保人員186戶,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戶;許明寺鎮全鎮特貧困戶586戶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戶數只有177戶383人。從全縣來看,20xx年,全縣享受農村低保的只有7387戶14181人,僅占全縣農村人口總數的2.1%,其中湛普鎮只占0.6%,絕大多數貧困人口未能享受到農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夠足。從調研的幾個鎮的情況看,低保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的一個月享受了58元,也僅有湛普鎮一人,此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決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還有的十幾元,多數是20元—40元之間。從現行的物價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幣還不夠買一斤豬肉(一斤豬肉市價13元左右),買植物油也只能買一斤多點(一斤菜油市價7元左右),完全不能滿足貧困農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對農村群眾的生產、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夠規范。從調查的情況看,存在有這樣幾種操作不夠規范:一是發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統一、不規范。有的鄉鎮在發放低保金時采取辦理農村低保卡的形式,讓低保戶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有的鄉鎮則在民政辦公室由專人按季度或按月為低保戶發放低保金。二是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上不統一、不規范。幾個鎮各村社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時也不完全統一,有的計算了這樣沒計算那樣,有的計算了那樣又沒算這樣,有的反映在調查時農戶隱瞞隱性收入,還有反映說調查時掌握項目內容不準確。三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不規范。有的采取民主推薦,有的采取入戶調查,還有的則采取村支干部憑印象,有的談到準備將采取以“抽鑒”的方式確定,花樣百出。
三、調研工作建議
(一)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
一是要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召開各種會議、辦專欄、辦板報、政(村)務公開欄、有線電視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到讓這一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對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如加大對計劃生育法的宣傳,讓農民群眾切實做到少生優生、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存質量;加大對支農、惠農政策的宣傳,讓群眾了解國家政策、掌握國家政策,從而很好的執行和遵守國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對道德規范的宣傳力度和對農民群眾的道德觀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對群眾進行愛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讓年輕人孝敬父母、贍養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會、推向政府,減輕社會負擔。
(二)做好擴面工作。
一是堅持逐步擴大的原則。建議由去年的2.1%在近兩三年內逐步擴大到5%,讓更多的農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進一步細化對象條件。如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等弱勢群體是否作為一個硬性條件納入農村低保對象應加以認真研究,以便鄉鎮、村社操作實施。三是合理界定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對哪些可作為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應加以明確和規范。四是適當降低并按各鄉鎮的實際情況負擔比例。全縣31個鄉鎮的財力發展不平衡,有的鄉鎮財力較好(如沿江的鄉鎮、沿路的鄉鎮),有的則較差,建議按鄉鎮財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負擔。通過以上措施,將農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擴大,讓更多的農村貧困戶享受國家改革發展成果,享受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從2023年全縣農村低保享受情況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數量太低。建議人均月享受應不低于30—40元,不足此標準的補足這個標準。同時,在調研中發現的雖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過700元,但由于這些家庭成員中有“老病號”或重病的或其他開支相當大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應建立救濟救扶制度,采取其他救濟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
(四)進一步規范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四條原則,確保這一惠民政策“陽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請、調查摸底、社民小組推薦、村民議事代表評議、駐村干部和村支兩委干部入戶核實、村支兩委初定、鄉鎮審核、民政部門審批、銀行發放。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做到“四張榜四公開”,即社民小組推薦后張榜公開、村支兩委初定后張榜公開、鄉鎮審核后張榜公開、民政部門審批后張榜公開。同時,可以在鄉鎮或村(居)委會設立農村低保舉報箱,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
第6篇 關于我縣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愛民生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會派出了調查組,在黃志勇副主任的帶領下,到了縣民政局,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及有關股室的工作匯報,還分別在太保鎮、禾洞鎮、永和鎮、小三江鎮、福堂鎮、吉田鎮召開了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民政辦和部分村委會干部、縣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匯報和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基礎扎實,成績突出。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具體負責農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民政部門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營造良好的工作平臺。在抓好低保工作規范,業務指導,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責任,抓好政策宣傳;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調查摸底審報、低保金發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會干部也積極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由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確保了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存在問題。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存在的差距和問題。
1、宣傳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到位??h政府及職能部門對農村低保工作極為重視,但仍有少數干部群眾對農村低保工作認識不足,認為農村低保是縣政府的事,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對政策宣傳,正面引導不夠到位,部分處于低保邊緣的群眾爭著要低保,特別是在每年9月份調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對象怨氣連天,不愿脫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鎮、縣部門上訪,給低保工作帶來不小壓力。
2、收入核定難,動態管理難以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做到嚴格把握政策,規范審批程序,使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低保對象得到了實惠。但由于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性收入難以確定,增加收入不穩定,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加上許多群眾不積極配合,高收低報,造成調查情況有些失真,核實收入失準;二是低保成份復雜,人戶分離情況較多。家庭隱性收入難以調查和掌握,加上又沒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給家庭經濟收入測算帶來困難,低保對象難確定。三是邊緣人群難以區分。對于家庭人均純收入的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往往把握不準,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低保工作有效開展。
