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梯安全管理規程-13
電梯安全管理規程(十三)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和在電梯出現緊急情況(困人、開門運行、溜梯、沖頂、夾人和傷人等)時,最大限度的保障電梯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依據建設部《電梯應急指南》(建住房【2006】3號)制定本規程。
第一章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一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加強對電梯在運行的安全管理。做到制度、組織、人員“三落實”。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具備資質的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臺電梯的責任人,配備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設備。
第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明確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的責任。
第三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救助規程,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救援人員和相應的專業工具,確保接到報告后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四條 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專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五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電梯應急預案的演練,并通過電梯轎廂內張貼宣傳品和標明注意事項等方式宣傳使用電梯的常識。
第六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電梯設備的常規檢查,保持電梯操作、照明、通訊系統的完好,保持轎廂內的整潔。
第七條 電梯轎廂內不得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第八條 電梯使用人員應安全合理使用電梯,自覺維護設備的完好和整潔。確因自身不良行為而導致人身或設備損失,責任人要承擔相應后果。
第二章電梯的應急救援
第九條 乘客(電梯使用人)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護措施:
(一)通過警鈴、對講系統、移動電話或電梯轎廂內的提示方式進行救援;如果電梯轎廂內有病人或其它緊急情況,應當告知救援人員。
(二)與電梯轎廂門(無論是關閉還是開啟狀態)保持一定距離,聽從管理人員、救援人員指揮。
(三)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不得橇砸電梯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電梯轎廂外。
(四)保持鎮靜,可做屈膝動作,以減輕對電梯急停的不適應。
第十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接報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
(一)值班人員發現所管理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或接收到求助信號后,應當立即通知本單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二)值班人員應用電梯配置的通信對講系統或其它可用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人員應注意的事項。
(三)值班人員應當了解電梯轎廂所停樓層的位置、被困人數、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險因素等情況,如有緊急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后可先行實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援有困難,應當配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實施救援。
第十一條 電梯乘客(使用人)在電梯轎廂被困的解救程序:
(一)到達現場的救援專業人員應當先判別電梯轎廂所處位置,再實施救援。
(二)電梯轎廂高于或低于樓面超過0.5米時,應當先執行盤車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實施救援:
1、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
2、關閉電梯總電源;
3、用緊急開鎖鑰匙打開電梯廳門、轎廂門;
4、疏導乘客離開轎廂,防止人員受傷;
5、重新將電梯廳門,轎廂門關好;
6、在電梯出入口處設置禁用電梯的指示牌;
第十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善后處理工作:
(一)如果乘客重傷,應當按事故報告程序進行緊急事故報告。
(二)向乘客了解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電梯故障原因,協助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三)如屬電梯故障所致,應當督促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盡快檢查并修復。
(四)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故障或事故情況匯報資料。
第三章緊急狀態時對電梯的處理
第十三條 發生火災時,應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
(二)按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消防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當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在乘客離開電梯轎廂后,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電梯轎廂廳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三)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四)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將其余尚未發生的電梯停于遠離火災蔓延區,或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五)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應當停梯,以避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第十四條 應對地震的應急措施:
