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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2(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05 07:01:57 查看人數:27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2

      第1篇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2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適應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改善和加強生產調度工作,以嚴密地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調度室是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調配中心。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實行調度室經理負責制,主要行使生產、施工、物資供應、貨物運輸、動力、安全環保等日常經營活動的指揮權。

      第三條調度工作實行生產經營型調度,調度人員要全面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和協調,以使生產經營達到高效率。

      第四條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以生產經營為依據,以完成工作計劃和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科學地、均衡地、協調地組織生產作業,并及時發現、研究和處理出現的問題,確保生產作業計劃的全面完成。

      第五條生產調度工作必須妥善處理產量與質量、速度與效益、生產與設備、生產與安全等關系。

      第六條調度工作要注重信息傳遞手段和方法的改進,保證調度指令及信息反饋的及時、準確與可追溯性。

      第七條調度人員必須遵守和執行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隨意和違規指揮。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根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年、季、月度銷售計劃以及其他任務要求等信息資料,制定年、季、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和輔助生產作業計劃,并分階段組織安排生產作業。

      第九條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狀態,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生產作業中的脫節失調和出現的異?,F象,確保各項工作的全面順利完成。

      第十條建立健全調度臺帳和統計臺帳,準確記錄調度指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以及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收集、整理、匯總年、季、月度生產運營統計資料及報表,按時報送有關領導或部門。

      第十一條 按期或適時召開調度會議,了解和聽取有關職能科室、車間對生產作業情況的匯報;分析研究生產作業計劃執行情況和其間存在的問題,平?協調作業進程,及時形成解決問題的實施方案,確保調度指令的準確可行。

      第十二條 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生產車間和有關職能科室執行生產調度會議決議的情況,督促其按期完成工作任務;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及時溝通情況,密切配合,解決好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

      第十三條 熟悉掌握本廠的生產工藝、生產能力、設備狀況,經營情況和有關的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規章制度等,明確了解與有關部門業務聯系的程序和規定,以使調度工作做到合理有序,準確得力。

      第十四條 重點掌握原材料儲備及計劃、設備檢修,電汽平?及用工狀況等,確實做到綜合平?提高生產和經濟效益。

      第十五條 對于影響生產、質量、安全等的關鍵環節如供電、供汽、危險物品的儲運等,調度室要實行統一調度,集中控制。

      第十六條 負責內部公務車輛的管理與調派工作;負責物資供應和貨物發運所需外調車輛的聯絡與規范管理;負責物資采購和外委加工的審核。

      第十七條 高度重視生產作業當中的安全問題。調度室專設安全管理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在各安全控制網點指定安檢員,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 安全管理負責人要認真學習安全管理知識,組織有關部門科室做好安全生產規劃,逐步完善安全生產基礎,規范安全制度,明確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 在綜合管理部的配合下,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明確設定安全重點控制環節,嚴防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 調度室在履行調度職責的同時,應依據崗位職責要求對下屬職能科室、車間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發現問題應了解原因并及時予以輔導或責令改正;以促進管理基礎的建立和完善,保障調度工作的有效運行。

      第二十一條 調度室要嚴格把握好可能影響到公司重大利益的各種工作程序和管理控制程序,特殊情況應主動予以協調,妥善處理。

      第二十二條 負責辦好公司領導交辦和各種會議臨時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調度系統實行二級調度,調度室直接調度至直屬科室和車間,二級調度由有關負責人兼職;但生產班組和施工隊在業務上需要時應同時接受調度室和其直接主管的指揮;協調工作由調度室負責。

      第二十五條 調度室根據工作的需要,有權要求有關職能部門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情況(包括統計數字、原始記錄、工藝布置和流程圖以及電、水、汽管線的位置圖、生產工作報告等)。

      第二十六條 調度指令一經下達必須執行。有關主管負責人或專業部門,應及時向調度室提供對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進行臨時調整的需要和情況;并有責任向調度室匯報作業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其他異常情況。

      第二十七條 調度室發現違章作業現象,有權直接制止,并及時通知違章作業者的直接負責人予以處理。對重大問題可直接提交綜合管理部處理或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八條 調度室有權撤消下級調度不符合生產規律或不利于綜合平?的決定,下級調度必須服從。下級調度如有不同意見,可提請有關領導裁定;但在未裁定之前,必須按調度室的決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調度室在認為必要時,有權用調度命令或調度通知的方式,責成有關方面限期解決某些問題。在緊急情況下,有權指揮和調度本企業各車間及有關職能部門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設備等,有關方面必須執行。

      第四章調度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建立生產作業計劃執行進度匯報制度。下級科室、車間必須按規定規定的調度內容和時限,向調度室匯報生產作業完成情況。

      第三十一條 各級調度人員要認真細致地進行工作,凡屬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應自行處理或解決。對本單位 確實無能力解決或需要有關發面配合才能解決的問題,應逐級上報。

      第三十二條 建立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災害或生產關鍵部位出現問題等情況時,要及時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在向公司領導報告的同時,應組織力量,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事態的發展或擴大。對需要保護現場的,必須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三十三條 建立調度會議制度。每周至少開一次碰頭會,每月召開一次總結會。調度室應以“會議紀要”或“調度通知”的形式,將會議形成的決議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

      第三十四條 建立調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生產期間調度室至少留值一名調度員,負責生產調度工作;掌握生產作業情況做好值班記錄,報告和處理生產調度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值班人員更換或夜間值班必須對有關情況及遺留問題進行交接。

      第三十五條 調度員必須明確當班的工作任務,要把坐班

      調度和巡回檢查兩種工作方法結合起來進行工作,并及時溝通情況。

      第三十六條 巡回檢查的調度員的任務是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協助車間和工人解決問題。檢查生產情況的同時,對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設備管理等情況也要進行相應的檢查。

      第三十七條 對于下列人員和情況,調度室可直接提請綜合管理部予以獎勵或懲處:

      1、獎勵:(1)及時發現并避免重大設備或人身事故發生的;(2)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經核定明顯有益于提高經濟效益的。

      2、懲處:(1)不服從生產調度指揮,造成生產過程失調和經濟損失的;(2)違反規程,在生產中造成重大事故的;(3)嚴重違章作業,勸告制止無效的。

      第三十八條 調度人員要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敢于負責,能夠準確及時地反映或處理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能夠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講究工作方法,善于發揚團結協作的精神。

      第三十九條 公司在綜合管理部的組織下,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調度人員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調度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調度室可依據本規程制定調度管理的實施細則。

      第2篇 某不銹鋼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并卷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班長帶領全班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檢查每一個員工是否穿戴好勞保用品。

      (2)、接班后每人先檢查各自使用的工作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開卷機、卷取機、液壓小車、液壓剪、液壓站,行車、吊具、氬弧焊機等有無存在安全隱患。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3)、在操作開機前,必須讓員工肢體脫離鋼帶后,方可開機,以免鋼帶邊緣毛刺把手割傷或帶進夾送輥造成工傷。

      (4)、鋼帶卸卷打包時切記不可站在鋼帶頭正前方,防止鋼帶頭繃斷鐵絲打傷人體。對接鋼帶焊接后需打磨焊疤時,保持平整,在操作時不得在卷取機與轉向輥之間進行,打磨必須在停機后操作。

      (5)、上下卷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行車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持證上崗;鋼帶吊運不得從人員、設備上方經過。

      (6)、鋼帶、切頭切尾、鐵線等應根據6s要求,整齊地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退火爐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上下卷員工必須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在接班后及時檢查行車的各部件及聲音、按鈕、開關、吊鉤是否正常,有無存在安全隱患。

      吊帶上卷時人員應遠離開卷機附近,以免吊離地面的鋼帶碰傷人體。

      (3)鋼帶焊接前檢查焊機、電源及手柄線是否正常,避免漏電傷人。

      (4)、行車吊帶卸卷時,操作工應注意提醒卷取機周邊人員避讓,同時注意鋼帶不得吊得太高,避免頂鉤發生事故。吊運過程中,吊件不得從人員頭頂越過。

      (5)、下卷完畢,卷取機應低速啟動,逐漸加速至額定速度,避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安全事故隱患。

      (6)、任何人不得從無芯卷取機進料口處,踩在正在運行的鋼帶面上,走去卷取機的另一側,而應小心從“走帶地溝蓋板”通過或繞道而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7)、點爐前,爐頭爐尾禁止站人,以免爐子點火時,被火苗噴出灼傷。

      (8)、停爐時應先放下鐘罩閥,讓引風機鼓風機繼續運行,逐漸降低爐內溫度,絕不允許關閉水管閥門和快速降溫,避免設備損壞和煤氣管道破裂發生煤氣泄漏中毒事故。

      (9)、清理燒嘴時,應先關掉風門,側立拔開管道蓋,插進專用清理鐵釬,清掉管道內煤灰及焦油(注意一旦疏通即放出煤氣)完成后密封好燒嘴,避免發生人員煤氣中毒。

      (10)、每臺煤氣退火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滅火器材齊全,以防火災。

      (12)、使用過跨平車轉運鋼帶時,必須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禁止開車。

      (13)、過跨平車在運行時,地面鐵軌上存在低電壓大電流,嚴禁人員在鐵軌上行走,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4)、開卷活套坑防護欄上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牌。禁止人員站在活套坑上方的鋼帶上做任何作業,以免墜落。

      (15)、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之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鋼帶酸洗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設備的運行,要做到三勤:勤聽、勤看、勤摸,發現問題及時找相關技術人員處理,排除安全隱患,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本班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排除而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追究責任。

      (4)、開卷段操作員工,上卷喂帶進入夾送輥時,手離帶頭應有足夠距離,防止手套被鋼帶毛刺帶入夾送輥擠傷手指。

      (5)、主機手操控機器開卷時應緩慢進行,不得高速啟動或突然加速,以免把輔助手的手指帶入機器;

      (6)、拋丸機周邊撒落地面的鋼丸要及時清掃干凈,防止人員滑倒;

      (7)、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關閉引風機或抽風機,防止粉塵污染環境,對人體造成傷害;

      (8)、更換拋丸機皮帶或進行機體其它部位的維修維護,必須停機進行;

      (9)、靠近拋丸機工作時,操作人員要戴好防護面罩,防止鋼丸射傷眼睛。

      (10)、員工要熟悉磨光機性能并正確使用磨光機。更換砂輪片時應拔下電源插頭,同時對砂輪片進行檢查,發現有破損的禁止使用;

      (11)、磨光機一有故障,應及時送往電工班維修,禁止帶故障使用防止觸電;

      (12)、主機手與修磨工應相互配合,前后兼顧,發現問題及時停機,以免傷人;

      (13)、禁止進入卷取機護欄內進行任何操作,如確需進入操作,則應在停機后進行,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14)、各種運行設備皮帶,必須保持完整的防護罩。

      (15)、卸卷打包時,要求松緊適宜,防止打包帶繃斷傷人;

      (16)、行車起吊鋼帶時,行車必須由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來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滯留在鋼帶周邊,并避開行車運行路線下方區域,以確保安全;

      (17)、一旦發生特殊情況,必須緊急關閉設備電源。

      (18)、過跨平車的使用,同退火爐第(12)、(13)條之規定。

      (19)、各處廢酸池必須保持有完整的防護欄和警示牌,防止人員跌落其中。

      加酸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熟悉加酸工作的安全操作要點,了解酸液性質和特點;

      2. 正確佩戴及使用防腐蝕勞保用品,不得貪圖安逸而忽視安全;

      3. 取酸前,仔細檢查槽罐車的轉向、制動等各項技術性能是否正常,儲罐及其各個附件,如管道、閥門等的密封是否良好,液位浮標有無卡住,發現異常,應排除隱患后再取酸;

      4. 取酸時,先要檢查供酸管道有無破損,閥門是否有效,供酸管道準確插入車載槽罐并固定好,才能開啟供酸泵。操作人員在硝酸或氫氟酸未加到位時,不得遠離現場,密切觀察抽酸過程,以免抽酸過滿,如發生溢出應立即關閉酸泵電源開關;供酸管道應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防止酸液飛濺,灼傷人體;

      5. 滿車運行時,保持低速慢行,不得以傾斜角度上下斜坡,防止傾覆,進入車間應鳴笛提示周邊人員注意避讓;

      6. 加酸時,根據酸洗生產工藝配比進行操作,或根據班長指示進行加入,整個過程,加酸工不得離開現場,加酸到位及時關閉閥門,加酸管道按指定位置放好;

      7. 加酸完畢,酸車應開到指定地點,防止爆曬或影響其他工作安全,及時填寫加酸記錄。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同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及正確佩戴工具與“維修牌”。

      2、任何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按有電對待。

      3、檢修設備時必須切斷所修設備的電源,取下熔斷器,必要時應裝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懸掛印有電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上行車檢修時,也要在行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并且安排專人在掛牌處進行看護,防止他人誤送電、誤操作,或操作可能造成維修人員傷害的其他臨近設備(如行車)。