3、低保農戶收入渠道不寬,農戶返貧現象突出。實行農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傳統的社會制度,保障貧困農民基本生活,減輕貧困農民的生活危機,從而使他們能夠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保障水平比較低,農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夠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夠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當一部分農村低保戶雖然一時基本解決生活困難,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學或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貧,加上我縣屬少數民族貧困縣,農村低保對象覆蓋面也越來越廣,進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戶也越來越多,我縣財力有困難,所需配套資金增幅大,明顯產生資金保障與人數增加失衡情況,無法達到應補盡補。
三、幾點建議
通過調查,我們認為,做好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重視是前提,資金落實是關鍵,完善制度是保障,規范管理是根本,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和監督。因此,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農村群眾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同時,積極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讓更多的群眾積極走出低保,切實把黨對弱勢群體的政策關懷落到實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措施。農村低保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鎮、村各級的共同努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努力把這項德政善舉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準確界定家庭收入,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確定對象;三是認真落實政策,嚴格把關,全程接受群眾監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問題的發生。
3、加大資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擴面力度。一是縣政府要加大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二是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補助標準;三是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貧開發和優惠政策,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扶貧開發,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讓更多貧困家庭脫離低保救助,脫貧致富。
縣人大常委會調查組
20xx年6月3日
第7篇 縣開展農村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縣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有效保障和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體基本生活,對緩和社會矛盾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隨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深化,出現了諸多問題,充分認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好這些問題,對于完善xx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一、工作現狀
在農村低保制度實施過程中,凡是持有xx縣常住農業戶口的,屬xx縣認定的特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貧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 -1067元)均納入保障范疇。目前,xx縣農村標準是特困戶每人每月80元;貧困戶每人每月65元,保障標準既體現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參照城市低?;A上,堅持動態管理下的相對穩定,即一年一調整,特殊情況可半年一調整(殘疾人、長期患大病、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一年不變)。自2023年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以來,全縣農牧民收益農村低保資金達到3500萬元;對低保戶各類助學、建房、節日慰問、大病救助等配套資金達到1000余萬元。通過農村低保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實施,切實維護了農村困難群體基本利益,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了農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權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難以確定。
一是家庭成員界定困難,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從家庭成員中分離出來,成為獨居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贍養義務,甚至把老人贍養義務推向社會,造成新的困難群體。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難,由于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油葵、牲畜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在價值轉化過程中,收入難以貨幣化,存在較大隨意性。三是家庭成員中有經濟來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員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單位出示勞動報酬證明或以各種理由少報、漏報、瞞報收入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隱藏隱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遺產贈予、家產繼承、外地務工收入等都無法核實和統計。五是民政部門面對單位與個人的申報行為并沒有直接制約力,均導致家庭收入情況摻雜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戶調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費能力和外部觀察法,即通過其消費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為觀察居民收入水平,雖然是一個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對于那些處于低保臨界線的家庭同樣存在著界定難的現象。以上這些因素的存在,導致對家庭收入界定難度增大。
(二)新增人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低保資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響到農村低保工作的全面開展,低保預算資金落實不及時,是導致低保金發放難、低保保障標準低、覆蓋面窄的直接原因。當前,xx縣在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難解決的就是資金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后續資金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應保盡保、新增人員問題的解決,普遍存在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的問題。因為擔心按照低保條件進行擴面后,上級下撥資金不能增加,財政配套資金無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時足額發放的尷尬境地,從而制約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就xx縣而言,自治區認定人數為5184人,而實際人數為10184人,從2023年至今xx縣對多出5000人實行本級財政自行負擔。如果上級對這5000人的低保資金一直沒有補助,縣財力負擔壓力將很沉重,就很難再擴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與其他社會救助不協調。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全面建設農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種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在農村、城鎮中的建立、實施和力度不同,從而造成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難銜接。農村低保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解決低保對象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難。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殘導致貧困,被列入保障對象;一些老人由于養老問題沒有得到落實而被列入等現象。如果各種救濟保障體系彼此銜接,就會減少很多類似的貧困群體和列入對象,從而節約大量資金。很多社會問題也會迎刃而解。例如:2023年出臺的五·七工、家屬工可以交納養老金(城市戶口且女55歲以上,男60歲以上),由于戶口性質問題,農村困難家庭沒有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四)低保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改善。