(一)已發布地震預報的,應依據當地政府發布的通知要求,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二)震前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震級和強度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當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離開電梯轎廂。
(三)地震后應當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后方可恢復使用。
第十五條 發生濕水時,在對建筑設施及時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時,應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當將電梯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電梯轎廂進水。
(二)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時,應當立即停梯,斷開電梯總電源,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三)對濕水電梯應當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濕水消除,并經過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恢復使用。
(四)電梯恢復使用后,要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記錄清楚并存檔。
第四章特別提示
第十六條 當電梯因故停止運行時,電梯使用單位應在電梯口及時貼出告示告知原因,以免引起人們不必要的誤解和恐慌。
**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
第2篇 施工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各不低于0.7,無色盲,兩耳均無聽力障礙,無癲癇、高血壓、心臟病、眩暈和突發性的疾病,無妨礙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3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并按照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4司機必須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應經常對機械進行維修和保養。認真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定的報表。
第3篇 載貨電梯安全規程
1. 使用前進行潤滑并檢查電氣剎車、安全裝置及鋼絲繩是否良好。
2. 電梯不得超載使用。所載重物安放應均?,載貨重心不要太偏心。
3. 上下時不得乘人,電梯在上面時,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底層。
4. 貨物裝好后、應關門起動,與對方聯絡信號系統失靈時,不準使用電梯。
5. 載貨電梯應指定專人操作及管理,使用后將電源斷開。
6. 檢修或停用時應將電梯落到底層。
7. 所沒避雷針和接地線要定期檢驗和檢查。
第4篇 電梯駕駛安全操作規程
1、基本要求
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后方可使用。
2.4層門關閉后,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3.10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4.1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4.8安全鉗誤動作時;
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并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沖頂或沖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5.6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6電梯使用完畢后的操作。
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第5篇 外用電梯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操作工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證后方可操作。
2、電梯司機應按規定檢查電梯是否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3、 操作前應按規定進行調試檢查,檢查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操作前應檢查,電梯底籠周圍2.5米范圍內的防護欄桿必須具備,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必須平整牢固,出人口欄桿必須安全可靠。
5、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應空載和滿載運行,將梯籠升離地面互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的靈敏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人運行。
6、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
7、 操作工必須做好外用電梯設備使用。維修、保養、運轉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和做好設備'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第6篇 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范例
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范例
1、進入電梯前用鑰匙將電梯門打開,進入轎廂后打開轎廂操縱盤的開關盒,并把「att.auto開關」由「auto」轉換到「att」位置。
2、電梯停用后用電氣鑰匙將電梯鎖上,使電梯停止運行。
3、禁止將司機狀態轉為無司機狀態離開,或由他人代開。
4、禁止酒后開梯或睡眠不足疲勞開梯。
5、經常打掃干凈。特別是廳門和轎門的地坎內,注意勿使垃圾阻塞。
6、注意乘客或物品刮碰轎門及轎門擠夾乘客。
7、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及超長超重的物品進入乘客電梯。
8、每天開始運行之前,至少進行1次往返試運行,確認是否有異常。
9、確認緊急用的對講機是否正常工作。
10、徹底了解緊急時的聯系方法及管理方法。