      4、 一經委派的看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自己的職責轉交他人履行。直至故障排除,接到維修人員通知撤離后,看護人員方能撤離。

      5、每次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落在設備中釀成事故。

      6、電器或線路拆線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使用絕緣膠布包扎。

      7、高空作業中必須扎好安全帶,必要時拉好警戒線,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作業完成后清理現場,避免高空墜物傷人。

      8、電工還應遵守《電氣安全規程》中的其他規定。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作業場所的廢油、廢水、廢物件應及時清理干凈,做到地面無油污,場地潔凈,平整、無絆腳物品,如有應設醒目標志或有防護措施。

      3、工作場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等應實行定點放置,擺放整齊,平穩可靠,無滑倒、傾斜的可能。

      4、各種備件應按限量擺放,不得妨礙操作大件隨時運送。

      5、氧氣、乙炔、油料(液壓油、齒輪油、柴油等)要遠離火源分開存放,周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備有應急滅火器材。

      6、油料的存放與取用,要注意防止泄漏和滴漏,浪費資源與污染環境。

      7、使用大錘時必須注意,不要對前后、左右及上下的人員、設備造成危害,不允許使用大錘和小錘相互打擊,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在多層交叉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帶,并注意統一指揮。

      9、在機械檢修時,應做到停機、停電,同時在啟動操作該設備的關鍵部位(如行車手柄、生產線操作面板等),懸掛印有鉗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如維修部件在啟動部位的直視范圍之外,則要指定專人看護,確保安全。

      10、使用氣體割焊作業,應先檢查其各種表、閥(減壓閥、回火閥)是否正常,各處接頭有無漏氣現象;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分開放置,相互位置不得少于5m;作業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配齊滅火器材,杜絕僥幸心理,禁止違規操作。

      11、電焊作業前,先檢查焊機是否正常,電壓是否符合標準,作業現場周邊若有易燃易爆物品,要先采取有效防護隔離措施以及滅火器材,防止焊渣滴落或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12、作業完畢要及時收拾作業的工具、設備與工件,清理現場,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13、在易燃易爆、油庫、煤氣區域動火作業,必須提前到安環科辦理《動火證》。

      14、要進入煤氣管道及其他狹小空間維修作業時,應事先取得安環科《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操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檢測空氣指標合格后,方可動工。

      煤氣發生爐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首先檢查提升機的潤滑系統、剎車靈敏度、鋼絲繩及其滑軌、煤斗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的部件應及時修復、加固或更換。

      3、煤斗裝運不能太滿,避免煤塊滾落傷人。

      4、儀表是否正常,如爐底、出口壓力、飽和溫度、出口溫度汽包壓力等指示是否在安全額定范圍。

      5、打釬操作時禁止拔開多個探火孔,避免煤氣冒出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6、避免空氣進入爐內發生爆炸。

      7、加煤時,打開煤倉,注意煤塊掉落傷人。

      8、打釬必須按工藝操作,防止斷釬傷人或造成渣盤損壞。

      9、啟爐前首先調節好鼓風機的風力,然后打開相應的閥門,排插爐內空氣,以免空氣與煤氣混合發生爆炸。

      10、煤氣發生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不得穿高跟鞋上崗。

      2、 交接班時需要先檢查行車的吊具(鋼絲繩、掛鉤)、制動等各部件是否正常,再試車看運作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要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3、 起吊重物時不能超載、斜拉、斜吊,做到垂直、平穩起吊,并注意前后、左右、上下是否有障礙物。

      4、 行車工嚴禁酒后上崗操作行車,進入駕駛室后應及時關閉進出門,嚴禁人為地破壞電氣連鎖裝置。

      5、 嚴禁未取得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操作行車。

      6、 行車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通知行車維修工及電工檢查維修。

      7、 檢修行車時,應切斷電源,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高空作業。在懸掛“檢修標識牌”的同時,指定專人在下方看護,制止其他行車撞擊或他人誤操作正在維修的行車,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 檢修或維修完畢后,行車工應先試吊、試運行,待一切正常后才能進行生產運行。

      9、 對包裝不嚴實的(特別是具有腐蝕性)粉狀物或液體禁止吊運。包裝嚴實的也應嚴格控制吊運高度在≦1米,不得從人員頭頂附近越過。

      10、 對超重物品或物品與地相連的不明重量之物禁止起吊。

      11、 對捆綁不牢的物品禁止吊運,杜絕僥幸心理。

      12、 當吊重物時,應做到平穩起吊,一旦發生重物在空中左右搖擺時不能運行大車或小車,待穩鉤操作完成后再運行。

      13、 當行車吊物起吊后,應鳴警鈴,提醒地面人員注意避讓。嚴禁吊件從人員或設備上方越過。

      14、國家安監之《行車操作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廠內牽引車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用車輛前應首先檢查整車情況,油、水、電是否足夠;方向、剎車是否靈敏;各個輪胎氣壓是否足夠;車燈、喇叭是否有效;車輛各構件的連接是否良好,油、水、電路是否暢通,有無泄漏。緊固件是否松動。

      2、 禁止超載、超速行駛,載貨不得超高、超寬。

      3、 危險物品封閉不嚴禁止轉運,避免泄漏傷人。

      4、 禁止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

      5、 傾斜路面、超陡坡道禁止駕駛。

      6、 嚴禁車輛與行人搶道。

      7、 遵守公司制定的廠區內交通規定。

      8、 任務完成后,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輛整潔、美觀。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 鍋爐蒸壓力不能超過額定范圍。

      3、 隨時檢查水源是否足夠,避免干鍋作業引發爆炸。

      4、 鼓風機、引風機的風力大小調節適宜,不能使火焰燒門。

      5、 上水管道和排污閥門、煙管是否暢通。

      6、 鼓風機、引風機、上水泵的電機是否正常運行。

      7、 壓力表、安全閥隨時作業監測,防止超壓爆炸。

      8、 鍋爐用水必須先處理確保水質達標,避免鍋內及管道堵塞。

      9、 鍋爐周邊禁止有易燃物,滅火設施必須齊備。

      10、 操作工上班時間嚴禁離開崗位。

      11、 發現異常情況,首先滅火降溫,打開安全閥,加入冷水循環冷卻。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空壓機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其他雜物,確保安全。

      2、經常檢查主電機運行是否平穩,有無振動異?,F象。

      3、排氣溫度、壓力等顯示值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冷卻器、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應定期更換。

      5、檢查各閥門、管道轉彎、接頭處有無泄漏,應保持暢通完好運作靈敏。

      6、自動運行的各項功能要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氣包安全閥要定期校驗。

      環保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上崗前必須準備好勞保用品如:防護面罩、膠手套、皮圍裙及防毒口罩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穿戴整齊。

      2、 上崗時中和工不得隨意卷起褲腿和衣袖,以免石灰粉、片堿及其他酸堿材料腐蝕皮膚。

      3、 操作中,需接觸廢酸或強堿時,必須穿好防腐蝕手套,必要時要戴好面罩。

      4、 有腐蝕性液體流過的閥門要采取防噴濺措施。啟閉時,動作應平穩緩慢,仍要穿好膠手套、白面罩。防止腐蝕性液體噴射灼傷人體。

      5、 做好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閥門、管道接頭緊固件是否松動,有無液體泄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各處池子的防護欄和蓋板以及警示牌,如發現破損要及時修復,防止事故發生。

      7、 嚴格按工藝要求,合理配置、投放酸堿中和、污水處理、酸霧處理、廢酸回收所需的各種化工材料,保證再利用的水質、空氣達標,及時清理所產生的廢棄物(污泥),防止污染環境,傷害人體健康。

      8、 隨時觀察環保處理效果,做到中和池ph值在7-8左右,進入生產環節再利用水質清亮無懸浮物,酸霧處理后排放的空氣做到無色無味,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以達到環保要求。

      9、 一旦人體接觸到或噴濺到的腐蝕性液體時,應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稀釋,防止肌膚進一步受到傷害;同時送公司醫務室處理,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鋼帶酸洗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設備的運行,要做到三勤:勤聽、勤看、勤摸,發現問題及時找相關技術人員處理,排除安全隱患,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本班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排除而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追究責任。

      (4)、開卷段操作員工,上卷喂帶進入夾送輥時,手離帶頭應有足夠距離,防止手套被鋼帶毛刺帶入夾送輥擠傷手指。

      (5)、主機手操控機器開卷時應緩慢進行,不得高速啟動或突然加速,以免把輔助手的手指帶入機器;

      (6)、拋丸機周邊撒落地面的鋼丸要及時清掃干凈,防止人員滑倒;

      (7)、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關閉引風機或抽風機,防止粉塵污染環境,對人體造成傷害;

      (8)、更換拋丸機皮帶或進行機體其它部位的維修維護,必須停機進行;

      (9)、靠近拋丸機工作時,操作人員要戴好防護面罩,防止鋼丸射傷眼睛。

      (10)、員工要熟悉磨光機性能并正確使用磨光機。更換砂輪片時應拔下電源插頭,同時對砂輪片進行檢查,發現有破損的禁止使用;

      (11)、磨光機一有故障,應及時送往電工班維修,禁止帶故障使用防止觸電;

      (12)、主機手與修磨工應相互配合,前后兼顧,發現問題及時停機,以免傷人;

      (13)、禁止進入卷取機護欄內進行任何操作,如確需進入操作,則應在停機后進行,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14)、各種運行設備皮帶,必須保持完整的防護罩。

      (15)、卸卷打包時,要求松緊適宜,防止打包帶繃斷傷人;

      (16)、行車起吊鋼帶時,行車必須由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來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滯留在鋼帶周邊,并避開行車運行路線下方區域,以確保安全;

      (17)、一旦發生特殊情況,必須緊急關閉設備電源。

      (18)、過跨平車的使用,同退火爐第(12)、(13)條之規定。

      (19)、各處廢酸池必須保持有完整的防護欄和警示牌,防止人員跌落其中。

      加酸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熟悉加酸工作的安全操作要點,了解酸液性質和特點;

      2. 正確佩戴及使用防腐蝕勞保用品,不得貪圖安逸而忽視安全;

      3. 取酸前,仔細檢查槽罐車的轉向、制動等各項技術性能是否正常,儲罐及其各個附件,如管道、閥門等的密封是否良好,液位浮標有無卡住,發現異常,應排除隱患后再取酸;

      4. 取酸時,先要檢查供酸管道有無破損,閥門是否有效,供酸管道準確插入車載槽罐并固定好,才能開啟供酸泵。操作人員在硝酸或氫氟酸未加到位時,不得遠離現場,密切觀察抽酸過程,以免抽酸過滿,如發生溢出應立即關閉酸泵電源開關;供酸管道應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防止酸液飛濺,灼傷人體;

      5. 滿車運行時,保持低速慢行,不得以傾斜角度上下斜坡,防止傾覆,進入車間應鳴笛提示周邊人員注意避讓;

      6. 加酸時,根據酸洗生產工藝配比進行操作,或根據班長指示進行加入,整個過程,加酸工不得離開現場,加酸到位及時關閉閥門,加酸管道按指定位置放好;

      7. 加酸完畢,酸車應開到指定地點,防止爆曬或影響其他工作安全,及時填寫加酸記錄。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同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及正確佩戴工具與“維修牌”。

      2、任何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按有電對待。

      3、檢修設備時必須切斷所修設備的電源,取下熔斷器,必要時應裝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懸掛印有電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上行車檢修時,也要在行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并且安排專人在掛牌處進行看護,防止他人誤送電、誤操作,或操作可能造成維修人員傷害的其他臨近設備(如行車)。

      4、 一經委派的看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自己的職責轉交他人履行。直至故障排除,接到維修人員通知撤離后,看護人員方能撤離。

      5、每次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落在設備中釀成事故。

      6、電器或線路拆線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使用絕緣膠布包扎。

      7、高空作業中必須扎好安全帶,必要時拉好警戒線,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作業完成后清理現場,避免高空墜物傷人。

      8、電工還應遵守《電氣安全規程》中的其他規定。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作業場所的廢油、廢水、廢物件應及時清理干凈,做到地面無油污,場地潔凈,平整、無絆腳物品,如有應設醒目標志或有防護措施。

      3、工作場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等應實行定點放置,擺放整齊,平穩可靠,無滑倒、傾斜的可能。

      4、各種備件應按限量擺放,不得妨礙操作大件隨時運送。

      5、氧氣、乙炔、油料(液壓油、齒輪油、柴油等)要遠離火源分開存放,周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備有應急滅火器材。

      6、油料的存放與取用,要注意防止泄漏和滴漏,浪費資源與污染環境。

      7、使用大錘時必須注意,不要對前后、左右及上下的人員、設備造成危害,不允許使用大錘和小錘相互打擊,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在多層交叉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帶,并注意統一指揮。