從低保制度建立以來,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的問題。 在調研中發現,一些低保戶通過勤勞經營脫離了貧困,越過了低保線,然而這一部分人員總想一些辦法隱藏或采取一些辦法阻止取消低保資格。雖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顯,還存在“養懶漢”的現象。農村低保擴面后,邊緣戶對象難以確定,且這部分生活水平處于低保線臨界狀態的低收入戶,按政策不能納入低保范圍,但家庭往往會因病、因學、因災等情況導致深度貧困,這種現象應不應該納入低保也亟待考慮。
(五)基層工作人員缺少或無專業操作人員。
目前,xx縣六鄉一鎮有基層民政工作人員21人,農村低保對象10184人?;鶎用裾块T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制約工作的規范開展,各鄉(鎮)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還不是專業從事該項工作。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審和復審難免依賴于村(居)委會運作,村(居)難免要結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關系,這就給低保資金的專項性、民主性、公開性帶來一定難度。基層工作人員,尤其是鄉(鎮)民政機構工作人員不確定性和非專業性,導致操作過程比較較盲目,憑經驗和感情工作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幾點建議
(一)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農村保障制度是保證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而科學準確地測算低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確定保障對象及補助標準的主要依據。制定科學的農村家庭收入核定辦法,科學準確地核定申請對象家庭收入,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并得到及時救助的關鍵。一是應結合農村實際,民政會同財政、統計、農業、物價等部門,深入鄉(村)及市場對農業收入的項目、產值、投入成本及價格進行認真細致地調查,確定一種較為合理的衡量標準;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細”和“扶弱就低”的原則,統一家庭收入核定項目、核定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辦法;三是鄉(鎮)、村在入戶調查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必順統一嚴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辦法進行評估、測算與核定,家庭收入類別應為種植、養殖、加工、勞務等收入和接受或應該接受的扶(撫、贍)養費等,在核定中根據縣域實際情況分類進行測算,但必須計算純收入,如種植、養植、加工等收入計算,應以總收入減去種、養、加工過程的投入費用,才能計算出實際收入,以促進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與公平;四是引入農村家庭支出評定機制,作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參考標準。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于當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導致家庭有看病錢沒吃飯錢的家庭,可適當考慮給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
(二)拓寬資金來源,確保資金到位。
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縣、鄉(鎮)財政壓力越來越大。一是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低保資金補助額度。二是隨著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加,縣財政也要適時增加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資金預算和工作經費投入額度,同時要求加大對低保工作經費的投入,使增長幅度與經濟發展增幅同步。三是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在社會上開展社會公益捐贈活動,廣泛動員鼓勵民營企業、社會慈善組織、團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同時,對捐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加以宣傳表彰,形成農村低保資金籌集的經?;?、制度化。
(三)加強部門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體系。
農村低保制度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中基礎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農村低保制度為基礎,把各項救助制度有機結合,才能形成針對農村貧困人多層次、全方位的救助體系,構建保障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一是在農村,低保制度為貧困群眾基本生活構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時,要建立健全對農村困難群眾長效幫扶機制,通過技術、項目、信息、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扶持低保戶大力發展種養殖業,鼓勵和扶持搞多種經營,同時積極與人社部門建立并規范農民工培訓及勞務輸出機構和制度,搞好勞務輸出,對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給予就業扶持,鼓勵其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變“輸血”為“造血”,使低保戶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與農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優惠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就醫、就學、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給予優惠或照顧,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機構,設立愛心捐贈點,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力量,發揮村(社區)作用,建立(村)社區再就業服務中心,多方為低保弱勢群體服務。力爭形xx縣政府主導,民政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機制,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進能出、保障準確、運轉良好”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必須堅持以規范工作程序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關鍵,突出把好重要環節,促進農村低保工作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對象的核查環節,對低保對象按照困難程度和收入來源不同建立起分類施保、定時核查制度,建立農村低保對象、家庭備案制度,落實財產登記和家庭收入定期申報規定,及時登記低保對象家庭異動情況。二是要把好低保審批環節,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務求公正、公平、公開。三是要形成長效干預機制,針對一些享受低保人員不配合政府就業再就業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況,建議出臺每年凡3次就業技能培訓不參加、2次提供就業機會,有勞動能力不去參加的低保家庭戶,強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絕不養“懶漢”,對越過低保線取消難問題,建議1-2年實行一次低保全面復審、申報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實情的動態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確保低保工作順利開展。
基層低保工作編制、機構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一是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在鄉(鎮)、村(居)委兩級設置專職民政低保信息員,鄉(鎮)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編制,根據工作量大小,確定村級低保信息員和人數,由縣級財政部門每年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二是充實工作力量。要適應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及時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干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各鄉(鎮)要重視民政辦公室建設,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解決有人辦事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培訓。低保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關鍵,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紀律嚴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