第7篇 電梯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范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范,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2.1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后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后,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2.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2.3.10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2.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2.3.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并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沖頂或沖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6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2.6電梯使用完畢后的操作。
2.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2.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2.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救助站制度
轉發.分享
第8篇 外用施工電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工電梯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2、作業前應做好例行檢查。重點檢查:
(1)啟動前依次檢查:接地接零線、電纜線、電纜線導向架、緩沖彈簧應完好無損。地線無松動,電纜完好無損、無障礙、機件無漏電;安全裝置、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2)動力部分工作應平穩無異聲,齒輪箱無漏油現象;
(3)施工電梯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脫)現象,鋼絲繩固定和潤滑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裝配準確,附墻牢固符合設計要求。卸料臺(通道口)平整,安全門齊全,兩側邊防護嚴密良好;
(4)各部位鋼絲繩無斷絲、磨損超標現象,夾具、索具齊全符合要求;
(5)施工電梯齒輪、齒條、導軌、導向滾輪及各潤滑點保持潤滑良好;
(6)安全限速器的使用必須在有效期內,超過標志上日期要及時更換(無標志應有備案記錄)。安全限速器每隔三個月做一次吊籠墜落試驗,檢查該安全裝置的可靠性(試驗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電梯制動器調節松緊要適度,過松吊籠載重停車時會產生滑移,過緊會加快制動片磨損;
(7)施工電梯上下運行行程內無障礙物,超高限位靈敏可靠。吊籠四周圍護的鋼絲網上,不準用板圍起來擋風,特別在冬天,采用板擋風,會增加轎廂搖晃,對電梯不利。
3、施工電梯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空車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和制動器靈敏有效。首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底層上開,嚴禁自上而下。當吊籠(轎廂)升離地面1米左右時要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如發現不正常,經修復后方可運行。
4、施工電梯控制器(開關)手柄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機件無漏電現象;電器儀表有效,指示準確。然后空車升降試運行,試驗各限位裝置、轎廂門、圍護門等處電器聯鎖限位良好可靠;測定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無誤、無損、無異常后再運行作業。
第9篇 電梯整機試運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2、各種電器工具使用前要檢查絕緣強度,以防觸電。
3、整機調試、試運行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的工藝規定進行操作。
4、整機調試試運行工作,必須由現場負責人負責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當各項安全保護裝置皆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下,當曳引機、電動機等都有足夠的潤滑時,才可做空載試運行。開始應慢車行駛,在整個高度內運行一周,每到達一個樓層,稍停一定時間防止電動機過熱,應保證電梯運動方向與操縱箱和其它指示器所示的方向相符合,然后滿速運行,同時對運行性能、起動加速、減速制動、運動平衡性,平層準確性作必要的調整。
6、做靜力試驗時轎廂位于最低停站位置,其試驗時間及負荷必須符合工藝要求。
7、靜力試驗合格后,方可按工藝要求做運行試驗。
8、運行試驗合格后,方可按工藝要求做超載試驗。
9、試運開車人員必須服從整機調試人員指揮。
10、整機調試、試運行工作結束后,應將電梯停在最低層,然后切斷電源,拆除調試工裝。
第10篇 施工電梯安全使用規程
1、 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大于15t/㎡,找平后起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設施。
2、 基礎座5m以內,不得開挖井溝。30m范圍內不得進行對基礎座有較大振動的機械施工。
3、 為保證電梯的整體穩定性,電梯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應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 電梯應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接地裝置,并應經常保持接地情況良好。
5、 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電梯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標準,其不垂直度不得超過其高度的萬分之五。
6、 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距離和最低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原廠規定。
7、 電梯的專用電閘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電梯直接啟動的要求。
8、 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的欄桿應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并應搭設必要的防護屏障。