      9、在機械檢修時,應做到停機、停電,同時在啟動操作該設備的關鍵部位(如行車手柄、生產線操作面板等),懸掛印有鉗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如維修部件在啟動部位的直視范圍之外,則要指定專人看護,確保安全。

      10、使用氣體割焊作業,應先檢查其各種表、閥(減壓閥、回火閥)是否正常,各處接頭有無漏氣現象;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分開放置,相互位置不得少于5m;作業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配齊滅火器材,杜絕僥幸心理,禁止違規操作。

      11、電焊作業前,先檢查焊機是否正常,電壓是否符合標準,作業現場周邊若有易燃易爆物品,要先采取有效防護隔離措施以及滅火器材,防止焊渣滴落或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12、作業完畢要及時收拾作業的工具、設備與工件,清理現場,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13、在易燃易爆、油庫、煤氣區域動火作業,必須提前到安環科辦理《動火證》。

      14、要進入煤氣管道及其他狹小空間維修作業時,應事先取得安環科《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操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檢測空氣指標合格后,方可動工。

      煤氣發生爐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首先檢查提升機的潤滑系統、剎車靈敏度、鋼絲繩及其滑軌、煤斗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的部件應及時修復、加固或更換。

      3、煤斗裝運不能太滿,避免煤塊滾落傷人。

      4、儀表是否正常,如爐底、出口壓力、飽和溫度、出口溫度汽包壓力等指示是否在安全額定范圍。

      5、打釬操作時禁止拔開多個探火孔,避免煤氣冒出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6、避免空氣進入爐內發生爆炸。

      7、加煤時,打開煤倉,注意煤塊掉落傷人。

      8、打釬必須按工藝操作,防止斷釬傷人或造成渣盤損壞。

      9、啟爐前首先調節好鼓風機的風力,然后打開相應的閥門,排插爐內空氣,以免空氣與煤氣混合發生爆炸。

      10、煤氣發生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不得穿高跟鞋上崗。

      2、 交接班時需要先檢查行車的吊具(鋼絲繩、掛鉤)、制動等各部件是否正常,再試車看運作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要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3、 起吊重物時不能超載、斜拉、斜吊,做到垂直、平穩起吊,并注意前后、左右、上下是否有障礙物。

      4、 行車工嚴禁酒后上崗操作行車,進入駕駛室后應及時關閉進出門,嚴禁人為地破壞電氣連鎖裝置。

      5、 嚴禁未取得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操作行車。

      6、 行車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通知行車維修工及電工檢查維修。

      7、 檢修行車時,應切斷電源,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高空作業。在懸掛“檢修標識牌”的同時,指定專人在下方看護,制止其他行車撞擊或他人誤操作正在維修的行車,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 檢修或維修完畢后,行車工應先試吊、試運行,待一切正常后才能進行生產運行。

      9、 對包裝不嚴實的(特別是具有腐蝕性)粉狀物或液體禁止吊運。包裝嚴實的也應嚴格控制吊運高度在≦1米,不得從人員頭頂附近越過。

      10、 對超重物品或物品與地相連的不明重量之物禁止起吊。

      11、 對捆綁不牢的物品禁止吊運,杜絕僥幸心理。

      12、 當吊重物時,應做到平穩起吊,一旦發生重物在空中左右搖擺時不能運行大車或小車,待穩鉤操作完成后再運行。

      13、 當行車吊物起吊后,應鳴警鈴,提醒地面人員注意避讓。嚴禁吊件從人員或設備上方越過。

      14、國家安監之《行車操作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廠內牽引車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用車輛前應首先檢查整車情況,油、水、電是否足夠;方向、剎車是否靈敏;各個輪胎氣壓是否足夠;車燈、喇叭是否有效;車輛各構件的連接是否良好,油、水、電路是否暢通,有無泄漏。緊固件是否松動。

      2、 禁止超載、超速行駛,載貨不得超高、超寬。

      3、 危險物品封閉不嚴禁止轉運,避免泄漏傷人。

      4、 禁止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

      5、 傾斜路面、超陡坡道禁止駕駛。

      6、 嚴禁車輛與行人搶道。

      7、 遵守公司制定的廠區內交通規定。

      8、 任務完成后,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輛整潔、美觀。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 鍋爐蒸壓力不能超過額定范圍。

      3、 隨時檢查水源是否足夠,避免干鍋作業引發爆炸。

      4、 鼓風機、引風機的風力大小調節適宜,不能使火焰燒門。

      5、 上水管道和排污閥門、煙管是否暢通。

      6、 鼓風機、引風機、上水泵的電機是否正常運行。

      7、 壓力表、安全閥隨時作業監測,防止超壓爆炸。

      8、 鍋爐用水必須先處理確保水質達標,避免鍋內及管道堵塞。

      9、 鍋爐周邊禁止有易燃物,滅火設施必須齊備。

      10、 操作工上班時間嚴禁離開崗位。

      11、 發現異常情況,首先滅火降溫,打開安全閥,加入冷水循環冷卻。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空壓機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其他雜物,確保安全。

      2、經常檢查主電機運行是否平穩,有無振動異?,F象。

      3、排氣溫度、壓力等顯示值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冷卻器、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應定期更換。

      5、檢查各閥門、管道轉彎、接頭處有無泄漏,應保持暢通完好運作靈敏。

      6、自動運行的各項功能要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氣包安全閥要定期校驗。

      環保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上崗前必須準備好勞保用品如:防護面罩、膠手套、皮圍裙及防毒口罩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穿戴整齊。

      2、 上崗時中和工不得隨意卷起褲腿和衣袖,以免石灰粉、片堿及其他酸堿材料腐蝕皮膚。

      3、 操作中,需接觸廢酸或強堿時,必須穿好防腐蝕手套,必要時要戴好面罩。

      4、 有腐蝕性液體流過的閥門要采取防噴濺措施。啟閉時,動作應平穩緩慢,仍要穿好膠手套、白面罩。防止腐蝕性液體噴射灼傷人體。

      5、 做好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閥門、管道接頭緊固件是否松動,有無液體泄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各處池子的防護欄和蓋板以及警示牌,如發現破損要及時修復,防止事故發生。

      7、 嚴格按工藝要求,合理配置、投放酸堿中和、污水處理、酸霧處理、廢酸回收所需的各種化工材料,保證再利用的水質、空氣達標,及時清理所產生的廢棄物(污泥),防止污染環境,傷害人體健康。

      8、 隨時觀察環保處理效果,做到中和池ph值在7-8左右,進入生產環節再利用水質清亮無懸浮物,酸霧處理后排放的空氣做到無色無味,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以達到環保要求。

      9、 一旦人體接觸到或噴濺到的腐蝕性液體時,應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稀釋,防止肌膚進一步受到傷害;同時送公司醫務室處理,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第3篇 某某不銹鋼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并卷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班長帶領全班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檢查每一個員工是否穿戴好勞保用品。

      (2)、接班后每人先檢查各自使用的工作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開卷機、卷取機、液壓小車、液壓剪、液壓站,行車、吊具、氬弧焊機等有無存在安全隱患。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3)、在操作開機前,必須讓員工肢體脫離鋼帶后,方可開機,以免鋼帶邊緣毛刺把手割傷或帶進夾送輥造成工傷。

      (4)、鋼帶卸卷打包時切記不可站在鋼帶頭正前方,防止鋼帶頭繃斷鐵絲打傷人體。對接鋼帶焊接后需打磨焊疤時,保持平整,在操作時不得在卷取機與轉向輥之間進行,打磨必須在停機后操作。

      (5)、上下卷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行車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持證上崗;鋼帶吊運不得從人員、設備上方經過。

      (6)、鋼帶、切頭切尾、鐵線等應根據6s要求,整齊地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退火爐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上下卷員工必須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在接班后及時檢查行車的各部件及聲音、按鈕、開關、吊鉤是否正常,有無存在安全隱患。

      吊帶上卷時人員應遠離開卷機附近,以免吊離地面的鋼帶碰傷人體。

      (3)鋼帶焊接前檢查焊機、電源及手柄線是否正常,避免漏電傷人。

      (4)、行車吊帶卸卷時,操作工應注意提醒卷取機周邊人員避讓,同時注意鋼帶不得吊得太高,避免頂鉤發生事故。吊運過程中,吊件不得從人員頭頂越過。

      (5)、下卷完畢,卷取機應低速啟動,逐漸加速至額定速度,避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安全事故隱患。

      (6)、任何人不得從無芯卷取機進料口處,踩在正在運行的鋼帶面上,走去卷取機的另一側,而應小心從“走帶地溝蓋板”通過或繞道而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7)、點爐前,爐頭爐尾禁止站人,以免爐子點火時,被火苗噴出灼傷。

      (8)、停爐時應先放下鐘罩閥,讓引風機鼓風機繼續運行,逐漸降低爐內溫度,絕不允許關閉水管閥門和快速降溫,避免設備損壞和煤氣管道破裂發生煤氣泄漏中毒事故。

      (9)、清理燒嘴時,應先關掉風門,側立拔開管道蓋,插進專用清理鐵釬,清掉管道內煤灰及焦油(注意一旦疏通即放出煤氣)完成后密封好燒嘴,避免發生人員煤氣中毒。

      (10)、每臺煤氣退火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滅火器材齊全,以防火災。

      (12)、使用過跨平車轉運鋼帶時,必須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禁止開車。

      (13)、過跨平車在運行時,地面鐵軌上存在低電壓大電流,嚴禁人員在鐵軌上行走,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4)、開卷活套坑防護欄上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牌。禁止人員站在活套坑上方的鋼帶上做任何作業,以免墜落。

      (15)、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之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鋼帶酸洗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設備的運行,要做到三勤:勤聽、勤看、勤摸,發現問題及時找相關技術人員處理,排除安全隱患,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本班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排除而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追究責任。

      (4)、開卷段操作員工,上卷喂帶進入夾送輥時,手離帶頭應有足夠距離,防止手套被鋼帶毛刺帶入夾送輥擠傷手指。

      (5)、主機手操控機器開卷時應緩慢進行,不得高速啟動或突然加速,以免把輔助手的手指帶入機器;

      (6)、拋丸機周邊撒落地面的鋼丸要及時清掃干凈,防止人員滑倒;

      (7)、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關閉引風機或抽風機,防止粉塵污染環境,對人體造成傷害;

      (8)、更換拋丸機皮帶或進行機體其它部位的維修維護,必須停機進行;

      (9)、靠近拋丸機工作時,操作人員要戴好防護面罩,防止鋼丸射傷眼睛。

      (10)、員工要熟悉磨光機性能并正確使用磨光機。更換砂輪片時應拔下電源插頭,同時對砂輪片進行檢查,發現有破損的禁止使用;

      (11)、磨光機一有故障,應及時送往電工班維修,禁止帶故障使用防止觸電;

      (12)、主機手與修磨工應相互配合,前后兼顧,發現問題及時停機,以免傷人;

      (13)、禁止進入卷取機護欄內進行任何操作,如確需進入操作,則應在停機后進行,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14)、各種運行設備皮帶,必須保持完整的防護罩。

      (15)、卸卷打包時,要求松緊適宜,防止打包帶繃斷傷人;

      (16)、行車起吊鋼帶時,行車必須由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來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滯留在鋼帶周邊,并避開行車運行路線下方區域,以確保安全;

      (17)、一旦發生特殊情況,必須緊急關閉設備電源。

      (18)、過跨平車的使用,同退火爐第(12)、(13)條之規定。

      (19)、各處廢酸池必須保持有完整的防護欄和警示牌,防止人員跌落其中。

      加酸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熟悉加酸工作的安全操作要點,了解酸液性質和特點;

      2. 正確佩戴及使用防腐蝕勞保用品,不得貪圖安逸而忽視安全;

      3. 取酸前,仔細檢查槽罐車的轉向、制動等各項技術性能是否正常,儲罐及其各個附件,如管道、閥門等的密封是否良好,液位浮標有無卡住,發現異常,應排除隱患后再取酸;

      4. 取酸時,先要檢查供酸管道有無破損,閥門是否有效,供酸管道準確插入車載槽罐并固定好,才能開啟供酸泵。操作人員在硝酸或氫氟酸未加到位時,不得遠離現場,密切觀察抽酸過程,以免抽酸過滿,如發生溢出應立即關閉酸泵電源開關;供酸管道應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防止酸液飛濺,灼傷人體;

      5. 滿車運行時,保持低速慢行,不得以傾斜角度上下斜坡,防止傾覆,進入車間應鳴笛提示周邊人員注意避讓;

      6. 加酸時,根據酸洗生產工藝配比進行操作,或根據班長指示進行加入,整個過程,加酸工不得離開現場,加酸到位及時關閉閥門,加酸管道按指定位置放好;

      7. 加酸完畢,酸車應開到指定地點,防止爆曬或影響其他工作安全,及時填寫加酸記錄。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同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及正確佩戴工具與“維修牌”。

      2、任何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按有電對待。

      3、檢修設備時必須切斷所修設備的電源,取下熔斷器,必要時應裝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懸掛印有電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上行車檢修時,也要在行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并且安排專人在掛牌處進行看護,防止他人誤送電、誤操作,或操作可能造成維修人員傷害的其他臨近設備(如行車)。

      4、 一經委派的看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自己的職責轉交他人履行。直至故障排除,接到維修人員通知撤離后,看護人員方能撤離。

      5、每次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落在設備中釀成事故。

      6、電器或線路拆線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使用絕緣膠布包扎。

      7、高空作業中必須扎好安全帶,必要時拉好警戒線,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作業完成后清理現場,避免高空墜物傷人。

      8、電工還應遵守《電氣安全規程》中的其他規定。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作業場所的廢油、廢水、廢物件應及時清理干凈,做到地面無油污,場地潔凈,平整、無絆腳物品,如有應設醒目標志或有防護措施。

      3、工作場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等應實行定點放置,擺放整齊,平穩可靠,無滑倒、傾斜的可能。

      4、各種備件應按限量擺放,不得妨礙操作大件隨時運送。

      5、氧氣、乙炔、油料(液壓油、齒輪油、柴油等)要遠離火源分開存放,周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備有應急滅火器材。

      6、油料的存放與取用,要注意防止泄漏和滴漏,浪費資源與污染環境。

      7、使用大錘時必須注意,不要對前后、左右及上下的人員、設備造成危害,不允許使用大錘和小錘相互打擊,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在多層交叉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帶,并注意統一指揮。

      9、在機械檢修時,應做到停機、停電,同時在啟動操作該設備的關鍵部位(如行車手柄、生產線操作面板等),懸掛印有鉗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如維修部件在啟動部位的直視范圍之外,則要指定專人看護,確保安全。

      10、使用氣體割焊作業,應先檢查其各種表、閥(減壓閥、回火閥)是否正常,各處接頭有無漏氣現象;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分開放置,相互位置不得少于5m;作業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配齊滅火器材,杜絕僥幸心理,禁止違規操作。

      11、電焊作業前,先檢查焊機是否正常,電壓是否符合標準,作業現場周邊若有易燃易爆物品,要先采取有效防護隔離措施以及滅火器材,防止焊渣滴落或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12、作業完畢要及時收拾作業的工具、設備與工件,清理現場,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13、在易燃易爆、油庫、煤氣區域動火作業,必須提前到安環科辦理《動火證》。

      14、要進入煤氣管道及其他狹小空間維修作業時,應事先取得安環科《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操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檢測空氣指標合格后,方可動工。

      煤氣發生爐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首先檢查提升機的潤滑系統、剎車靈敏度、鋼絲繩及其滑軌、煤斗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的部件應及時修復、加固或更換。

      3、煤斗裝運不能太滿,避免煤塊滾落傷人。

      4、儀表是否正常,如爐底、出口壓力、飽和溫度、出口溫度汽包壓力等指示是否在安全額定范圍。

      5、打釬操作時禁止拔開多個探火孔,避免煤氣冒出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6、避免空氣進入爐內發生爆炸。

      7、加煤時,打開煤倉,注意煤塊掉落傷人。

      8、打釬必須按工藝操作,防止斷釬傷人或造成渣盤損壞。

      9、啟爐前首先調節好鼓風機的風力,然后打開相應的閥門,排插爐內空氣,以免空氣與煤氣混合發生爆炸。

      10、煤氣發生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不得穿高跟鞋上崗。

      2、 交接班時需要先檢查行車的吊具(鋼絲繩、掛鉤)、制動等各部件是否正常,再試車看運作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要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3、 起吊重物時不能超載、斜拉、斜吊,做到垂直、平穩起吊,并注意前后、左右、上下是否有障礙物。

      4、 行車工嚴禁酒后上崗操作行車,進入駕駛室后應及時關閉進出門,嚴禁人為地破壞電氣連鎖裝置。

      5、 嚴禁未取得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操作行車。

      6、 行車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通知行車維修工及電工檢查維修。

      7、 檢修行車時,應切斷電源,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高空作業。在懸掛“檢修標識牌”的同時,指定專人在下方看護,制止其他行車撞擊或他人誤操作正在維修的行車,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 檢修或維修完畢后,行車工應先試吊、試運行,待一切正常后才能進行生產運行。

      9、 對包裝不嚴實的(特別是具有腐蝕性)粉狀物或液體禁止吊運。包裝嚴實的也應嚴格控制吊運高度在≦1米,不得從人員頭頂附近越過。

      10、 對超重物品或物品與地相連的不明重量之物禁止起吊。

      11、 對捆綁不牢的物品禁止吊運,杜絕僥幸心理。

      12、 當吊重物時,應做到平穩起吊,一旦發生重物在空中左右搖擺時不能運行大車或小車,待穩鉤操作完成后再運行。

      13、 當行車吊物起吊后,應鳴警鈴,提醒地面人員注意避讓。嚴禁吊件從人員或設備上方越過。

      14、國家安監之《行車操作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廠內牽引車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用車輛前應首先檢查整車情況,油、水、電是否足夠;方向、剎車是否靈敏;各個輪胎氣壓是否足夠;車燈、喇叭是否有效;車輛各構件的連接是否良好,油、水、電路是否暢通,有無泄漏。緊固件是否松動。

      2、 禁止超載、超速行駛,載貨不得超高、超寬。

      3、 危險物品封閉不嚴禁止轉運,避免泄漏傷人。

      4、 禁止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

      5、 傾斜路面、超陡坡道禁止駕駛。

      6、 嚴禁車輛與行人搶道。

      7、 遵守公司制定的廠區內交通規定。

      8、 任務完成后,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輛整潔、美觀。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 鍋爐蒸壓力不能超過額定范圍。

      3、 隨時檢查水源是否足夠,避免干鍋作業引發爆炸。

      4、 鼓風機、引風機的風力大小調節適宜,不能使火焰燒門。

      5、 上水管道和排污閥門、煙管是否暢通。

      6、 鼓風機、引風機、上水泵的電機是否正常運行。

      7、 壓力表、安全閥隨時作業監測,防止超壓爆炸。

      8、 鍋爐用水必須先處理確保水質達標,避免鍋內及管道堵塞。

      9、 鍋爐周邊禁止有易燃物,滅火設施必須齊備。

      10、 操作工上班時間嚴禁離開崗位。

      11、 發現異常情況,首先滅火降溫,打開安全閥,加入冷水循環冷卻。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空壓機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其他雜物,確保安全。

      2、經常檢查主電機運行是否平穩,有無振動異?,F象。

      3、排氣溫度、壓力等顯示值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冷卻器、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應定期更換。

      5、檢查各閥門、管道轉彎、接頭處有無泄漏,應保持暢通完好運作靈敏。

      6、自動運行的各項功能要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氣包安全閥要定期校驗。

      環保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上崗前必須準備好勞保用品如:防護面罩、膠手套、皮圍裙及防毒口罩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穿戴整齊。

      2、 上崗時中和工不得隨意卷起褲腿和衣袖,以免石灰粉、片堿及其他酸堿材料腐蝕皮膚。

      3、 操作中,需接觸廢酸或強堿時,必須穿好防腐蝕手套,必要時要戴好面罩。

      4、 有腐蝕性液體流過的閥門要采取防噴濺措施。啟閉時,動作應平穩緩慢,仍要穿好膠手套、白面罩。防止腐蝕性液體噴射灼傷人體。

      5、 做好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閥門、管道接頭緊固件是否松動,有無液體泄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各處池子的防護欄和蓋板以及警示牌,如發現破損要及時修復,防止事故發生。

      7、 嚴格按工藝要求,合理配置、投放酸堿中和、污水處理、酸霧處理、廢酸回收所需的各種化工材料,保證再利用的水質、空氣達標,及時清理所產生的廢棄物(污泥),防止污染環境,傷害人體健康。

      8、 隨時觀察環保處理效果,做到中和池ph值在7-8左右,進入生產環節再利用水質清亮無懸浮物,酸霧處理后排放的空氣做到無色無味,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以達到環保要求。

      9、 一旦人體接觸到或噴濺到的腐蝕性液體時,應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稀釋,防止肌膚進一步受到傷害;同時送公司醫務室處理,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并卷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班長帶領全班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檢查每一個員工是否穿戴好勞保用品。

      (2)、接班后每人先檢查各自使用的工作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開卷機、卷取機、液壓小車、液壓剪、液壓站,行車、吊具、氬弧焊機等有無存在安全隱患。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3)、在操作開機前,必須讓員工肢體脫離鋼帶后,方可開機,以免鋼帶邊緣毛刺把手割傷或帶進夾送輥造成工傷。

      (4)、鋼帶卸卷打包時切記不可站在鋼帶頭正前方,防止鋼帶頭繃斷鐵絲打傷人體。對接鋼帶焊接后需打磨焊疤時,保持平整,在操作時不得在卷取機與轉向輥之間進行,打磨必須在停機后操作。

      (5)、上下卷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行車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持證上崗;鋼帶吊運不得從人員、設備上方經過。

      (6)、鋼帶、切頭切尾、鐵線等應根據6s要求,整齊地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退火爐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上下卷員工必須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在接班后及時檢查行車的各部件及聲音、按鈕、開關、吊鉤是否正常,有無存在安全隱患。

      吊帶上卷時人員應遠離開卷機附近,以免吊離地面的鋼帶碰傷人體。

      (3)鋼帶焊接前檢查焊機、電源及手柄線是否正常,避免漏電傷人。

      (4)、行車吊帶卸卷時,操作工應注意提醒卷取機周邊人員避讓,同時注意鋼帶不得吊得太高,避免頂鉤發生事故。吊運過程中,吊件不得從人員頭頂越過。

      (5)、下卷完畢,卷取機應低速啟動,逐漸加速至額定速度,避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安全事故隱患。

      (6)、任何人不得從無芯卷取機進料口處,踩在正在運行的鋼帶面上,走去卷取機的另一側,而應小心從“走帶地溝蓋板”通過或繞道而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7)、點爐前,爐頭爐尾禁止站人,以免爐子點火時,被火苗噴出灼傷。

      (8)、停爐時應先放下鐘罩閥,讓引風機鼓風機繼續運行,逐漸降低爐內溫度,絕不允許關閉水管閥門和快速降溫,避免設備損壞和煤氣管道破裂發生煤氣泄漏中毒事故。

      (9)、清理燒嘴時,應先關掉風門,側立拔開管道蓋,插進專用清理鐵釬,清掉管道內煤灰及焦油(注意一旦疏通即放出煤氣)完成后密封好燒嘴,避免發生人員煤氣中毒。

      (10)、每臺煤氣退火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滅火器材齊全,以防火災。

      (12)、使用過跨平車轉運鋼帶時,必須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禁止開車。

      (13)、過跨平車在運行時,地面鐵軌上存在低電壓大電流,嚴禁人員在鐵軌上行走,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4)、開卷活套坑防護欄上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牌。禁止人員站在活套坑上方的鋼帶上做任何作業,以免墜落。

      (15)、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之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鋼帶酸洗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每個員工配備的勞保用品在上班期間必須佩戴齊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設備的運行,要做到三勤:勤聽、勤看、勤摸,發現問題及時找相關技術人員處理,排除安全隱患,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本班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排除而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追究責任。

      (4)、開卷段操作員工,上卷喂帶進入夾送輥時,手離帶頭應有足夠距離,防止手套被鋼帶毛刺帶入夾送輥擠傷手指。

      (5)、主機手操控機器開卷時應緩慢進行,不得高速啟動或突然加速,以免把輔助手的手指帶入機器;

      (6)、拋丸機周邊撒落地面的鋼丸要及時清掃干凈,防止人員滑倒;

      (7)、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關閉引風機或抽風機,防止粉塵污染環境,對人體造成傷害;

      (8)、更換拋丸機皮帶或進行機體其它部位的維修維護,必須停機進行;

      (9)、靠近拋丸機工作時,操作人員要戴好防護面罩,防止鋼丸射傷眼睛。

      (10)、員工要熟悉磨光機性能并正確使用磨光機。更換砂輪片時應拔下電源插頭,同時對砂輪片進行檢查,發現有破損的禁止使用;

      (11)、磨光機一有故障,應及時送往電工班維修,禁止帶故障使用防止觸電;

      (12)、主機手與修磨工應相互配合,前后兼顧,發現問題及時停機,以免傷人;

      (13)、禁止進入卷取機護欄內進行任何操作,如確需進入操作,則應在停機后進行,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14)、各種運行設備皮帶,必須保持完整的防護罩。

      (15)、卸卷打包時,要求松緊適宜,防止打包帶繃斷傷人;

      (16)、行車起吊鋼帶時,行車必須由持有《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來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滯留在鋼帶周邊,并避開行車運行路線下方區域,以確保安全;