9、 電梯安裝載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必須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塔設封閉屏障。裝設載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電梯,必須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層站編號標志燈具。
10、 限速制動器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原廠規定進行調整、試驗、檢查、維修。
11、 電梯的安裝和拆卸必須在專業人員統一指揮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安裝后,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座和附壁支座以及電梯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igi34-86)進行試運轉。經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作業前檢查和啟動
1、 作業前應重點檢查:
(1)、各部結構應無變形;
(2)、連接螺栓無松動;
(3)、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壁牢固,站臺平整;
(4)、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
(5)、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2、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應完整無損,控制開關應載零位。電源接通后,檢查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試驗各限位裝置、梯籠門、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經過啟動,情況正常,即刻進行空車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和制動器的效能。
作業中安全注意事項
1、 電梯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如發現制動器不正常,經修復后方可運行。
2、 梯籠內乘人或載物驗,應使載負荷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荷運行。
3、 操作人員應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前不惜要鳴聲示意。載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4、 電梯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5、 電梯載大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各有關安全裝置運行依次檢查。
6、 電梯運行到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停車來代替正常操縱按扭的使用。
作業后安全注意事項
作業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拔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閉鎖梯籠和圍護門。
第11篇 電梯機房作業安全規程
(1)安裝電梯時,電源進入電梯機房,必須通知所有有關人員。機房里起重吊鉤應用紅漆標明允許最大起吊噸位。
(2)進入機房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并掛有“有人工作,切勿合閘”的警告牌。
(3)機房內各預留孔,必須用板和其它物件蓋好,防止機器零件、工具、雜物掉入孔中發生墜落、傷人事故,對于已裝好的電梯,當維修人員從這些孔洞探視井道時,也應預防鋼筆、螺絲刀等器具落入井道。
(4)在控制屏上臨時短接門鎖檢查電路時,應有兩人監護,一旦故障排除后,應立即拆除勾線。嚴禁廳、轎門鎖同時勾線。
(5)清理校對控制屏,一般不準帶電操作,凡不能停電必須帶電清理時,須用在鐵皮口處包扎橡皮的干燥漆刷清理,不得用金屬構件接觸帶電部位,更不準用回絲或手清理。
(6)用手輪(飛輪)轉動機器時,須先將總電源切斷并有2人以上同時操作,2人將手輪挾持好以防轎廂與對重不平衡而意外轉動,待另一個將剎車張開后,立即盤車,盤畢后須先抱緊剎車,然后再松手輪。
(7)清洗鋼絲繩在運轉的輪兩邊工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揩洗,必須用長刷,刷轎廂方向應開下車或站在轎頂上,應用檢修開下行車揩洗對重邊的鋼絲繩。
(8)維修、保養時嚴禁在機房里將門電聯鎖勾線作載人使用,機房檢修試車應采取封鎖廳、轎門措施,防止自動信號開門載人。
(9)接觸帶mos電路的印板時,手須觸摸控制屏外殼釋放靜電。
第12篇 電梯維修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一、在轎頂檢修時,應注意事項:
1、進入井道上轎頂前,應先切斷轎頂急停開關,打開照明開關,再開始檢查保養工作。
2、嚴禁一腳踩在轎頂,另一腳踏在井道或其它固定物上作業。
3、在轎頂檢修維修保養工作時,切忌靠近或擠壓防護欄,并應注意對重與轎廂間距,人體切勿伸出防護欄。
4、嚴禁站在井道外探身到轎頂上作業。
二、機房檢修時注意事項:
1、機房操作電梯運行時,應確保轎內無乘客,廳、轎門關閉,先切斷門電機控制電源,再操作電梯運行。
2、手動盤車時,應先切斷主電源開關,機房內至少有兩個人配合操作。一旦盤車完畢,務必全部拆除掉松閘扳手等用于手動盤車所有對象,并將它們放回安全位置。
3、檢查保養控制柜時先要斷電,避免在保養時帶電操作對控制系統以外的損壞。
4、在機房操縱轎廂時,應防止超越限端站,同時防止轎廂沖頂或礅地。
三、底坑檢修時注意事項:
1、進入底坑,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2、進入底坑時,應先切斷底坑急停開關,打開底坑照明。
3、禁止井道上、下同時工作。必須上下配合工作時,底坑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4、保持底坑衛生與清潔。
四、電梯機房救援操作要求:
1、聽從統一指揮。
2、確保廳門、轎門關閉,切斷主電源開關。通知轎廂人員不要靠近轎門,注意安全。
3、機房人員與其它救援人員保持良好的聯系,操作前先通知輔助人員,得到響應后才可采取措施移動轎廂。
4、機房盤車時,必須至少兩人配合作業,一人盤車,一人松開抱閘和轎廂監護轎廂的位置,并注意平層標記的位置。
5、當電梯轎廂移動到平層位置時,先松開抱閘,恢復其制動作用,確認無誤后再松開盤車手輪。
6、通知樓層相關人員在層站處,用電梯專用機械鑰匙打開電梯廳門、轎門,將人放出。
7、待電梯故障處理完畢,試車正常后才可恢復電梯運行。
五、維修保養檢查中需要暫時撤離現場時注意事項:
1、切斷總電源開關。
2、排除熱源,如電焊、氣焊、烙鐵、噴燈。
3、關閉所有廳、轎門。如未能正常關閉,應在門外設置安全圍欄、張貼警告標識或派專人看守。
4、對中途停止檢修,尤其是接線端子應作良好記錄,以防止混亂或記憶失誤。
5、必要時可派專人值班,維護現場。
六、故障檢修或日常保養結束后,應做到:
1、將所有開關恢復到原來狀態。
2、檢查工具、材料、器件有無遺落在設備上或控制柜內。
3、清點工具、材料、整理工作現場。
4、送電試運行,觀察電梯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應及時停梯檢查。
5、填寫故障處理記錄,填寫清楚事故原因、檢查過程、處理結果。
6、對所有更改的參數或更換零配件,應做出詳細明確的記錄。
日常保養完畢,應及時填寫定期保養與檢查記錄。