      (17)、一旦發生特殊情況,必須緊急關閉設備電源。

      (18)、過跨平車的使用,同退火爐第(12)、(13)條之規定。

      (19)、各處廢酸池必須保持有完整的防護欄和警示牌,防止人員跌落其中。

      加酸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熟悉加酸工作的安全操作要點,了解酸液性質和特點;

      2. 正確佩戴及使用防腐蝕勞保用品,不得貪圖安逸而忽視安全;

      3. 取酸前,仔細檢查槽罐車的轉向、制動等各項技術性能是否正常,儲罐及其各個附件,如管道、閥門等的密封是否良好,液位浮標有無卡住,發現異常,應排除隱患后再取酸;

      4. 取酸時,先要檢查供酸管道有無破損,閥門是否有效,供酸管道準確插入車載槽罐并固定好,才能開啟供酸泵。操作人員在硝酸或氫氟酸未加到位時,不得遠離現場,密切觀察抽酸過程,以免抽酸過滿,如發生溢出應立即關閉酸泵電源開關;供酸管道應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防止酸液飛濺,灼傷人體;

      5. 滿車運行時,保持低速慢行,不得以傾斜角度上下斜坡,防止傾覆,進入車間應鳴笛提示周邊人員注意避讓;

      6. 加酸時,根據酸洗生產工藝配比進行操作,或根據班長指示進行加入,整個過程,加酸工不得離開現場,加酸到位及時關閉閥門,加酸管道按指定位置放好;

      7. 加酸完畢,酸車應開到指定地點,防止爆曬或影響其他工作安全,及時填寫加酸記錄。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同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及正確佩戴工具與“維修牌”。

      2、任何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按有電對待。

      3、檢修設備時必須切斷所修設備的電源,取下熔斷器,必要時應裝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懸掛印有電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上行車檢修時,也要在行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并且安排專人在掛牌處進行看護,防止他人誤送電、誤操作,或操作可能造成維修人員傷害的其他臨近設備(如行車)。

      4、 一經委派的看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自己的職責轉交他人履行。直至故障排除,接到維修人員通知撤離后,看護人員方能撤離。

      5、每次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落在設備中釀成事故。

      6、電器或線路拆線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使用絕緣膠布包扎。

      7、高空作業中必須扎好安全帶,必要時拉好警戒線,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作業完成后清理現場,避免高空墜物傷人。

      8、電工還應遵守《電氣安全規程》中的其他規定。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作業場所的廢油、廢水、廢物件應及時清理干凈,做到地面無油污,場地潔凈,平整、無絆腳物品,如有應設醒目標志或有防護措施。

      3、工作場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等應實行定點放置,擺放整齊,平穩可靠,無滑倒、傾斜的可能。

      4、各種備件應按限量擺放,不得妨礙操作大件隨時運送。

      5、氧氣、乙炔、油料(液壓油、齒輪油、柴油等)要遠離火源分開存放,周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備有應急滅火器材。

      6、油料的存放與取用,要注意防止泄漏和滴漏,浪費資源與污染環境。

      7、使用大錘時必須注意,不要對前后、左右及上下的人員、設備造成危害,不允許使用大錘和小錘相互打擊,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在多層交叉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帶,并注意統一指揮。

      9、在機械檢修時,應做到停機、停電,同時在啟動操作該設備的關鍵部位(如行車手柄、生產線操作面板等),懸掛印有鉗工姓名、聯系電話的“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如維修部件在啟動部位的直視范圍之外,則要指定專人看護,確保安全。

      10、使用氣體割焊作業,應先檢查其各種表、閥(減壓閥、回火閥)是否正常,各處接頭有無漏氣現象;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分開放置,相互位置不得少于5m;作業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配齊滅火器材,杜絕僥幸心理,禁止違規操作。

      11、電焊作業前,先檢查焊機是否正常,電壓是否符合標準,作業現場周邊若有易燃易爆物品,要先采取有效防護隔離措施以及滅火器材,防止焊渣滴落或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12、作業完畢要及時收拾作業的工具、設備與工件,清理現場,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13、在易燃易爆、油庫、煤氣區域動火作業,必須提前到安環科辦理《動火證》。

      14、要進入煤氣管道及其他狹小空間維修作業時,應事先取得安環科《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操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檢測空氣指標合格后,方可動工。

      煤氣發生爐安全操作規程

      1、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首先檢查提升機的潤滑系統、剎車靈敏度、鋼絲繩及其滑軌、煤斗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的部件應及時修復、加固或更換。

      3、煤斗裝運不能太滿,避免煤塊滾落傷人。

      4、儀表是否正常,如爐底、出口壓力、飽和溫度、出口溫度汽包壓力等指示是否在安全額定范圍。

      5、打釬操作時禁止拔開多個探火孔,避免煤氣冒出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6、避免空氣進入爐內發生爆炸。

      7、加煤時,打開煤倉,注意煤塊掉落傷人。

      8、打釬必須按工藝操作,防止斷釬傷人或造成渣盤損壞。

      9、啟爐前首先調節好鼓風機的風力,然后打開相應的閥門,排插爐內空氣,以免空氣與煤氣混合發生爆炸。

      10、煤氣發生爐配置的“一氧化碳檢測儀”,應24小時全程在線運行,任何人不得將電源插頭拔掉。否則,萬一煤氣泄漏,因貽誤警情而造成人員中毒,將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1、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第13、14條規定,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不得穿高跟鞋上崗。

      2、 交接班時需要先檢查行車的吊具(鋼絲繩、掛鉤)、制動等各部件是否正常,再試車看運作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要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3、 起吊重物時不能超載、斜拉、斜吊,做到垂直、平穩起吊,并注意前后、左右、上下是否有障礙物。

      4、 行車工嚴禁酒后上崗操作行車,進入駕駛室后應及時關閉進出門,嚴禁人為地破壞電氣連鎖裝置。

      5、 嚴禁未取得行車操作資格證書的人操作行車。

      6、 行車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通知行車維修工及電工檢查維修。

      7、 檢修行車時,應切斷電源,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高空作業。在懸掛“檢修標識牌”的同時,指定專人在下方看護,制止其他行車撞擊或他人誤操作正在維修的行車,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 檢修或維修完畢后,行車工應先試吊、試運行,待一切正常后才能進行生產運行。

      9、 對包裝不嚴實的(特別是具有腐蝕性)粉狀物或液體禁止吊運。包裝嚴實的也應嚴格控制吊運高度在≦1米,不得從人員頭頂附近越過。

      10、 對超重物品或物品與地相連的不明重量之物禁止起吊。

      11、 對捆綁不牢的物品禁止吊運,杜絕僥幸心理。

      12、 當吊重物時,應做到平穩起吊,一旦發生重物在空中左右搖擺時不能運行大車或小車,待穩鉤操作完成后再運行。

      13、 當行車吊物起吊后,應鳴警鈴,提醒地面人員注意避讓。嚴禁吊件從人員或設備上方越過。

      14、國家安監之《行車操作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同樣適用于本操作規程。

      廠內牽引車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用車輛前應首先檢查整車情況,油、水、電是否足夠;方向、剎車是否靈敏;各個輪胎氣壓是否足夠;車燈、喇叭是否有效;車輛各構件的連接是否良好,油、水、電路是否暢通,有無泄漏。緊固件是否松動。

      2、 禁止超載、超速行駛,載貨不得超高、超寬。

      3、 危險物品封閉不嚴禁止轉運,避免泄漏傷人。

      4、 禁止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

      5、 傾斜路面、超陡坡道禁止駕駛。

      6、 嚴禁車輛與行人搶道。

      7、 遵守公司制定的廠區內交通規定。

      8、 任務完成后,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輛整潔、美觀。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上班時要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2、 鍋爐蒸壓力不能超過額定范圍。

      3、 隨時檢查水源是否足夠,避免干鍋作業引發爆炸。

      4、 鼓風機、引風機的風力大小調節適宜,不能使火焰燒門。

      5、 上水管道和排污閥門、煙管是否暢通。

      6、 鼓風機、引風機、上水泵的電機是否正常運行。

      7、 壓力表、安全閥隨時作業監測,防止超壓爆炸。

      8、 鍋爐用水必須先處理確保水質達標,避免鍋內及管道堵塞。

      9、 鍋爐周邊禁止有易燃物,滅火設施必須齊備。

      10、 操作工上班時間嚴禁離開崗位。

      11、 發現異常情況,首先滅火降溫,打開安全閥,加入冷水循環冷卻。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空壓機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其他雜物,確保安全。

      2、經常檢查主電機運行是否平穩,有無振動異?,F象。

      3、排氣溫度、壓力等顯示值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冷卻器、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應定期更換。

      5、檢查各閥門、管道轉彎、接頭處有無泄漏,應保持暢通完好運作靈敏。

      6、自動運行的各項功能要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氣包安全閥要定期校驗。

      環保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上崗前必須準備好勞保用品如:防護面罩、膠手套、皮圍裙及防毒口罩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穿戴整齊。

      2、 上崗時中和工不得隨意卷起褲腿和衣袖,以免石灰粉、片堿及其他酸堿材料腐蝕皮膚。

      3、 操作中,需接觸廢酸或強堿時,必須穿好防腐蝕手套,必要時要戴好面罩。

      4、 有腐蝕性液體流過的閥門要采取防噴濺措施。啟閉時,動作應平穩緩慢,仍要穿好膠手套、白面罩。防止腐蝕性液體噴射灼傷人體。

      5、 做好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閥門、管道接頭緊固件是否松動,有無液體泄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各處池子的防護欄和蓋板以及警示牌,如發現破損要及時修復,防止事故發生。

      7、 嚴格按工藝要求,合理配置、投放酸堿中和、污水處理、酸霧處理、廢酸回收所需的各種化工材料,保證再利用的水質、空氣達標,及時清理所產生的廢棄物(污泥),防止污染環境,傷害人體健康。

      8、 隨時觀察環保處理效果,做到中和池ph值在7-8左右,進入生產環節再利用水質清亮無懸浮物,酸霧處理后排放的空氣做到無色無味,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以達到環保要求。

      9、 一旦人體接觸到或噴濺到的腐蝕性液體時,應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稀釋,防止肌膚進一步受到傷害;同時送公司醫務室處理,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第4篇 z物業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物業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值班員必須熟悉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二)配電室值班人員一般不少于兩人,當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的清掃和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三)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四)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組織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和工作轉移制度、工作終結送電制度。

      (五)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確保人身和電器設備安全。

      二、設備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

      (二)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必須二人以上進行操作;要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三)工作時,電氣操作人員應當集中注意力,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禁止用手觸摸。

      (四)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使用的一般測電筆,只允許在500伏以下電壓使用。

      (五)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做好絕緣,以防發生觸電。

      (六)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七)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臨時地線,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遺忘在維修現場。

      (八)檢修完工后,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系好方能送電,以免發生意外。

      (九)工作結束后,全部工作人員必須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示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安裝復位。

      (十)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三、外部停電安全操作規程

      (一)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員要沉著冷靜,檢查站內設備有無故障,開關有無跳閘,繼電保護裝置是否聯動。

      (二)確定故障原因,及時通報部門主管,并做好倒閘操作的準備工作。

      (三)倒閘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倒閘操作規程》。

      (四)倒閘操作結束后,檢查站內配電設施,及時調整模擬板的運行方式,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值班員要詢問上級開閉站停電原因,做好詳細記錄,將詢問結果、設備運行狀況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空調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供冷前做好相關設備的檢查及檢修。

      (二)開啟冷卻水泵、冷凍水泵及冷卻塔的數量與開啟制冷機組的數量相同。

      (三)所要開啟的運轉設備進出口閥門應當打開。

      (四)機組運轉后檢查相關系統壓力及儀表指示,做好記錄。

      (五)設備開啟至關閉的時間間距不宜過短。

      (六)從開啟冷卻塔到開啟制冷機組的時間不宜超過2分鐘,否則容易造成制冷機組高壓報警。

      (七)從關閉制冷機組到關閉冷卻塔的時間不宜超過2分鐘,否則也容易造成制冷機組高壓報警。

      (八)開機順序:開啟冷卻塔→開啟冷卻水泵→開啟冷凍水泵→開啟制冷機組。

      (九)停機順序:關閉制冷機組→關閉冷卻水泵→關閉冷卻塔→關閉冷凍水泵。

      五、空調安全操作規程

      (一)熟悉本公司裝備使用的空調型號、管路系統、運行方式等。

      (二)空調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定期檢查維修工具,保證壓力表清潔完好,加氟管路完好無泄漏;氟罐存放整齊有序,禁止和其他物品混放。

      (四)維修工充氟操作時,不允許和其他工種交叉作業,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五)高空作業必需兩人以上,登高時檢查梯具穩固牢靠,必要時系好安全帶;登高作業時要有防止物品墜落砸傷行人的安全措施。

      (六)設備的啟動、停止應及時轉換運行狀態牌,尤其是接到維修人員停機維修通知后,立即張掛檢修牌。

      (七)做好空調機及控制柜的清潔工作,做到無污跡、無灰塵、無垃圾。

      (八)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崗位職責,服從指揮,嚴守操作規程;對本職工作負責,不得擅離職守。

      六、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性能和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二)在一般作業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必須采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三)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四)在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工作時必須有專人在外安全監護。

      (五)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六)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七)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接。

      (八)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九)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接起來。

      (十)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隨意拆卸。

      七、設備維修班安全操作規程

      (一)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開啟各種設備。

      (二)定期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匯報。

      (三)熟練掌握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時要認真仔細。

      (四)對設備、儀器負責維修和保養,保證設備時刻處于良好狀態。

      (五)員工在工作崗位上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

      (六)上班時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前,檢查砂輪是否裝配可靠;砂輪切削面是否平整,停止是否可靠;

      防護罩是否安全可靠,有無松動。

      (二)根據工作材質合理選用砂輪品種。

      (三)操作時須戴防護眼鏡。

      (四)操作時嚴禁人與砂輪正對面作業,須保持人與砂輪夾角成45度。

      (五)操作時應使工料緩慢接觸砂輪,嚴禁用力過猛。

      (六)嚴禁用砂輪磨削超長工料、薄鐵板等。

      (七)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設備有異常聲響,須立即停機檢修。

      (八)使用后切斷電源,清掃干凈。

      (九)砂輪直徑小于1/2處或砂輪出現缺口時必須及時更換砂輪片,方可繼續使用。

      九、油漆安全操作規程

      (一)油漆及稀釋劑應專庫儲存,房間通風良好,電器設備符合防爆規定,嚴禁煙火,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

      (二)高空作業前,應仔細檢查梯子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嚴禁蹬踩水暖管線及電線保護管等做防銹、刷漆作業。

      (三)灑在地面上的油漆應隨時擦凈,防止滑倒;使用油漆固定物件時,應先檢查是否牢固,防止脫落傷人。

      (四)在設備內部進行噴沙、防腐作業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1、設備外部應有專人監護并配合工作;

      2、有足夠的照明,電壓為12-36伏,燈具應用帶防護罩的防爆式手提燈;

      3、操作人員不得穿帶釘鞋和攜帶火柴、打火機等進入設備內部作業,設備要可靠接地;

      4、設備內部作業時應采取通風措施,保持通風良好;

      5、刷大漆應有可靠防護措施;接觸生漆工作,事先要將外露皮膚涂擦護膚油,生漆灑在皮膚上,要用肥皂擦洗,禁止使用汽油;

      6、使用風動工具進行噴漆,必須帶防護眼鏡、防毒面具和口罩;在室內或溝池內工作時,應有良好通風,否則不應長期停留,隔一段時間出來透透風,操作中不可擦拭眼睛和皮膚;使用脫漆劑或香蕉水清洗物件或清除舊漆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十、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一)從事焊割工種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二)焊割作業前應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操作,并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三)在焊割作業區,必須清除周圍易燃物品,如無法清除,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放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或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在未經嚴格清洗前,不能進行焊割。

      (五)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進行焊割作業。

      (六)電焊作業前,要認真檢查焊機各條線路是否接牢,線皮有無破漏,地線是否接觸良好;進行氣焊、切割前,要將燃氣、氧氣瓶分開放置;安裝壓力表和開氣時不準戴有油的手套,檢查把線是否接牢和漏氣。

      (七)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八)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專人看護。

      (九)操作人員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工作區域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十一、清潔劑安全操作流程

      清潔劑的種類很多,不同的清潔劑,性質不同,用途也不一樣,只有使用得當,才能取得預期效果。如果不正確使用,不但對人身產生危害,對建筑裝飾材料也有損壞,造成不良后果。

      1、堿性類清潔劑的安全操作

      (1)洗潔精。使用時,要按不同清潔工作需要加水稀釋,誤入眼睛內要用大量清水清洗,防止小孩接觸,遠離食物飲料和動物。

      (2)玻璃水。一般按1:10至1:50稀釋,防止小孩接觸,誤入眼內要用大量清水清洗。

      (3)全能去漬(綠水)。使用時(要按1:10至1:50稀釋)如誤入眼睛,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或看醫生。

      (4)燒堿。有腐蝕性,使用時要用水稀釋。

      (5)除油劑。使用時要用水稀釋。

      (6)地毯水,使用中如誤入眼睛,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或看醫生。

      2、酸性類清潔劑的安全操作

      (1)強力潔瓷靈。能腐蝕水泥漬、水垢污漬,對物體表面有腐蝕作用,

      使用時須極為謹慎,切勿接觸皮膚。

      (2)潔瓷靈。有一定的腐蝕性,使用時要謹慎。

      (3)酸性清潔劑(紅水)。兌水比例按1:1.5稀釋。

      在使用腐蝕性清潔劑前,應首先在物體表面淋上清水,并將清潔劑稀釋至一定比例,使用腐蝕性清潔劑時,最好進行小范圍的試用。使用時,為了防止意外,最好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膠手套,水鞋和眼鏡。

      十二、機械安全操作流程

      1、操作者未受過專業培訓,未學過《安全操作規程》不得使用機器。

      2、不得吸危險材料和可燃氣體,不吸煙頭和煙灰。

      3、查看吸水、吸塵機是否安裝真空袋和二次過濾器。

      4、各類機器使用前應做好機器方面的檢查,并做好有關記錄,使用后要做好檢查及清潔工作,并填寫機器使用登記表。

      5、使用多用加重機時,操作者要把電源線背在背后,避免刷子接觸電源線將電源線卷進刷子內。

      6、使用清潔劑時,注意不要讓水弄濕馬達和插頭。

      7、操作者一定要將手柄桿調到適合自己的高度,再按操作開關。

      8、使用完機器后,不應隨便讓手離開柄桿,應等機器完全停止后再切斷電源。

      9、做'晶面'后,鋼絲墊上的灰塵用吸塵機吸干凈,不能水洗。

      10、使用機器前一定要檢查電線是否磨損,插頭是否有破裂松動。

      11、吸水時,吸水機水箱清滿時應及時將污水放掉。

      12、吸塵時清理地面上稍大的物體,避免堵塞吸管。

      13、吸塵、吸水時不要讓機器碾壓電源線。

      十三、垃圾清理的安全操作流程

      1、垃圾要日產日清。

      2、垃圾堆放點做到合理、衛生、四周無散積垃圾。

      3、每天定時噴灑藥水,防止發生蟲害。

      4、搬運垃圾要注意人身安全,防止造成意外。

      十四、使用農藥的安全操作流程

      1、使用農藥時,應按管理人員和說明書的去做,要嚴格遵守其中'注意事項'對于標簽失落不明的農藥勿用。

      2、農藥應交替使用,如果長期使用同一種農藥,蟲害和病菌會對這種農藥產生抗藥性。

      3、嚴格控制使用時的深度和劑量,如發現標準劑量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應更換農藥品種。

      4、噴施農藥的濃度,要考慮

      花木的生育期,一般在落葉及生長時期,濃度可略高些,發育期及苗期的濃度要低些,花期一般不用農藥。

      5、不能隨意混用農藥,以免引起藥害,藥液隨配隨用,若配好后久存,最容易發生沉淀或使用有效成分分解,不僅藥效減低,且易產生藥害。

      6、噴藥時要注意風向,要朝順風方向噴施,以免藥液濺到臉上以及毒素氣進入人體,注意來往行人,車輛的安全,要戴口罩和膠手套。

      7、如遇到陰雨及大風天氣,一般不噴灑農藥,夏季施藥宜在早晚進行。

      8、一旦使用農藥不慎,花木出現藥害時,應盡快噴灑清水沖洗。

      9、噴藥后藥品不能亂丟,或將殘余農藥亂倒,不僅污染環境且影響安全。

      10每次噴藥完畢,立即用肥皂將手擦洗干凈,清洗噴霧器具,并交回倉庫做好噴藥記錄。

      十五、高空作業的安全操作流程

      1、做好安全措施,要兩人以上一起操作。

      2、注意拿牢手中作業工具,防止掉落,禁止在高空中相互傳遞工具或投遞物品。

      3、禁止在高空作業時做大的蕩動,禁止談天說地。

      第5篇 公司生產設備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公司生產設備、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

      1.1、規范操作規程,提高生產工作效率,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2.2、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非特種設備、裝置。

      3、操作程序

      3.1、所有操作設備、裝置的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操作培訓,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3.2、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3.2.1、首先應了解設備、裝置的結構、性能和技術參數。

      3.2.2、檢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3.2.3、檢查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傳動系統連接是否牢固,電器系統是否有線頭脫落、裸露,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3.2.4、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是否按規定穿戴好。

      3.3、按照設備、裝置操作作業指導書,開啟設備,根據物料加工要求進行加工。

      3.4、物料在加工過程中,絕對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3.5、設備操作過程中,如出現聲音異常、松動等不正?,F象時,必須停車檢查,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3.6、操作過程中,必須集中注意加工過程,不得違規操作。

      3.7、設備操作結束切斷設備電源后,對設備、裝置進行清理,及進行潤滑保養等項目。

      第6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7篇 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1 總則

      1.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通過對人身、設備、電網事故的調查分析和統計,總結經驗教訓,研究事故規律,采取預防措施,制定本規程。

      1.2 事故調查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有關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以下簡稱“四不放過”)。

      1.3 事故統計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事故統計分析應與設備可靠性分析相結合,全面評價安全水平。統計和考核實行分級管理。

      1.4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本規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質標準的解釋,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程、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越級反映。

      1.5 本規程適用于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子公司及各發電企業。

      1.6 本規程用于集團公司系統內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義、調查程序、統計結果、考核項目不作為上報電力監管部門和處理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1.7 集團公司分支機構、子公司、各發電企業上報各區域電力監管部門的事故,按照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定性,由集團公司認定之后方可上報。

      2 事故(障礙)定義和級別

      2.1 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1.1.1 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含生產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傷亡,下同)。

      “員工”,是指企業(單位)中各種用工形式的人員,包括固定工、合同工,臨時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員,以及代訓工和實習生。

      “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是指發電、輸變電、供電、電力調度、電力檢修、電力試驗、電力建設等生產性工作,如電力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施工安裝、試驗、生產性管理工作以及電力設備的更新改造、業擴、用戶電力設備的安裝、檢修和試驗等工作。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調查,確認系員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員工傷亡事故統計。

      生產性急性中毒系指生產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職業病不屬于本規程統計范圍。

      2.1.1.2 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發生本企業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3 在電力生產區域內,非本企業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本企業負有責任的人身傷亡。

      “電力生產區域”,是指與電力生產有關的運行、檢修維護、施工安裝、試驗、修配場所,以及生產倉庫、汽車庫、線路及電力通信設施的走廊等。

      “本企業負有責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業負有責任:

      1)資質審查不嚴,項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開工前未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或者沒有完整的記錄;

      3)對危險性生產區域內作業未事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包括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確的安全警告標志等);

      4)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協議中未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

      2.1.1.4 員工在電力生產區域內,由于企業的勞動條件或作業環境不良,企業管理不善,設備或設施不安全,發生設備爆炸、火災、生產建(構)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5 員工在電力生產區域內,由于他人從事電力生產工作中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6 員工或非本企業的人員在事故搶險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

      2.1.2 人身傷亡事故等級劃分

      2.1.2.1 特大人身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1.2.2 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至9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未構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2.1.2.3 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未構成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輕傷、重傷及死亡事故,其認定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電網事故

      電網事故的分類、認定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執行。

      2.3 設備事故

      2.3.1 特大設備事故

      2.3.1.1 電力設備(包括設施,下同)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萬元者。

      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更換的備品配件、材料、人工和運輸費用。如設備損壞不能再修復,則按同類型設備重置金額計算損失費用。

      保險公司賠償費不能沖減直接經濟損失費用。

      2.3.1.2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物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100萬元者。

      火災事故的定義、等級劃分和標準,執行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關于重新印發〈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號),直接經濟損失計算方法見公安部l998年11月16日發布的《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統計方法》(ga185-l998)。

      2.3.1.3 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為特大事故者。

      2.3.2 重大設備事故

      未構成特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重大設備事故:

      2.3.2.1 電力設備、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

      2.3.2.2 100mw及以上機組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損壞,50mw及以上水輪機組、燃氣輪機組、供熱機組損壞,4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4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40天。

      2.3.2.3 220kv及以上主變壓器、電抗器、組合電器(gis)、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30天內修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30天。

      2.3.2.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發電廠,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a) 發電機組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b) 電網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發電機組容量100mw以上的發電廠。

      只有1條線路對外送電的發電廠,若該線路故障時斷路器跳閘者除外。

      全廠對外停電指全廠對外有功負荷降到零。雖電網經發電廠母線轉送的負荷沒有停止,或裝有調相機的發電廠發電機全停,調相機未停,仍視為全廠停電。

      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包括1臺機組故障停運后,由于處理不當使其他機組也相繼被迫停止運行。

      2.3.2.5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者。

      2.3.2.6 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2.3.3 一般設備事故

      未構成特大、重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一般設備事故:

      2.3.3.1 發電設備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的異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后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蛲_\當時雖沒有對用戶少送電(熱),但在高峰負荷時,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

      2.3.3.2 330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被迫停止運行。

      2.3.3.3 發電機組、35~220kv輸變電設備被迫停運,雖未引起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但時間超過8小時。

      2.3.3.4 發電機組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非計劃檢修、計劃檢修延期或停止備用,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

      a) 雖提前6小時提出申請并得到調度批淮,但發電機組停用時間超過168小時,或輸變電設備停用時間超過72小時。

      b)沒有按調度規定的時間恢復送電(熱)或備用。

      2.3.3.5 發電廠2臺以上機組非計劃停運,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2.3.3.6 3kv及以上發供電設備發生下列惡性電氣誤操作:帶負荷誤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2.3.3.7 發電機組、3kv及以上變電設備因以下原因使主設備異常運行或被迫停運:

      a) 一般電氣誤操作:

      1) 誤(漏)拉合斷路器(開關);

      2) 錯誤執行調度命令、錯誤安排運行方式、錯誤執行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定值或投、停命令;

      3)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包括熱工保護、自動保護)的誤整定、誤(漏)接線、誤(漏)投或誤停(包括壓板)。

      b) 熱機誤操作∶誤(漏)開、關閥門(擋板),誤(漏)投(停)輔機等;

      c) 監控過失:人員未認真監視、控制、調整等;

      d) 人員誤動、誤碰設備。

      2.3.3.8 設備、運輸工具損壞,化學用品泄漏等,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及以上。

      2.3.3.9 由于水工設備、水工建筑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庫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損壞。

      2.3.3.10 發電設備發生下列情況之-:

      a) 爐膛爆炸;

      b) 鍋爐受熱面腐蝕或燒壞,需要更換該部件(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再熱器、預熱器)管子或波紋板達該部件管子或波紋板總重量的5%以上;

      c) 鍋爐運行中的壓力超過工作安全門動作壓力的3%,汽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額定轉速的1.12倍以上;水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緊急關導葉或下閘的轉速;

      d) 壓力容器和承壓熱力管道爆炸;

      e) 100mw及以上汽輪機大軸彎曲,需要進行直軸處理;

      f) 100mw及以上汽輪機葉片折斷或通流部分損壞;

      g) 100mw及以上汽輪機發生水擊;

      h) 100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組,50mw及以上水輪機、燃氣輪機和供熱發電機組燒損軸瓦;

      i) 100mw及以上發電機絕緣損壞;

      j) 120mva及以上變壓器繞組絕緣損壞;

      k) 220kv及以上斷路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2.3.3.11 主要發、變電設備異常運行已達到規程規定的緊急停止運行條件而未停止運行。

      2.3.3.12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物發生火災,經濟損失達1萬元。

      2.3.3.13 其他經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或發電企業認定為事故者。

      2.3.4 設備一類障礙

      未構成一般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設備一類障礙:

      2.3.4.1 10kv(6kv)供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的異常運行或被迫停運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

      2.3.4.2 發電機組、35~220 kv輸變電主設備被迫停運、非計劃檢修或停止備用,尚未構成事故者。

      2.3.4.3 35~110kv斷路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2.3.4.4 抽水蓄能機組不能按調度規定抽水。

      2.3.4.5 其他發電企業認定為一類障礙者。

      2.3.5 設備二類障礙

      未構成一般設備事故及一類障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設備二類障礙:

      2.3.5.1 運行中的發電機組因主要輔助設備、公用系統故障,造成機組降出力,或退出備用超過48小時。

      2.3.5.2 運行中的發電設備保護裝置故障越級跳閘或無保護運行超過48小時。

      2.3.5.3 運行中的發電設備參數異常,超出運行規程規定的幅值及時間,尚不構成緊急停機條件的。

      2.3.5.4 其他由發電企業自行認定的二類障礙。

      各發電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障礙和異常標準。

      2.4 事故(含障礙)歸屬

      2.4.1 集團公司內部核算、全資及控股的生產性企業發生的人身、設備和電網事故,代運行管理的發電企業的電力生產人身事故、代運行管理有運行責任的設備、電網事故,委托系統外企業代運行管理的企業發生的應有產權單位承擔責任的設備、電網事故,匯總為集團公司的事故。

      2.4.2 產權與運行管理相分離的,事故歸屬原則上匯總為生產管理單位的事故。代管協議明確規定的,則事故歸屬依據代管協議確定;代管協議未做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a) 人身事故定為運行管理單位的事故;

      b) 電網及設備事故中,運行管理單位有責任的,定為運行管理單位的事故;運行管理單位沒有責任的,定為產權所有單位的事故。

      2.4.3 發電企業投資、管理的多種經營企業以及由該多種經營企業全資、控股或管理的企業,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中發生的人身事故定為該發電企業的事故。

      2.4.4 系統內企業承包系統內其它企業的電力生產工作,發生的人身、設備、電網事故,按照事故責任的劃分,統計為負主要責任的企業的事故。

      2.4.5 電網內其他企業發生事故,由于本單位的過失,使事故擴大,該單位定為一次事故。

      2.4.6 由于電網調度機構過失,如下達調度命令錯誤、保護定值錯誤等,造成發電設備異常運行并構成事故時,如果發電企業有過失,則定為一次事故。

      2.4.7 一次事故中如同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電網、設備事故,應分別各定為一次事故。

      2.4.8 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的認定:

      2.4.8.1 由于自然災害,如覆冰、暴風、雷電、水災、火災、地震、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發電設備多臺次掉閘可定為一次事故。

      2.4.8.2 由于燃煤(油)質量、煤濕等原因,在一個運行班的值班時間內,發生多次滅火停爐、降低出力,可定為一次事故。

      3 事故調查

      3.1 即時報告

      3.1.1 發電企業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應立即用電話、電傳、電子郵件或電報等上報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還應上報企業所在地的電力監管機構、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

      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接到人身死亡和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和有關電力監管機構報告。

      3.1.2 發生設備事故、因發電企業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應立即用電話、電傳、電子郵件或電報等向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報告。

      其中重大及以上電網和設備事故,各管理型子公司接到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

      3.1.3 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和電網停電影響的初步情況;

      c)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3.2 調查組織

      3.2.1 人身事故

      3.2.1.1 特大人身事故

      特大人身事故的調查,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3.2.1.2 重大人身事故

      重大人身事故的調查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其相關規定。

      3.2.1.3 一般人身事故

      死亡事故的調查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其相關規定。

      重傷事故由企業領導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監、生技(基建)、勞動人事(社保)、工會等成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事故報告由安監人員填寫。

      輕傷事故由企業事故發生部門的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性質嚴重的,安監、生技(基建)、勞動人事(社保)、工會等部門派人參加。事故報告由安監人員或車間安全員填寫。

      3.2.2 電網事故

      電網事故的調查,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執行。

      發生電網事故,如系發電企業引起或與發電企業有關,視情況由發電企業、集團公司分支機構和子公司或集團公司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

      3.2.3 設備事故

      3.2.3.1 特大設備事故

      特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集團公司認定的特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公司或授權部門組織調查。調查組由組織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安監、生技(基建)、發電企業的領導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3.2.3.2 重大設備事故

      按照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定性為重大設備事故的,由電監會組織調查。

      按照集團公司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定性為集團公司重大設備事故的由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子公司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組由組織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安監、生技(基建)、發電企業的領導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3.2.3.3 一般設備事故

      一般設備事故由發生事故的單位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產權與運行管理分離的,以資產所有者單位為主組織調查,也可以委托運行管理單位組織調查。

      調查組一般由事故調查單位的領導組織,安監、生技(基建)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車間(工區、工地)人員參加。

      只涉及一個車間(工區、工地)且情節比較簡單的一般設備事故,也可以指定發生事故的車間(工區、工地)負責人組織調查。

      事故報告由事故調查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填寫。

      3.2.3.4 設備一類障礙

      設備一類障礙由車間(工區、工地)負責人組織調查。必要時,安監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

      性質嚴重者,由發電企業的領導組織調查。

      一類障礙報告由企業或車間(工區、工地)技術人員填寫。

      3.2.3.5 設備二類障礙

      設備二類障礙的調查參照一類障礙的調查進行。

      3.3 調查程序

      3.3.1 保護事故現場

      3.3.1.1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迅速搶救傷員并派專人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

      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3.3.1.2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設備進行照相,錄像,繪制草圖,收集資料。

      3.3.1.3 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變動現場,必須經企業有關領導和安監部門同意,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的痕跡、物證。

      3.3.2 收集原始資料

      3.3.2.1 事故發生后,企業安監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應立即組織當值值班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在下班離開事故現場前分別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并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安監部門要及時收集有關資料,并妥善保管。

      3.3.2.2 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安監部門及時將有關材料移交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事故情況查閱有關運行、檢修、試驗、驗收的記錄文件和事故發生時的錄音、故障錄波圖、計算機打印記錄等,及時整理出說明事故情況的圖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種資料和數據。

      3.3.2.3 事故調查組在收集原始資料時應對事故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等)保持原樣,并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物件管理人。

      3.3.2.4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3.3.3 調查事故情況

      3.3.3.1 人身事故應查明傷亡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單位、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等。

      電網或設備事故應查明發生的時間、地點、氣象情況、查明事故發生前設備和系統的運行情況。

      3.3.3.2 查明電網或設備事故發生經過、擴大及處理情況。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發生前工作內容、開始時間、許可情況、作業程序、作業時的行為及位置、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救護情況。

      3.3.3.3 查明與電網或設備事故有關的儀表、自動裝置、斷路器、保護、故障錄波器、調整裝置、遙測遙信、遙控、錄音裝置和計算機等記錄和動作情況。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發生前傷亡人員和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安全教育記錄、健康狀況,過去的事故記錄,違章違紀情況等。

      3.3.3.4 調查設備資料(包括訂貨合同、大小修記錄等)情況以及規劃、設計、制造、施工安裝、調試、運行、檢修等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場所周圍的環境情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取樣分析記錄)、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了解其有效性、質量及使用時是否符合規定)。

      3.3.3.5 查明電網事故造成的損失,包括波及范圍、減供負荷、損失電量、用戶性質,查明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程度、經濟損失。

      3.3.3.6 了解現場規程制度是否健全,規程制度本身及執行中暴露的問題,了解企業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技術培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事故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時,應了解相關合同或協議。

      3.3.4 分析原因、責任

      3.3.4.1 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分析并明確事故發生、擴大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委托專業技術部門進行相關計算、試驗、分析。

      3.3.4.2 事故調查組在確認事實的基礎上,分析是否人員違章、過失、失職、違反勞動紀律,安全措施是否得當,事故處理是否正確等。

      3.3.4.3 根據事故調查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事故擴大的責任者。

      3.3.4.4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與事故有關的問題,確定為領導責任:

      a)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b) 規程制度不健全;

      c) 對員工教育培訓不力;

      d) 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e) 反事故措施不落實;

      f) 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g) 違章指揮。

      3.3.5 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事故發生、擴大的原因和責任分析,提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擴大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3.6 提出人員處理意見

      3.3.6.1 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責任確定后,要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3.3.6.2 對下列情況應從嚴處理:

      a)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事故;

      b) 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在調查中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

      c) 阻撓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事故調查;拒絕或阻撓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3.6.3 在事故處理中積極恢復設備運行、搶救安置傷員,在事故調查中主動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調查順利進行的有關事故責任人員,可酌情從寬處理。

      3.4 事故調查報告書

      3.4.1 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進行事故調查的事故,事故調查報告書由事故調查組負責提出。

      3.4.2 集團公司系統各單位在接到政府有關部門的事故報告和處理意見后,根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按照兩者相比從嚴的原則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3.4.3 由集團公司系統組織事故調查的,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報送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經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同意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3.4.4 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收到事故調查組寫出的《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立即提出《事故處理報告》,上報上級管理公司。

      3.4.5 事故調查結案后,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應將有關資料歸檔,資料必須完整,根據情況應有:

      a) 傷亡事故登記表(見附表1)或電網、設備事故報告;

      b) 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處理報告及批復文件;

      c) 現場調查筆錄、圖紙、儀器表計打印記錄、資料、照片、錄像帶等;

      d) 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e) 物證、人證材料;

      f) 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g) 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h) 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i) 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j) 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的檢查材料;

      k) 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成立調查組的有關文件;

      l) 事故調查組的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姓名、職務、職稱、單位等。

      4 統計報告

      4.1 事故報告

      4.1.1 事故調查報告書

      a) 人身死亡、重傷事故,填寫《人身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見附表1);

      b) 設備事故,填寫《設備事故調查報告書》(見附表2)。

      c) 火災事故,填寫《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書》(見附表3)。

      事故調查報告書由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發生后的30天內報出。特殊情況下,經集團公司同意可延至45天。

      4.1.2 由政府部門組織調查的事故上報時限從其規定,但事故單位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復事故結案后7日內逐級上報集團公司。

      4.2 安全周報、月報

      4.2.1 各發電企業應及時登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系統”,點擊“安全監察”模塊中安全事故統計菜單,按照要求錄入安全周報、月報內容。

      4.2.2 安全周報于每周一12:00之前錄入;安全月報于每月3號12:00之前錄入;一類障礙以上事件簡況隨時錄入。

      4.3 月度報告、報表

      4.3.1 所有事故和一類障礙報告、報表應分別按照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統計分析系統》軟件要求填寫。

      4.3.2 事故單位應于每月3日前將錄入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統計分析系統》的事故及一類障礙報告、報表報集團公司。

      5 安全考核

      5.1 考核項目:安全考核項目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執行。

      5.2 安全記錄

      安全記錄為連續無事故的累計天數。安全記錄達100天為一個安全周期。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因本單位責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的電網、設備、火災事故,均中斷安全記錄。

      6 附則

      6.1 本規程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6.2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公司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六

      公司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6)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崗,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禁止脫崗,禁止做與生產無關的一切活動。

      2、認真執行崗位安全操作細節,防止刀傷、碰傷、棒傷、砸傷、燙傷、踩到散落在地的東西等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的發生。

      3、開機前,必須全面檢查設備有無異常,對轉動設備,應確認無卡死現象、安全保護設施完好、無缺相漏電等相關條件,并確認無人在設備內作業,方能啟動運轉。啟動后如發現異常,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按有關規程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止運轉。

      4、嚴格遵守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禁止無證操作。正確使用特種設備,開機時必須注意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掛上故障牌。吊機操作作業時要避開重物,禁止亂摔、亂碰斜吊重物等野蠻操作。

      5、不準超高、超重吊運原料,不準超高堆放物料,防止傾斜倒傷人。

      6、按章作業,有權拒絕上級或其他部門的違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主管報告無效后可越級想上級反映。

      7、搞好崗位安全文明生產,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特別對應泄露而易引起火災的危險部位)應及時處理及上報;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8、簽發檢修工單、設備試運轉等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程、與制度,做好用火的監控工作。

      9、以上幾點希望各位同仁熟知理解并予以支持。

      制定:**

      核準:

      第9篇 恒達包裝公司注塑車間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為了提高職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使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按照安全生產要求操作,以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注塑機生產前安全檢查步驟

      打開安全門

      操作開關置于“手動”

      檢查保險杠和擋板是否起到保險作用

      試驗開,合模

      5.機器無動作表示正常

      6.啟動機器

      7.利用“手動”合模至終點后前進座臺

      8.射出部分前進到膠口套才可按到“半自動”或“全自動”

      二. 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1.如果安全門不能正確的開或關或有故障時,要立即通知機修人員機修維修。

      2.嚴禁私自使用全自動操作。

      3.如果模具里面有產品或殘料異物等,應先將按鈕打到“手動”將模具開到終止位置,并關掉馬達。

      如果機器或模具在機器上維修,任何人不得亂動機器上的按鈕關。

      5.機器在運轉時,不得站在機臺上維修和操作

      6.專業人員在裝卸模具時,其他人員不得在周圍亂竄動。

      7.機器在運轉時,嚴禁打開后安全門取物,不準將手從機器上伸入注塑機兩邊安全。 門之間的區域和防護罩內,嚴禁伸手觸摸機器移動部位。

      生產過程中嚴禁操作員或質檢人員用手到機器里面取產品,取邊料要用鉗子。

      9.非專業人員不得打開車間配電箱和機器配電箱,其旁邊不得堆放物品。

      10.機器在運轉時嚴禁搖動油管,以防爆裂。嚴禁用手觸摸高溫料筒,不得用腳踩在料筒上或防護罩上以防燙傷手腳或觸電。

      11.射料時,切忌面對射料前方的擋板,以防經過高溫的料濺到身上造成燙傷。

      12.打掃衛生時禁止踩在冷卻水管上面。

      13.上班時嚴禁打瞌睡。

      14.嚴禁在車間吸煙。

      15.粉碎機運行時嚴禁將手伸進機斗,嚴禁站在粉碎機上。

      16.清理粉碎機或粉碎機卡死時,需及時關掉電源在打開清理。

      17.使用粉碎機時,要檢查是否鎖緊,防護罩是否關好后方可使用

      18.任何東西不準搭在車間所有電線上面,不準在車間私自亂拉電線。

      19.水杯和水瓶不準放在機臺上面以防漏水到電箱里面。

      車間內不準動用明火,如有工作需要使用的只準在車間外面處理。21.所有機器停機后,必須關掉電機。

      第10篇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1? 總則

      1.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通過對人身、設備、電網事故的調查分析和統計,總結經驗教訓,研究事故規律,采取預防措施,制定本規程。

      1.2? 事故調查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有關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以下簡稱“四不放過”)。

      1.3? 事故統計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事故統計分析應與設備可靠性分析相結合,全面評價安全水平。統計和考核實行分級管理。

      1.4?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本規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質標準的解釋,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程、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越級反映。

      1.5? 本規程適用于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子公司及各發電企業。

      1.6? 本規程用于集團公司系統內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義、調查程序、統計結果、考核項目不作為上報電力監管部門和處理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1.7? 集團公司分支機構、子公司、各發電企業上報各區域電力監管部門的事故,按照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定性,由集團公司認定之后方可上報。

      2? 事故(障礙)定義和級別

      2.1? 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1.1.1? 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含生產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傷亡,下同)。

      “員工”,是指企業(單位)中各種用工形式的人員,包括固定工、合同工,臨時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員,以及代訓工和實習生。

      “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是指發電、輸變電、供電、電力調度、電力檢修、電力試驗、電力建設等生產性工作,如電力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施工安裝、試驗、生產性管理工作以及電力設備的更新改造、業擴、用戶電力設備的安裝、檢修和試驗等工作。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調查,確認系員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員工傷亡事故統計。

      生產性急性中毒系指生產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職業病不屬于本規程統計范圍。

      2.1.1.2? 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發生本企業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3? 在電力生產區域內,非本企業員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本企業負有責任的人身傷亡。

      “電力生產區域”,是指與電力生產有關的運行、檢修維護、施工安裝、試驗、修配場所,以及生產倉庫、汽車庫、線路及電力通信設施的走廊等。

      “本企業負有責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業負有責任:

      1)資質審查不嚴,項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開工前未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或者沒有完整的記錄;

      3)對危險性生產區域內作業未事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包括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確的安全警告標志等);

      4)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協議中未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

      2.1.1.4? 員工在電力生產區域內,由于企業的勞動條件或作業環境不良,企業管理不善,設備或設施不安全,發生設備爆炸、火災、生產建(構)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5 員工在電力生產區域內,由于他人從事電力生產工作中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

      2.1.1.6? 員工或非本企業的人員在事故搶險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

      2.1.2? 人身傷亡事故等級劃分

      2.1.2.1? 特大人身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1.2.2? 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至9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未構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2.1.2.3? 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未構成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輕傷、重傷及死亡事故,其認定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電網事故

      電網事故的分類、認定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執行。

      2.3? 設備事故

      2.3.1? 特大設備事故

      2.3.1.1? 電力設備(包括設施,下同)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萬元者。

      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更換的備品配件、材料、人工和運輸費用。如設備損壞不能再修復,則按同類型設備重置金額計算損失費用。

      保險公司賠償費不能沖減直接經濟損失費用。

      2.3.1.2?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物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100萬元者。

      火災事故的定義、等級劃分和標準,執行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關于重新印發〈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號),直接經濟損失計算方法見公安部l998年11月16日發布的《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統計方法》(ga185-l998)。

      2.3.1.3? 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為特大事故者。

      2.3.2? 重大設備事故

      未構成特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重大設備事故:

      2.3.2.1? 電力設備、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

      2.3.2.2? 100mw及以上機組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損壞,50mw及以上水輪機組、燃氣輪機組、供熱機組損壞,4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4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40天。

      2.3.2.3? 220kv及以上主變壓器、電抗器、組合電器(gis)、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30天內修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30天。

      2.3.2.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發電廠,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a) 發電機組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b) 電網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發電機組容量100mw以上的發電廠。

      只有1條線路對外送電的發電廠,若該線路故障時斷路器跳閘者除外。

      全廠對外停電指全廠對外有功負荷降到零。雖電網經發電廠母線轉送的負荷沒有停止,或裝有調相機的發電廠發電機全停,調相機未停,仍視為全廠停電。

      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包括1臺機組故障停運后,由于處理不當使其他機組也相繼被迫停止運行。

      2.3.2.5?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者。

      2.3.2.6? 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2.3.3? 一般設備事故

      未構成特大、重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一般設備事故:

      2.3.3.1? 發電設備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的異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后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蛲_\當時雖沒有對用戶少送電(熱),但在高峰負荷時,引起了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

      2.3.3.2? 330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被迫停止運行。

      2.3.3.3? 發電機組、35~220kv輸變電設備被迫停運,雖未引起對用戶少送電(熱)或電網限電,但時間超過8小時。

      2.3.3.4? 發電機組和35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非計劃檢修、計劃檢修延期或停止備用,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

      a) 雖提前6小時提出申請并得到調度批淮,但發電機組停用時間超過168小時,或輸變電設備停用時間超過72小時。

      b)沒有按調度規定的時間恢復送電(熱)或備用。

      2.3.3.5 發電廠2臺以上機組非計劃停運,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2.3.3.6? 3kv及以上發供電設備發生下列惡性電氣誤操作:帶負荷誤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2.3.3.7? 發電機組、3kv及以上變電設備因以下原因使主設備異常運行或被迫停運:

      a) 一般電氣誤操作:

      1) 誤(漏)拉合斷路器(開關);

      2) 錯誤執行調度命令、錯誤安排運行方式、錯誤執行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定值或投、停命令;

      3)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包括熱工保護、自動保護)的誤整定、誤(漏)接線、誤(漏)投或誤停(包括壓板)。

      b) 熱機誤操作∶誤(漏)開、關閥門(擋板),誤(漏)投(停)輔機等;

      c) 監控過失:人員未認真監視、控制、調整等;

      d) 人員誤動、誤碰設備。

      2.3.3.8? 設備、運輸工具損壞,化學用品泄漏等,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及以上。

      2.3.3.9? 由于水工設備、水工建筑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庫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損壞。

      2.3.3.10? 發電設備發生下列情況之-:

      a) 爐膛爆炸;

      b) 鍋爐受熱面腐蝕或燒壞,需要更換該部件(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再熱器、預熱器)管子或波紋板達該部件管子或波紋板總重量的5%以上;

      c) 鍋爐運行中的壓力超過工作安全門動作壓力的3%,汽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額定轉速的1.12倍以上;水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緊急關導葉或下閘的轉速;

      d) 壓力容器和承壓熱力管道爆炸;

      e) 100mw及以上汽輪機大軸彎曲,需要進行直軸處理;

      f) 100mw及以上汽輪機葉片折斷或通流部分損壞;

      g) 100mw及以上汽輪機發生水擊;

      h) 100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組,50mw及以上水輪機、燃氣輪機和供熱發電機組燒損軸瓦;

      i) 100mw及以上發電機絕緣損壞;

      j) 120mva及以上變壓器繞組絕緣損壞;

      k) 220kv及以上斷路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2.3.3.11? 主要發、變電設備異常運行已達到規程規定的緊急停止運行條件而未停止運行。

      2.3.3.12?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物發生火災,經濟損失達1萬元。

      2.3.3.13? 其他經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或發電企業認定為事故者。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評審修訂規定

      ***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的有關規定

      為了讓本公司現在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為最新有效版本,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公司應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結合本公司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是對本公司所設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和修訂的管理制度和原則。

      二、凡在本公司內進行與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相關的活動,都必須以此作為依據。

      三、對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根據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和生產活動情況,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2次,在實際中可根據情況,靈活調整、運用。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工作,公司必須要由公司相關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共同對本公司現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并做好相關的記錄工作,上報給公司相關部門和領導進行通報。

      四、在發生以下情況時,必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時;

      3、新建、改進、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根據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和生產活動情況,以及需要修訂和整改的嚴重性、迫切性,原則上應該在評審報告和結論出來的一個星期內對此進行整改和修訂。修訂和整改完后應及時將修訂和整改的結果上報給相關部門和領導,以便執行。

      五、本規定為本公司進行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度,必須嚴格遵守。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屬各部門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2.公司各部門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3.公司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公司人力資源部、環保企業安全委員會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4.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6.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每年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

      第12篇 某某運輸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2(十二篇)

      公司生產調度管理規程(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進一步適應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改善和加強生產調度工作,以嚴密地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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